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会计准则下的合并商誉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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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琴芳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需要发展,定然在同行业之间会产生竞争,竞争过后定然有企业合并,合并商誉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会计应该对合并商誉进行科学的确认,以使其能够符合新会计准则。
关键词:市场经济 合并商誉 新会计准则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要发展,必然存在竞争与合并,合并商誉在这种形式下应用而生。商誉源于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并,根据不同的合并方式,合并商誉的确认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不同的新问题。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将企业合并分为两种,即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商誉的确认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合并的企业的相关对象,在合并的整个过程中,能够到其它对象的最终控制,该过程具有长期性。在这种情况下,合并方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被合并方被合并的当日进行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的净资产账面以及其它的支付的合并价差的差额做出相应的调整,除此之外,还应当调整资本公积。在这一过程中的合并商誉是不确认的。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商誉的确认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相反,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的前后过程中是不受其它方的最终控制的一中企业合并方式。
企业的合并方通过购买交易来实现的企业合并。在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合并成本是合并者在合并之日起,为了为取得对被合并方企业的控制权,通过合法手段而的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价值。对于通过协商或者是交易而进行的分步企业合并,企业合并的成本应该是每一次合并过程产生的单项交易的成本的总和。 在合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都应该作为企业的合并成本,合并方在合并过程中的对价付出资产或者是债务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如果账目上有出入,应计为当期损益。在合并过程中,如果实际的合并成本大于被合并方所提供的、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这部分差额应当被确认为商誉。相反的如果在合并过程中,合并方实际投入的合并成本要小于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价值,并且进行合法、正规的复核后仍然小于的,这部分差额应该计为当期损益。
三、商誉计量
商誉的计量过程其实是指企业合并过程中进行的合并商誉的计量。我国刚出台的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同一控制下进行的企业合并不形成商誉。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在企业合并过程中采用的是企业购买法,在购买过程中会形成商誉。在购买过程中,合并方确定了被合并方的可辨认资产以及负责和其它公允价值后,可以进行商誉确定。
商誉价值=合并方的合并成本-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总额+被合并方的可辨认负债公允价值总额=合并方的合并成本 -被合并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值。如果商誉小于零称为负商誉。
四、合并商誉公允值评估
我国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主要以历史成本来衡量企业合并中的各项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提倡使用公允价值。在计算合并商誉的初始合并成本以及并商誉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的计算中,都需要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所以在企业合并中,应该合理科学的分析使用公允价值的条件以及方法。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主要通过市价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来确定。
公允价值市价法主要是将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方法。在某些场合下,我们不能明确估计到当前资产的公允价值,我们可以找到其类似项目的公允价值,这时候我们以此类价值作为参考价格,我们把它称为类似项目法。当合并企业的资产信息在市场中无法找到准确信息的时候,我们一般采用一定的估价技术对其进行公允值评价,这种方法我们称为估价技术法。
在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进行分析的时候,我们通常使用市价法,因为市场价格是令双方都能接受的,所以是公允的。在市场中很难得到该企业的资产信息的时候,我们才会采用另外两种方法。
作为经常使用的市场价格法,无论其出处,它是对企业的资产以及负债的公允价值的最直观体现。这种方法也是最容易得到的。在进行市场价格公允价值评估分析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评估时使用的市场价格应该是当前活跃市场中进行交易的、合法的、公开的市场价格。
其次,评估时应该最好采用在计量当日的项目,并且以最近的市场价格作为参考评估。
再则,如果找不到当前计量日中的市场价格信息,应该以最近的价格作为参考,进行稍微提前的市场价格评估,但是这对公允值有些影响。
最后,如果在市场中存在多个市场价格的时候,我们应当选择一个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市场价格作为公允值,换句话说是更高的脱售价格以及低的清偿或转移价格。
五、总结
合并商誉过程比较复杂,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对于商誉的认识还不太全面,但是对于欧美国家,市场经济体制起步比较早,他们对于在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合并商誉会计问题的研究比较早,我们应该除了规范我国的合并商誉会计处理规范外,还应该学习借鉴他们的处理方法,了解其精髓,并化为我们所用,从而更加有力的促进我国企业在海外市场中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刘珉璐.浅析企业合并商誉[J]. 商场现代化, 2009, (03)
[3]周慧芳,李玉菊.合并商誉公允价值计量探析[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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