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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纳失踪之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健鸿

  2008年6月16日上午九时,在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刑事一庭,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开庭。上诉人王绍斌、穆小三、刘子红、鲁建美进入法庭后,法庭审理开始。随着庭审的推进,一个围绕巨款的阴谋逐渐呈现在世人眼前……
  
  失踪的女出纳
  
  2007年2月15日,一个男人急匆匆地闯进凤庆县公安局。“我报案……我们支局的出纳李胤娉不见了……对了,还有20多万元现金也不见了。”报案人是凤庆县邮政局营盘支局负责人王绍斌。营盘邮政支局位于距离凤庆县城100多公里的营盘镇,全支局只有3个人,分别是王绍斌和他的妻子李文群,以及会计兼出纳李胤娉,3个人都是临时工,由王绍斌担任负责人。
  
  20多万巨款不见了!这在当地可是不小的一个案子,据王绍斌介绍,这20多万巨款是该支局代发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金”,2月11日才到账,正急等着发给群众。李胤娉有携款潜逃的重大嫌疑!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他们封锁了凤庆通往外界的道路,调取了路口的监控录像,然而没有发现李胤娉的任何行踪。凤庆离边境非常近,一旦离开凤庆,嫌疑人可以很快出逃。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李胤娉却杳无音信。难道这个女孩真的神通广大,这么快就逃出境了?侦查员将在调查过程中得到的情况一一汇集起来,他们大脑里勾勒出的李胤娉形象是:年轻单纯,工作负责,原则性强。这样一个人,真的会为了钱出逃吗?
  带着疑惑,侦查员来到李胤娉家调查。当侦查员进入房间时,她的父母正急得手足无措,她的父亲――一个邮政局的老职工――老泪纵横地说:“你们一定要把她找到,不管她犯多大的错误,只要她回来就好,哪怕坐牢,也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走了。”侦查员感觉到这老两口的焦急是发自内心的,他们事前肯定不知道李胤娉的失踪。在查看李胤娉房间时,他们的疑惑更强烈了,只见她的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据她父母介绍,2月14日李胤娉像平常一样去上班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衣柜里除了她当天穿的衣服,一件也没有少。这不像有计划的携款潜逃,李胤娉失踪背后也许另有隐情!
  侦查员再次来到营盘邮政支局,仔细查看着支局的汇款记录,发现营盘镇比较贫困,往来汇款基本属于小额汇款。然而,该支局最后一笔汇款却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是一笔数额达3.5万元的大额汇款。在调查中他们得知,营盘邮政支局的3个人中,只有李胤娉会使用电脑,因此这笔钱可以确定是李胤娉本人经手。根据电脑显示,汇款时间是2月14日上午11时,这意味着直到那时,李胤娉仍然在正常工作。11时以后呢?王绍斌、李文群夫妇都作证下午还看见李胤娉拿着挎包从支局走出去,而支局对面唯一的住户鲁建美也作证,她下午还看见过李胤娉。虽然营盘邮政支局业务量少,可自从那笔3.5万元汇款之后,没有再办理过任何业务,这仍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
  
  难解的谜团
  
  由于查找李胤娉一直没有进展,公安机关决定改变调查重点,希望从失踪的钱款上突破。然而随着调查的继续,
  侦查员发现的疑点越来越多。
  资料显示,最后那笔钱的汇款人名叫刘子红,是营盘镇一个偏远山区的农民,在调查中侦查员并没有发现刘子红与营盘支局的3名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更谈不上矛盾;收款人为“吴佳福”,收款地为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侦查员找到刘子红,他爽快地承认:“那天我去营盘支局汇了3.5万元钱到昌宁,收款人吴佳福是我亲戚。”虽然刘子红承认了曾汇过那笔钱,但侦查人员脑子里却有一个问号:刘子红的家境只能用“赤贫”来形容,可以说家无余财、身无长物,除了种几亩薄地,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哪里来的3.5万元呢?
  从刘子红那里得到的除了疑问,没有更多有价值的线索,于是侦查员赶到昌宁县。经过调查,他们发现根据汇款记录提供的地址,没有叫“吴佳福”的人!在昌宁县邮政局的监控录像上,发现的确有人取走了这笔汇款,这个取款人戴着摩托车头盔,围着围巾,除了从走路的姿势和身材上看是一名男子外,完全看不清面目。根据邮局工作人员的回忆,曾有一个男子在4月15日来取走3.5万元,他当时用的邮政储蓄卡户名正是“吴佳福”。
  不久,对失踪的20余万元的调查有了进展。2月11日,这笔总数为23.88万元的资金汇到了营盘邮政支局,次日,这笔钱被营盘支局会计兼出纳李胤娉到银行取走。这表明李胤娉确实拿到了这笔钱,失踪的李胤娉不能被排除携款潜逃的嫌疑。但在银行的监控录像上,侦查员发现有一个男子,在李胤娉提款的时候一直陪同,这个男子竟然就是报案人王绍斌!在报案的时候,王绍斌就说过,他只知道这笔钱已经到账,是由李胤娉独自取款、独自保管的,这显然与事实不符。王绍斌是真的记错了,还是在说谎?
  公安机关推测,王绍斌――刘子红――“吴佳福”之间一定有联系,而联系的纽带就是那些失踪的钱,只要查明了钱的下落,李胤娉失踪之谜也许就能迎刃而解。正在这个时候,县邮政局在对营盘支局账目进行清查时发现,除了不知去向的23.88万元以外,失踪的会计兼出纳李胤娉没有任何经济问题;而支局负责人王绍斌却涉嫌在2006年办理邮政投送业务中,挪用营盘镇奖励金4000元及利息1.82元;挪用“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金”22笔共1.51万元,共计1.91万余元。这两笔钱虽然不算太多,但说明王绍斌觊觎23万余元巨款的可能性增大,而李胤娉携款潜逃的可能性却减少了。
  
  意外现身的蒙面人
  
  公安机关分析,营盘邮政支局负责人王绍斌有杀害出纳员李胤娉、贪污20余万元巨款的重大嫌疑。但是这一切都只是基于推论,目前找到蒙面人“吴佳福”是关键。经过细致的外围调查,侦查员发现王绍斌有个亲戚名叫段建祥,居住在昌宁。经过查访,他们被告知,段建祥在春节过后就已离开昌宁不知去向。又一条线索中断了。为了争取破案时间,防止王绍斌等人串供和毁灭证据,凤庆县公安局和凤庆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协商,决定由公安局立案侦查王绍斌涉嫌挪用公款1.91万余元一案。2007年3月4日王绍斌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4月6日凤庆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绍斌。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案件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
  2007年7月初的一天,凤庆县公安局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抓获了一名叫段建祥的嫌疑人。”接电话的民警兴奋起来。在电话中,浙江省天台县公安局民警详细介绍了情况。原来2007年6月中旬,段建祥在浙江天台县以介绍婚姻为名,诈骗财物被抓获,在审讯期间,他交代了一个线索:他知道今年2月发生在云南省凤庆县邮政部门的一起案件!2007年7月19日,段建祥被移交给凤庆县公安局。
  根据段建祥的供述,以前王绍斌曾以“吴佳福”的名字在昌宁办过一个邮政储蓄卡,并把这张卡交给段建祥。王绍斌原打算用这张储蓄卡,利用邮政计算机网络“空汇”款项贪污公款,后因他一直没有学会使用电脑而没有得逞。2007年2月14日,王绍斌通过电话告诉他,要从凤庆县汇一笔钱给他,要求他收到汇款后立即去取款,并特别叮嘱取款时一定不能让别人认出,取到钱后立即藏起来。段建祥猜到王绍斌肯定要搞违法的勾当,但他没有多问,按照王绍斌的安排取了钱并藏了起来。春节过后,从凤庆县打来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是个女人,自称叫鲁建美,是王绍斌的朋友,她说:“快把该丢的东西都丢掉。”此时段建祥已经知道王绍斌所在的营盘邮政支局出了大案子,于是他把取款时的衣服、头盔、围巾等迅速丢弃,然后离开了昌宁。
  “鲁建美?她不就是支局对面的那个老板娘吗?”霎时间,长期困扰查案的一个疑问解开了。在李胤娉失踪后,公安机关曾经找鲁建美调查情况,鲁建美作证说在2月14日下午还看见李胤娉在上班,由于她是邮政支局附近唯一的住户,她的证词让侦查员始终不能确定李胤娉失踪的具体时间,也一直不敢完全排除李胤娉携款潜逃的嫌疑。根据意外出现的“蒙面人”段建祥的供述,公安机关立即拘留了鲁建美。随着鲁建美的交代,凤庆县营盘邮政支局出纳员李胤娉失踪之谜终于解开……

  
  疯狂的计划
  
  王绍斌和妻子李文群虽然都在营盘邮政支局工作,但他们都是临时工,工资菲薄。2007年1月,当王绍斌得知春节前将有一笔大额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金”通过营盘邮政支局代发后,他就产生了将这笔巨款据为己有的念头。然而除了自己和妻子外,支局还有一名会计兼出纳李胤娉。这个小姑娘虽刚参加工作不久,可是原则性很强,要想瞒过李胤娉拿钱根本不可能,怎么才能拿钱又不被发现呢?除了这笔钱外,王绍斌还有一个隐忧:“迟早有一天,李胤娉会发现我以前拿过支局的钱,她肯定要说出去。”仔细考虑后,王绍斌想到了一个周密的计划……
  2月11日,王绍斌得知有23.88万元的奖励金已经汇到营盘支局,他立即打电话给一个亲戚穆小三。穆小三是个亡命之徒。王绍斌把自己准备杀死李胤娉、贪污20多万元的打算告诉了穆小三,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他3万元的报酬。穆小三想了一下说:“你们那里我去过几次,那个女的认识我,我再叫上一个人去,保险些。”
  第二天,穆小三叫上刘子红来到邮政支局楼上王绍斌家中。经过观察,发现营盘邮政支局位置偏僻,除了对面的一个小商铺外,周围没有住户。“这个商铺一直开着,里面的人肯定能看见我们。”穆小三说出了自己的担心。怎么才能不让别人发现呢?王绍斌想出了一个主意……
  2月13日下午,王绍斌、穆小三、刘子红三人将对面商铺的老板娘鲁建美约到“坟地山”。在这里,他把自己的计划全部告诉了鲁建美,并表示除穆小三和刘子红每人分3万元外,其余的钱和鲁建美平分。鲁建美利欲熏心,同意加入其中。最后王绍斌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杀人计划,他们经过研究后决定,由鲁建美望风并决定作案时间,等到没人的时候通知负责动手的穆小三、刘子红。
  王绍斌想得很周密。当他们把谋杀的所有细节都计划好以后,穆小三、刘子红先走一步,找了间旅店待命。
  鲁建美回到商铺后,一直紧盯着对面的李胤娉。然而,说来也怪,平时冷冷清清的邮政支局那天下午却一直有人来办事,一直到下班,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她记得王绍斌说过,如果这两天不动手,钱就会一笔笔的发出去,那时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14日,从对面邮政支局开门的那一刻,鲁建美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李胤娉,“人走了,好……怎么又来一个……”她的心随着来来去去的人一上一下的。快到11点钟的时候,终于再也没人来了。“可以做了。”鲁建美拨通了穆小三的电话,下了行动命令。11时整,穆小三、刘子红来到了营盘邮政支局。刘子红按照事先的计划,填写了一张汇往保山昌宁“吴佳福”的汇款单,拿出王绍斌交给他的3.5万元给了李胤娉,拿到回单后,他假装仔细地看了看。“号码错了!”刘子红叫了起来。“错了,哪里错了,你进来查查。”李胤娉果然毫无戒备,她为这两个人开了门,接过回单仔细地核对。就在这时,刘子红从背后猛地卡住了李胤娉的脖子,穆小三立即拿起旁边的邮政专用胶带封住李胤娉的口、鼻,防止她喊叫。在短暂的挣扎之后,李胤娉渐渐地软了下来……
  每一个步骤都按事前的计划进行,当他们确认李胤娉死亡后,刘子红拿出王绍斌让他买的绳子和塑料布,将李胤娉的尸体紧紧捆住,然后放进邮政运输袋中封好,将尸体抬到二楼王绍斌的住处藏了起来。而王绍斌马上进入营业室,将刚刚汇出的3.5万元和他觊觎已久的20多万元补偿款一股脑地拿走了。当晚21时,穆小三、刘子红按事前的计划将李胤娉的尸体抬到营盘镇田坝口村的一条沟中掩埋。
  “只要下一场大雨,这里就会被淹没,到时候谁都不知道下面埋了一个人。”这还是王绍斌的安排。
  
  几个“局外人”
  
  2007年8月28日,穆小三、刘子红被抓获。 29日,在穆小三、刘子红的指认下,在田坝口村的一个积满雨水的山沟中,李胤娉的尸体被找到了。在失踪半年后,她被证明是清白的。
  在这起案件中,还有几个“局外人”的表现也让人叹息。
  一个就是王绍斌的妻子李文群。没有证据表明她参与密谋杀害李胤娉,然而当2007年2月13日晚王绍斌将准备杀害李胤娉的计划告诉她时,她虽然反对,但并没有竭力阻止丈夫的疯狂计划。2月14日中午11时,当穆小三、刘子红杀害李胤娉时,李文群正在邮政支局的卫生间中,她清楚地听到了李胤娉濒死的挣扎,但她做的只是战战兢兢地躲在卫生间里。当公安机关前来调查时,她为了掩护丈夫,多次做假证,误导了案件的侦查方向。另一个是凤庆县的一名中学教师鲁世忠。他本来与案件毫无关联,但当2月14日下午18时,王绍斌、李文群将20多万元赃款交给他保存时,他明知钱来历不明,却一直替王绍斌夫妇保管。即使“邮政局女出纳携款失踪”的消息在凤庆县已经路人皆知的时候,他仍然保持沉默……
  还有一个是段建祥的妻子何永香,她在知道段建祥拿回来的3.5万元钱是赃款后,仍然亲自将这笔钱藏在亲戚家中,等待风平浪静时再拿回来。直到办案人员找到她,说明情况后要求她交出钱时,她仍然撒泼抵赖,拒不交钱。
  2008年1月18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同月29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被告人王绍斌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盗窃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穆小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子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鲁建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段建祥犯盗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李文群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鲁世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何永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王绍斌、穆小三、刘子红、鲁建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8年6月19日,二审案件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凤庆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在法庭上,王绍斌、穆小三、刘子红均对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仅要求从轻处罚。鲁建美推翻了她在公安机关和一审法庭上的供述,称自己对所有犯罪事实全不知情,但没有提出任何证据。出庭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指出,鲁建美是所有被告中第一个交代犯罪经过的人,正是根据鲁建美的交代,公安机关才得以破案并抓获穆小三、刘子红等人。当检察官向她提出“不知情”的理由怎么成立时,她只有沉默……■
  编辑:卢劲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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