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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下内部控制弱化及成因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夏小平

  摘要:虽然我国逐步构建起涵盖主要行业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解了企业的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但公司治理环境下的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问题。通过公司内部控制目标趋于空泛、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形式走形、公司控制制度存在认识偏差和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缺乏监督四个方面分析公司治理视域下内部控制弱化成因力求进一步解决公司治理下的内部控制弱化问题。
  关键词: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绩评价
  中图分类号:F235.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4-0033-01
  
  1、引 言
  
  80年代,内部控制问题逐渐受到会计教育界、实务工作者、会计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广泛关注。90年代,各职能部门开始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初步建立由基本控制规范统驾,涵盖企业主要业务的具体控制规范标准体系。2009年7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两市上市公司施行,并鼓励其他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参照执行。虽然我国逐步构建起涵盖主要行业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解了企业的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但公司治理环境下的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问题。
  
  2、公司视域下内部控制弱化
  
  新《会计法》虽已颁布,但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迟迟没有跟上,在执法过程中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出台的配套法律法规中对会计制假、造假行为惩治不力,致使执法效果大打折扣。《会计法》中有不少条文只是规定不得从事这样或那样的行为,没有给出违反后的处罚结果,造假行为预期成本的上限最多不过十万元而已,这不仅没有对相应的犯罪分子起到威慑力,反而从某种意义上起鼓动作用。会计人员或单位领导因违反《会计法》的有关条款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往往是从个人犯罪和触犯刑法的角度处理,很少将其与会计监督机制建立联系,总结和吸取相关的经验教训。即使因为相关人员受到法律制裁,会计监督机制方面暴露出问题,但在后续的执行过程却通过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手段掩盖,致使依然有人敢为个人或小集团利益铤而走险。
  公司治理下的内部监督主要是企业内部审计,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重视,相当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各职能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缺乏必要的监督,已建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也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受制于企业负责人,不少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由会计人员兼任,造成自己监督自己的局面,根本无法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外部监督方面,我国已形成包括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部门的政府监督机制,但监督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缺乏横向信息沟通,管理分散,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政府监督部门信息分散、各自为阵,效果不尽如人意。监督部门的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人为因素过重,主观随意性过大,更加间接或直接的影响执法力度。
  一些公司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使得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公司负责人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现行会计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还不完全具备会计人员监督企业管理者所必须的独立性。有些公司领导对内部控制存在误解,认为加强内部控制,办事手续繁琐束缚手脚,影响办事效率,甚至认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人为制造矛盾,视内部控制制度为麻烦。二级单位管理者为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非法干涉会计人员工作,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乱提费用、乱提成本、虚报收人,虚拟经济事项,编造假账,使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有的会计人员碍于人事关系及履历档案等诸多因素,考虑到今后的岗位设置、人员调配、任免、晋级、聘用等切身利益都由所在单位决定,对领导的指示言听计从,导致共同违法,会计监督机制失效。大多数公司订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即使制定制度也只是一种摆设,对领导基本上无约束作用,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
  
  3、公司治理视域下内部控制弱化成因分析
  
  我国公司会计政策范围和监管尚不够完整,《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法》、《税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所组成的会计法规体系尚不完整和协调,有关规定不够明确和具体,甚至还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使得评析公司治理下的内部控制难度增加。大多企业的内部控制点主要集中于会计核算系统和企业的业务执行系统,对企业的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影响力很有限;控制程序主要限定于经理的权限下,内部控制领域存在盲控区域和弱控区域,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的虚假信息和经济舞弊行为,尤其无法从源头上杜绝这些行为的发生。
  3.1公司内部控制目标趋于空泛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内部控制存在及存在形式的根本,是建立内部控制框架以及考核、评价内部控制的指导性参照物。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往往只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关注经营目标,很少从治理层面来考虑经营效率目标。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主要对象是企业会计控制,目的是保证企业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会计的可靠可信和业务活动的合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状况的不断改善,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也相应提高,我们应本着前瞻性原则和务实原则,立足于中国企业的现实需求,借鉴国际上有关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从企业管理者、企业系统整体及公司治理角度出发,逐步扩展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定义范围。
  3.2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形式走形
  企业目标与所选择的会计政策方法和程序缺乏内在一致性,部分抵消会计政策选择的作用。真正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企业不多,大部分企业在政策选择中没有统一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选择程序,会计政策选择的随意性较大,没有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在会计政策选择的信息披露中,很多企业没有充分披露会计政策选择的信息,信息透明度不高。公司会计政策选择需求的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部分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未能充分理解,职业判断能力有限,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选择总体水平较低,合法的会计政策选择与赤裸裸的会计造假行为往往交织在一起,制约了会计政策选择的择优性。
  3.3公司控制制度存在认识偏差
  作为内部控制主体的经理和员工若对内部控制制度认识上存在偏差,非常容易导致企业管理混乱。现阶段,由于企业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认识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对公司治理下的内部控制理解存在偏差和误区,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仅在内部控制上,参与内部控制的管理人员仅为财务人员,仅涉及企业内部成本控制和内部资金控制,致使公司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推广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各个业务部门或人员,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形成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动态机制,业务人员的素质和独立性成为影响内部控制系统职能发挥的重要因素。现阶段,公司会计操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缺少敏感性和分析判断能力等使得不能及时透彻理解会计政策,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流于形式,不能正确辨别经济活动的真伪,难以做到合理、合法。部分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道德水准不高,利用职权窃取商业秘密或篡改交易内容,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影响其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从而内部控制失控在所难免。
  3.4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缺乏监督
  内部控制是一套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业务活动的自律系统,对自律系统的监督必不可少。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一般由内部审计部门担任。现阶段,大多数企业并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即使设置内审机构的企业,其具备的职能也较为弱化,不能据此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价财务会计信息,反馈各级管理部门的绩效。由于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资源稀缺,监管不力,致使企业失去执行内部控制所需的外在公平性,一定程度遏制了企业执行内部控制的积极性。
  作为外部会计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新生力量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社会监督的行业自律监管制度尚不完善,部分注册会计师缺乏基本的执业道德,甚至协助企业做假账、假验资,进行不规范、不正当的业务竞争,没有完全发挥社会监督的经济警察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弱化了会计监督职能。作为社会监督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确定会计报表的可信性,但实践中会计师事务所将查错防弊转为次要目的,无形中为图谋不轨者创造了舞弊的机会,社会监督、行业监督作用降低。各种监督职能的交叉、标准不一,分散管理、缺乏横向信息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监督未能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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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梁斌,基于内部控制的会计信息系统构建[D],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3]徐黎,企业内部控制框架中内部监督体系的架构[J],财务与金融,2009,(2):88-91
  [4]龚立新,李四海,双重委托代理下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优化整合,华东经济管理,2009,(5):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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