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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B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教学方法及有效运用探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银来

  【摘要】企业法律形态选择、未来企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是每一个创办企业的人在创办企业之前必须考虑的一个环节,也是创业培训教学中的一个关键的知识点。本文将对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教学方法与有效运用进行剖析,以便创业培训讲师在以后的创业培训教学过程中对此内容的讲解进行很好的把握。
  【关键词】创业培训;法律知识;教学方法;有效运用
  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即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于2001年引入中国的创业培训项目。法律知识作为创业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相对而言比较枯燥,却是创业前作为一个准老板,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在充分了解、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前提下,引导参加培训的人员去领会法律知识部分的要点,并在创业实践中有效的使用,以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一、现实中创业培训法律知识教学中的误区
  (1)简单问题复杂化。SYB(创办你的企业)作为SIYB创业培训中的培训模块之一,就是告诉创业者在创办企业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哪些问题,让创业者在未来创办企业前能对未来企业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与把控。就法律知识部分而言,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创业者可以向讲师或专业人员咨询、解决。教学中,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充分引导学员,让其去领会知识点,并对未来企业的有关法律部分内容做出决定。实际的创业培训教学中,部分讲师总以为多讲、深讲可以帮助学员更好的了解法律内容,将创业培训讲成了学历教育,结果实得其反,学员越听越糊涂。(2)“简单”问题简单化。个别讲师认为法律知识枯燥难懂,自己本身对法律知识也不太明白,教学中出现照本宣科。出现一个人讲,全体学员看教材听,整个教学部分死气沉沉,且不说与创业培训教学的宗旨相悖,就教学效果来说很不理想。
  二、创业培训中法律教学方法有效使用思考
  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部分教学中,讲师应该做到有效“引”,让学员“能去悟”,激发其积极主动性学习相关法律知识。(1)“引”。“引”就是“有效引导”。在创业培训法律知识教学中,讲师要根据成人学习功利性强的特点,教学设计时,开始由法律教学案例引导出相关的法律后果,吸引其去关注引起法律后果的成因,让其“自迫”去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2)“能去悟”。“能去悟”就是学员在明白“简单”的法律知识后,“自迫”去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积极去思考法律的每一个规定对自己未来企业的影响,从而对未来企业作出判断,并做出合适的决定。“能去悟”的前提是让学员明白“简单”的法律知识哪些对自己未来企业有用,所谓的“简单”法律知识就是教材中与教学中引导学员了解到的、简单的、可能是其未来企业需要的法律知识。(3)“精”与“简”。“精”就是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对相关创办微小企业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做到“精通”。“简”就是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在法律知识的讲解过程中,做到简明扼要,变讲解的角色为主持人的角色。创业培训中只有讲师做到对法律知识的“精”与教学中的“简”相结合,做好主持人,“引导”学员参与教学其中,才能促使学员“能去悟”,才能使教学取得一个好的效果,做到事半功倍。
  三、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部分教学设计
  1.选择企业法律形态部分教学设计。(1)介绍法律剧本,学员角色扮演。剧本:三个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都已经倒闭。有三个人分别是三个企业的债权人,这些企业分别欠他们每个人10000元钱,诉讼时效没过,三人多次到原业主家中催款未果,今天又分别登门催钱。个体户老板家中没有钱;合伙企业老板家中没有钱,但是其他合伙人家中很有钱;有限责任公司原老板家中很有钱。作为债权人你应该怎么去要账,你认为结果会怎么样?(2)每组结束后,讲师让所有学员对结果进行选择,并告诉他们正确的法律后果。(3)最后结束时,问全体学员为什么会出现那样的后果,引导他们对照教材,分析法律后果,寻找法律后果的成因。(4)简单介绍我国法律规定的企业法律形态类型,引导学员讨论选择时应该考虑的因素。(5)总结课程内容并告诉学员每种法律形态都有利有弊,他人给出你的只是建议,最终你要结合自身条件进行判断,作出选择。
  2.企业法律责任部分教学设计。(1)创业讲师“引导”学员思考并说出企业如果成立,应该承担什么责任;(2)创业讲师将所有学员的思考结果汇总并补充完善;(3)创业讲师“引导”学员思考如何去承担每种责任;(4)让学员思考,自己未来企业如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5)总结课程内容并告诉学员将自己未来企业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记录在企业计划中。将枯燥的法律知识通过创业讲师精心的教学设计,“引导”并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让其积极参与到教学之中去,使其“能去悟”。把教材知识点转化为学员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是每一个创业讲师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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