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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式创新:战胜巨人的法则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丁辰灵

  假设你是一个小孩,你想击败一个巨人,怎么做呢?直接攻击他,巨人会直接跟你对抗。小孩和巨人如果硬拼力气是拼不过的。现如今,新的竞争者采取了一种颠覆性的战略――通过改变游戏规则,与巨人竞争。比如,可以比游泳,比猜谜语等,从而重新定义竞争格局,赢得胜利。
  这就叫颠覆性创新。哈佛大学著名创新学教授克里斯滕森教授认为,颠覆式创新往往意味着创造出“更简单、更容易、更便宜”的商品而重新定义竞争格局,最后把原来的行业领先巨头挤出市场。
  
  人类社会是不断自我颠覆的过程
  
  颠覆式创新并不难懂。回顾历史,秦始皇时代,知识还记载在竹简上,笨重的竹简让皇帝批阅奏章就跟做负重运动一样。竹简刻写不易,那个时代只有贵族才能读书,因为只有贵族才能传承这些笨重的“竹简”;到了东汉,蔡伦发明纸张,书写便利,知识传承也从贵族逐渐扩展至平民;隋唐时代发明的雕版印刷术,使得知识的传播更加“简单、容易、便宜”,直至玄奘印度取经归来,佛经的广泛印刷和传播带来了整个社会教育的提升;到了宋朝,毕舁活字印刷术发明,更造就了中国历史上最繁华、最富裕、最开明的王朝。
  西方国家曾长期落后于中国,主要便是落后在知识的传承上。造纸术和印刷术传到欧洲后,极大地推动了欧洲的文艺复兴。
  20世纪美国人发明了计算机。计算机的发展也遵循了“简单、容易、便宜”的轨迹,从IBM的大型机,到DEC的小型机,再到微软开创的家用电脑时代,进而到我们现在的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时代,人类社会中“更简单、更便利、更便宜”的每一个进步,都带来了颠覆式的创新。
  
  每个人都是Bill Gates
  
  几千年来,对世界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三个犹太人;在个体思想层面,是被西方社会奉为神明的耶稣・基督;在社会科学层面,是缔造共产主义思想的卡尔・马克思;在自然科学层面,是奠定现代自然科学基石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与精于制造机器的日耳曼人,以及擅于制定规章制度的撒克逊人相比,犹太人更善于用深层而无形的思想去影响世界,推动历史的车轮更快速地前进。这就是隐含在犹太人大脑中的“软实力”。对于现代企业家而言,是否具备这样的软实力,是决定企业在商业世界沉浮的核心要素。
  通过对市场的把握、对传统思维的超越,组织创新资源,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生产模式、新服务方式――这是企业软实力的集中表现。而这些颠覆式创新的实践者,在创业的初期往往以隐形冠军的形态存在于业界。譬如百度,譬如蒙牛,譬如掀起PC浪潮的Bill Gates,譬如正在与Google争夺网络应用开发商控制权的facebook。
  摩根斯坦利在2009年发布的移动互联网报告称,每一次技术周期都会带来10倍的新增用户,新公司往往会成为新的技术周期中的赢家,而老的赢家则通常走下坡路。这就是创新型挑战者对当时赢家的“颠覆”。
  
  谷歌颠覆微软
  
  灵活轻巧的谷歌,便是最让微软棘手的竞争对手之一,它在短短10年间成长为营业额接近300亿美元的大公司。在微软和Intel统治了20年的Wintel时代,我们很难想象微软的地位遭遇如此大的挑战。而最让微软坐立不安的是:谷歌采取了不同于一般软件厂商的商业模式――通过免费架构在互联网上的应用服务而获得广告收入。这让微软传统的、以个人电脑为基础的竞争方式几乎失去效力。巨人面对一个小孩子的攻击,竟然会显得力不从心。
  在平衡收入和利润的驱动力下,Google的创新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实行多元化产品和服务战略,广泛涉足消费者在线服务,等等。而在消费者在线服务市场,Google向互联网搜索之外的市场拓展,推出图像管理、网络电邮、视频等服务。
  在谷歌对微软的挑战中,我们可以看到颠覆式创新三个原则的使用――“更简单、更容易、更便宜”。谷歌的界面超级简单,只有一个搜索框;基于浏览器和云架构的谷歌应用程序,使得数据的共享和传输更加容易;更重要的是,任何人使用这些工具都是“免费”的,而微软的每个软件几乎都要收取授权费。
  微软的困境是显而易见的。IT业的规则变了,价值转移了。谷歌通过重新定义市场,把软件的价值转移到了“广告”上,从而颠覆了整个市场。很明显,消费者是极度欢迎这个“颠覆”的。人们会问,有了免费的Google,我为什么还要向微软交授权费呢?
  谷歌最新的大手笔是推出了Android手机系统。Android系统迅速成为了全球最欢迎的操作系统,几乎赢得了所有厂商的青睐,其智能手机系统不仅超过了微软的Windows Mobile,也超过了苹果的iphone。这背后的道理是一样的,无论厂商和消费者,都不愿意为Windows Mobile10美元/台的授权费买单。
  最有意思的是,昔日手机巨头摩托罗拉,在手机部门几乎遭遇灭顶之灾的两年后,居然借Android系统咸鱼翻身,成为美国智能手机市场中苹果的最大对手。
  
  苹果的变身
  
  而苹果,总能给它的粉丝带来无尽的惊喜,让全球为之疯狂的iPhone只是苹果众多惊喜中的一个而已。
  2008年5月初,乔布斯同20世纪福克斯、沃尔特迪斯尼影业公司、华纳兄弟等众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这就意味着,在类似《钢铁侠》这样的大片发行DVD的当天,苹果的用户就可以在iTunes网站下载这些电影。
  苹果精心地选择出最好的合作者。2004年,宝马首次在其年度新款车型的储物小格中加入iPod转接器,克莱斯勒、福特等汽车制造商随后也加入这个潮流。超过20万家公司与苹果签署了制造与苹果相容产品的协议,70%的新款美国车都配备了iPod转接器,10万个飞机座位也同样配上这个组件。
  在乔布斯的哲学里,苹果始终是,也必须是一家能“全盘掌控”的公司,这样的苹果才不至于像戴尔、惠普那样,因为等待微软最新操作系统的发布而延迟推出产品。苹果不用看着微软的脸色干着急,而可以随意修改系统,它可以为iPhone和iPod制作特别的版本。
  苹果公司的颠覆式创新可以这样理解:对于苹果的用户来说,全盘掌控软硬件意味着“更简单”;所谓“更容易”,指苹果公司为操作便利性而不断创新,使其经常领先于对手几个身位;所谓“更便宜”怎么理解呢?苹果公司的产品并不便宜。但是当iphone可以通过不同的软件变身时,你会发现,它还是便宜了。比如,iBook可以让你的iphone变身成阅读器,阅读大量免费的书籍;众多的游戏可以让你成为游戏达人,永远有新游戏可玩。
  
  传统行业中的“颠覆式创新”
  
  颠覆式创新难道只存在于快周期的IT产业吗?不是。在历史上,传统行业颠覆式创新的例子比比皆是。
  超市就是很典型的一个例子。通过对百货商店柜台式服务的“颠覆”,超市让购物变得更加简单、更加容易、更加便宜,从而带来了消费的迅猛增长。
  电子商务也是一种颠覆。“超市”再便利,也需要出门,而电子商务可以让你足不出户就完成交易。相比较传统购物,电子商务做到了“更简单、更容易、更便宜”,完成了颠覆者的使命。
  在餐饮业,肯德基和麦当劳这样的快餐服务商是对传统饮食店的“颠覆”,无处不在的店面、1分钟的制作汉堡流程、低廉的价格,使得快餐文化迅速流行起来。
  在中国,最近两年突然走红的85度c,也是个典型的例子。
  “更简单”――面包都是一炉炉烤出来的,自己挑选,然后统一结账;“更容易”一店面都开在很好的市口,重金拿下来,让消费者易于到达;“更便宜”――均价在5元左右的面包、6元左右的饮料,谁都可以负担得起。于是,85度c创造了销售奇迹。
  
  颠覆式创新的未来演进
  
  颠覆式创新的机会过去有,现在有,未来更会有。只要人类社会在发展,颠覆式创新就会永远存在。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击败巨人的机会。只要能准确把握价值的转移和变化,找到自己的定位,就可以找到颠覆式创新的机会。这里,我与读者分享一个例子。
  携程是一家拥有数千人的呼叫中心,是机票和酒店订购平台。而“去哪儿”(Qunar.com)只是一间初创型公司。不过,“去哪儿”的旅游垂直搜索模式具有颠覆性―一它没有模仿携程建立呼叫中心,而是通过各个机票和酒店代理商自行出价的方式,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去哪儿”的商业模式是三个2元钱:也就是,搜索代理商的结果收2元钱,点击代理商的链接收2元钱,客户完成交易收2元钱,从一笔交易中赚6元钱。“去哪儿”的想法是,旅游搜索这个市场本来有30个亿(2008年数据),既然正面竞争打不过携程,那么不妨切割出一个10亿元的市场,然后在10个亿的市场中成为领先者。
  在未来10年,最大的机会将会是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各种颠覆式创新。移动互联网和任何一个行业的深度结合,都可以带来“更简单、更容易、更便宜”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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