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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农药残留及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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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农药残留是农药在施用后的一定时期内, 存留在农作物、土壤、水域或大气中的微量农药。当农畜产品上的农药残留超过一定的限量, 人畜食用后就会中毒。近年来, 人们十分关心农药残留问题, 正在采取多种措施予以防止或减少农药残留。因此,控制农药残留量,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是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竟争力的大事。
  关键词:农产品 农药残留 现状 因素对策
  1 农药残留现状
  我国是农药使用大国,农药防治面积达3 亿hm2 次左右,且每年以0. 133 亿hm2 的速度递增。年农药使用量达80~100 万t ,居世界首位。农药结构很不合理,杀虫剂占农药总量70 % ,在杀虫剂中,有机磷杀虫剂占70 % ,其中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氧化乐果、久效磷等高毒杀虫剂又占70 % ,这就是农药品种结构不合理的“3 个70 %”。由于农药品种结构不合理,剧毒、高毒农药品种居多,形成农药污染的源头。使用方法不当,以及对农药残留监管不力,过多过滥地使用农药,致使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日趋严重,特别是蔬菜、水果、茶叶中的农药残留超标相当严重,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已成为近年威胁百姓餐桌的突出问题。据农业植保部门抽样调查, 叶菜上使用高浓度农药的菜农占种植户的32. 8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在蔬菜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但全国不少地区仍在使用甲胺磷、对硫磷、氧化乐果和呋喃丹等高毒高残留农药。
  2 农药残留的因素
  农药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是影响农药残留的主要因素。无论环境条件或外界因素怎样改变, 有些农药在植物或环境中总是分解快些, 而另一些农药则残留期较长。常用的有机磷农药, 在环境中易分解, 在生物体内易代谢降解, 在人、畜体内很少积累, 如敌百虫、敌敌畏等有的剧毒农药在农作物上的残留期稍长, 应禁止在果蔬上使用, 如1605 有的剧毒农药, 残留期长, 只能用于拌种, 如% 3911 。氨基甲酸脂类农药除峡喃丹外, 毒性较低, 性质不稳定, 易分解, 残留期短, 残留量少。有机氮中的杀虫眯、有机汞等高残留农药, 化学性质稳定, 在植物及环境中不易分解, 且能通过食物链浓缩, 在人畜体内积累, 应禁止使用。有的农药本身毒性不高, 性质也不稳定, 但由于其中的杂质而造成残留毒性, 如含有二恶英的除草剂, 可对动物致畸。
  2.1农作物的影响
  施用在农作物上的农药最初以物理方式沉积于农作物表面, 但沉积量与农作物的形状有关, 在用药量相同的情况下,茶叶、叶菜类有较高的原始沉积量, 而苹果等果实, 单位重量
  的表面积小, 原始沉积量低。一般蔬菜虽然承受药量大, 但生长速度快, 残留量则迅速下降。
  2.2施药方式
  不同的施药方式对残留量的影响很大, 种子处理或将颗粒剂施于土壤中, 则残效期长, 喷雾法则残效期短。
  3 农药治理及其控制残留的对策
  3.1 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高毒、高残留农药在环境中具有高度的持久性, 易于通过食物链进行浓缩, 富集于食品, 对哺乳动物毒性高。因此, 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农药不再使用, 如六六六、滴滴涕、汞化合物、狄氏剂、七氯、六氯苯、三环锡、内吸磷、氰化合物、敌枯双、杀虫眯、毒鼠强、除草醚等。
  3.2大力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
  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是减少农药残留的根本措施。近年来, 随着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不断禁止使用, 市场上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植物农药和激素农药不断增
  多, 在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时, 要大力应用这些低毒低残留农药。如防治螟虫用杀虫丹、
  23 乳剂、三哇磷等取代水胺硫磷、甲基1605等:;用骡马、巨星等取代甲磺隆防除麦田杂草;用嗅敌隆取代毒鼠强灭鼠等。
  3.3 掌握正确的施药技术
  施用农药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技术, 提高防洽效果, 减少施药次数和施药量, 从而减少农药残留。一要选择对路农药。根据防治对象对路用药, 一针见效, 防止用药不对路而造成农药的残留。二要掌握施药适期。以提高防治效果, 减少用药次数, 减少农药残留。三要严格用药量。按照各种农药介绍的低量和低浓度使用, 减轻农药残留。四要选择正确的施药方法。尽量减少种子处理和颗粒剂撒施, 多来取低量喷雾技术、大棚栽培采取烟熏技术。
  3.4 注意安全间隔期
  安全间隔期是最后− 次施用农药到作物收获时的间隔天数。它是根据农药的性质, 在保证防治效果的前提下, 规定最后− 次施药距离收获的最少天数。因此, 在施用农药时, 不能低于安全间隔期, 使农药残留有足够的时间分解掉, 保证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不超过规定标准。
  3. 5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管
  目前我国虽然已公布了农药管理条例,制定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残留检测方法行业标准等一系列法规、条例和标准,但推荐性条例多,强制性法规少,更缺
  少处罚条款。出现农药质量、中毒等问题,无法可依,是造成农药中毒事故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加强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控制和监管力度。
  3.6 严格登记制度,调整和优化农药结构
  农业部门作为农药登记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登记制度,严格登记要求,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尽快解决目前高毒农药品种过多问题,引导和促进农药品种结构的优化调整。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服务,鼓励和扶持生产企业研制和开发安全、高效、低毒、经济的农药新品种,积极发展生物农药,尽快淘汰和取代对人畜毒性高、残留量容易超标、安全性差的农药品种。
  3.7 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控制体系,加大市场监测力度
  根据农业标准化的要求,制定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建立健全检测体系;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建立起具有农药残留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工作; 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市场农药残留监测,查处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严格把关,确保农产品的安全。
  针对农药残留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抓好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农药使用管理,把农药的安全使用作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好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工作。在农产品生产规程中结合农药使用技术,严格控制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另一方面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农药残留监测工作,通过检测、监管和宣传, 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氛围,促进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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