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改造问题及应对策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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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臧凯波 霍晓桐 封二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摘 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增长,农民收入逐渐增加,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民对居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全国很多地方正在进行农村住房改造,这是一项惠民工程,给农民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但同时在改造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就需要找出各种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决问题的措施,从而促进农村住房改造更好更顺利的进行。
关键词:农村;住房改造;策略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1-0073-01
1 引言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并指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随着农民收入增加,改善居住条件,已经成为农民主要需求,构成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宋慧斌,2009)。自此,许多省市开始了农村住房改造工作,而浙江省丽水市就是住房改造大军中的领头羊。
本文主要以浙江省丽水市农村住房改造为例,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为主要方式,回收问卷385份,其中有效问卷378份,有效率达到98.18%。通过对问卷和访谈资料的整理,运用统计学的相关方法,分析出浙江省丽水市在农村住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2 浙江丽水市住房改造的现状
2008年,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和“强塘固房”工程,并于当年10月份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强塘固房”工程的意见》,接着丽水市政府对全市的农村危旧房情况作了调查,于2009年3月份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确定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截止2010年6月,全市共有1140个村庄进行了新一轮环境整治,对200个已整治村进行了污水治理提升,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了81.56%。全市累计启动旧村改造323个,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62646户,累计完成投资额达39.4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3.2亿元,全市农村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立足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改善农村面貌――丽水市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农房改造工程》)。
3 农村住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3.1 建房成本过高,加重农民负担
农民住房基本为自建房,农民自行购买宅基地和建筑材料以及雇佣施工队,由于近年来建筑材料和人工费用涨幅较快,大大增加了农民建房的费用,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农民自身也要亲自监督,耗费了自身的工时,还要担心建造房屋的进度,精神负担也大大加重。在调研中发现。建造房屋所占比率最高的为15-18万,有80户,占总数的47.90%。通过对167份问卷的计算可以得出,建造房屋的平均费用为18.5万元。而当地农民的人均收入为5000元左右。对于一个四口之家,家庭年收入为20000万元,通过统计分析,要积累18.5万元需要8-12年左右。由于农民收入渠道单一,因此单纯依靠农业生产收入积累建房对于农民来说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负担加重。而这167户中,有外出务工的人员的家庭有54户,不到总数的1/3,比重较小;而相比较于有外出务工的家庭和没有外出务工的家庭,人均收入大概相差在500―1500元,因此就算是外出务工,实际上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也是有限的。
3.2 农民攀比心理比较严重
在提及为什么建房这一问题时,有1/5左右的农民回答是“别人都建了,我也建”,其目的并不是解决自己所需。农民进行住房改造应该是出于自身的需要,而不是去攀比,这样达不到所期望的效果。有的农民自有房屋并不需要改造,但是为了追求和其他人一样的住房,也加入到了改造中来,这一方面加重了农民的负债,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房屋的空置和资源的浪费。
3.3 政府存在行政强制行为
农村住房改造是每年县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明确提出改造目标下达到各乡镇,再下达到各村,村委会为完成上级的任务,带有强制性要求村民实施住房改造。在378份问卷中,有65户没有意向进行住房改造,并且在已改造或正在改造的167户中,还有部分农户是出于行政强制而进行住房改造的。政府行政强制农民进行住房改造不符合农村住房改造的初衷,只会加大农民负担而带来更多的民怨。
3.4 统一样式的房屋有利有弊,农民建成的房屋与理想的房屋存在差距
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各村都实行统一的规划,按统一的标准建造新房。一方面统一规划有利于村容整洁的建设,另一方面可以带来整体性的效果。
然而现实中却导致了一些问题:部分农民对统一的房屋样式并不满意,有的农民觉得房屋太大,有的农民觉得房子的外观太过呆板。谢新华和郭娟娟(2010)曾经从文化社会学的视角研究过农村住房改造趋同化现象,强调了农民文化认同的重要性。在调查的167户农民中,有30.54%的农民对统一的样式不满意,52.10%的农民表示可以接受,只有17.37%的农民表示满意。很多农民反映建成的房屋并不是他们想要的,或者是他们不需要这么大的房屋,或者是房屋不符合他们的使用要求。
3.5 村级财政缺乏监督
丽水市松阳县在农村住房改造中有一个创新点是“村当业主”,即村委会在旧村改造中担任项目的业主,具体实施方案由村委会根据村民代表大会所通过的方案来进行,这改变了以往政府主导难以推进的难题。这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式的模式有利于各村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进行改造。然而却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谁来监督村级财政。村委会在住房改造中担当了主体,掌握着改造工作的进行,包括各种补贴额标准的制定和资金的发放。在走访的20多个村中,只有6个村公布了村级财务,大部分的村民对本村在住房改造上的财务并不了解。虽然有村民代表大会,但是大部分村民并没有参与进去。
4 应对策略及建议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茶叶生产规模化和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
从以上分析可得知,农民在住房改造中面对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住房改造成本太大,农民负担加重,因此如何促进农民增收将成为农村住房改造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也是最根本的因素。调研地主要经济作物为茶叶,多数村民依靠种植、生产、加工茶叶为主要经济来源;因此,使其茶叶种植生产加工规模化,进而产业化,对于当地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当地经济发展了,才能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在住房改造中才会更加主动。
(2)合理规划住房,真正建符合农民需要的房子。
前面谈到,现实建成的房子与农民理想中的房子存在着差距。差距的形成是受多方面影响的,包括房屋位置、面积、样式等。在实际的住房改造中,由于政府同意规定的了房屋的位置面积样式,使得农民在实际中有很大的怨言。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农民家庭新建的房屋过大,很多房间都是闲置的,这一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二来也加重了农民建房的负担。因此在住房改造中主管部门应充分了解农民需求,根据农民实际情况规划新房,真正建符合农民需要的房子,而不是做政绩工程。
(3)加强对旧村改造负责干部的培训,使村民充分了解住房改造利弊。
村民存在攀比心理,原因在于对于农村住房改造这一政策的真正原因、利弊处没有深刻的了解。农村住房改造的初衷在于农民有切实建房需要建造新房,而不是由于农民出于攀比而建房,况且建造新房所需资金对一位当地农民来讲并不是一笔小数目。这就需要对各个村负责旧房改造的村干部进行相关培训,阐明改造利弊,再由村干部向需要改建住房的村民具体解释,杜绝村干部为提高改造率,建立“面子工程”而只向农民强调改建旧房的有利之处,应当使村民充分了解改造利弊,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没有必要的旧房改建。
(4)建立村级财务监督体制,做到旧房改造资金透明化。
“村当业主,农民自愿”必然是一个创新性政策,但是创新性政策的实施必然会导致一些问题出现,比如在旧房改造政策中,各级政府并没有统一透明的财务监督体制,资金问题是人们比较敏感的问题,市县的旧房改造拨款并没有做到透明化公开化,因此,建立村级财务监督体制,并及时透明的公示,使村民对该政策做到监督的作用,会使村民们对此项政策更加的信任,并更能有效的推动住房改建工程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高乐胜.当前农村住宅建设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城乡建设,2007.
[2]施幼薇.浙江省农村居民住房状况研究[J].浙江统计,2009.
[3]刘志青,赵邦宏,张晓军.农村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乡镇经济,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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