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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财务管理研究和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慧娟

  [摘要]近几年,我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增多,校区扩大,人员增多,大大增加了财务核算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情况下,如何降低财务管理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二级财务管理制度提供了一个比较有效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高职院校 一级核算 二级管理
  
  我国的高职院校大部分是由普通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学院、传统的普通专科学校或省部级以上的普通中专学校或独立设置的成人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的,由于成立时间短、在校生规模小,财务管理普遍为一级管理。但随着办学规范的扩张及国家对高职院校的重视,在校生规模正在不断扩大,有的已不亚于本科院校的规模,因此传统的高校财务运行机制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办学要求,以院(系)为主体的校、院二级财务管理应运而生。在这种管理体制中,院(系)成为学校统一领导下的二级核算实体,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拥有较高的自主权。但在实行的过程中涌现出许多问题。本文就此展开讨论。
  一、高职院校二级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
  高职院校财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把财权适度下放到各级学院,这些权限包括在不违背学校的财务制度的前提下的。“统一领导”是指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对学校的财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具体包括:财经方针和政策要统一、财务收支计划要统一、财务规章制度要统一、资源调配要统一、财会业务要统一。“分级管理”是指学校财经工作和财务收支在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明确校内各级各单位责、权关系和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根据财权适当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和校内各级和单位(即二级单位)进行分级管理。
  “二级管理、二级核算”的含义是指学校所属院系不仅作为经费包干使用和留成部分的使用单位,而且作为一个核算实体,可以在遵守国家财经法律、财务制度和学校各项规章的前提下,对学校分配的各项经费和创收留成收入。二级财务管理属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中的一种,优点是可以理顺校内财务关系,加强经济责任制,充分调动校内各单位理财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前提是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人员配备齐全、财务关系清楚、责权利明确、校级宏观调控能力得到保证,相关的配套设施齐全。
  二、高职院校二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与实际教育经费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尖锐,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投入的需求同经费实际供应的差距依然十分突出。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办学条件近年来虽有较大改善,但其教学、科研设备仍然相当落后需要改善,同时学校在新校区建设中负债过重,进一步突出了矛盾。
  (二)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的教育经费既有严重短缺的一面,也存在着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部门利益考虑较多,没有站在全局考虑问题,不少部门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利用率不高,低水平重复建设,追求“小而全”和外延发展的现象仍然存在。这种“既缺经费却又浪费、既没钱却又乱花钱”的状况,无疑进一步加重了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
  (三)资产管理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未建立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制度。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的购置往往只列支出而不入资产账,账物无法核对,家底不清或前清后乱;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和变卖未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资产处置的随意性较大,资产损失浪费严重;实物资产账目登记不完整,普遍存在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
  (四)制度滞后。
  (五)预算编制不科学、连续性和前瞻性。由于历史原因,高职院校长期缺乏自主性,对事业计划缺乏长远计划,导致在编制预算时缺乏科学性、连续性和前瞻性。往往是编制一年执行一年,但随着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需重视中长期发展规划,可是预算编制由于缺乏科学的依据往往在执行过程中与实际数发生很大偏差,达不到预算控制的目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决算与预算脱离,不能正确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无法体现预算的计划控制作用。
  三、完善高职院校二级财务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管理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
  1、预算的决策层――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是预算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委员会主任由单位最高领导担任,成员为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审议批准方案的执行、调整及奖惩。
  2、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一般由具有综合管理职能的综合计划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直接对预算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定、提出、审核、汇总、报批用批复预算方案,确保单位年度预算总目标的实现。
  3、单位责任部门――单位内各基层部门。主要职能是将预算指标具体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实现预算管理体制和其他基础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并提出供预算管理所需要的所有实际信息反馈,为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的审批、考核等提供基础数据。
  (二)认真搞好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加强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应改变长期以来实行增量预算的老办法,实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科目。强调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应按轻重缓急对预算项目进行排序,实行滚动预算。当年安排不了的可行项目自动滚动到下一年去。各收支项目必须有合理的编制依据,要有详细甚至统一的定额标准,基本做到人员按人数,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来确定。分别建立教学基础设施专项建设项目库、公用服务体系建设、专用设备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专项建设项目库存,并根据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计划,不断更新、完善,使专项建设目标和学校总体规划相适应,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在学院预算编制委员会的指导下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办学成本与学生数量之间的关系,组织有关部门对学院的重大收支进行预测、研究、协调,以有利于对办学成本进行事前控制,在此基础上组织预算的具体编制,让每个系、部、处、室都了解学院的整体规划和各自应完成的任务,各职能部门应紧紧围绕预算指标,对预算范围内业务事项自主确定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将预算执行责任与责任主体的收入直接挂钩,建立科学完善的业绩考评制度,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加强预算执行力度,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强化财务集中控制。
  1、树立全新的财务管理理念。通过财务软件、计算机网络实现收支平衡,超支不补原则。通过刚性执行预算,达到预算管理的目的。
  2、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如学院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需职工代表主要代表通过,避免“暗箱”操作,使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集中的权力分散化。
  3、财务制度的完善,通过内控制度明确支出审批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4、不断增强财务审核质量,强化会计监督的作用。所谓会计监督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依据《会计法》赋予的职权,将《会计法》规定的各项内容适用于具体的人和事,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监察、督促,落实法律规定应依法办理的业务内容。会计监督是实施《会计法》唯一具体、有效的执业环节。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由此可见,各单位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权是法律赋其权并受《会计法》保护。笔者的切身体会是,越是实施二级财务管理的单位就越应加强会计监督。

  (四)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不断提高经济行为的合规程度。只有制定科学可行的审核流程,使经办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人等每个环节的所有人员明确报销审核(批)的流程路径,依次逐一审核,通过每个环节的高质量审核与把关,为最终负责人的批准提供保障。
  (五)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虽然国家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仍满足不了快速发展的教育事业。《教育法》第53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47条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教育经费的体制”。
   1、积极争取财政拨款,稳定经费来源。学院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协助院领导和各部门认真规划,加强预算的科学性、可信赖性,为学院有关部门通过项目申报等方式来争取财政拨款作好服务工作。
   2、规范和加大对学生收费管理的力度。学生学杂费是高职院校自筹经费中的主体部分,是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另一个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一方面,高职院校要面向社会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就业前景,吸引更多的生源报考高职;另一方面,要规范和加大对学生收费管理的力度,确保学生学杂费的足额收取。针对当前学生欠费数目日益增大、追缴困难的情况,计财部门可利用银行收费平台联网收费,建立学生收费动态管理系统,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实时控制,及时向各系、部、处、室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学生欠费情况,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催款,尤其要发挥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作用。
  3、利用高职学院的资源优势,为社会提供服务,补充经费来源。政府赋予新高职的功能和使命是:以新的机制和模式培养造就数以万计的专门技术型人才。高职院校主要服务形式有:医疗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专业人员培训服务、科技成果转让和应用研究合同等。实践证明,通过直接向雇主提供特定的劳务知识服务而获取收入已成为重要的经费补充渠道。
  4、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抓住机遇利用当前良好的金融环境,在预测和分析学院未来的承受能力、偿债能力的前提下,适度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优化长短期贷款的组合,满足学院发展对资金的需要。
  5、其他筹资渠道。主要有:个人(尤其是有经济实力的校友)及社会(尤其是海外同胞、海外侨胞)捐资、基金投入、校企联合办学等。只有动员院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疏通资金来源渠道,才能保证学院发展的资金需要。
  (六)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控制。在提高对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资产,摸清家底,落实资产管理的经济责任制,对学院尚未入账的资产核实入账,完善院、系、部、处、室的资产管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学院还应借鉴政府采购的先进经验,实行集中采购制度,以节约资金、保证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对货币资产的管理和控制应做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信息系统控制和内部报告控制。
  2、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和控制应做到:实物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专人负责;对贵重和实物资产应加以特别防护,以免盗用或不当使用;一切实物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并妥善保管;与实物资产流入、流出、记录、保管有关的各岗位应予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单位接收、发送用于公益性支出、捐赠等的实物资产,应予严格管理;采用永续盘存制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3、对外投资和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控制应做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人员素质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风险控制、预算控制、会计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报告控制和内部审计控制。
  参考文献:
  [1]湖北省会计学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课题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讲解.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
  [3]辛向阳,朱继明.高校财务管理不容忽视.财会通讯,2002;6
  (责任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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