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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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 琨
摘要:尽管集团客户所提供的信息更容易被商业银行纳入信贷决策,但由于集团客户经营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往往因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而潜伏着很高的风险。本文利用经济实体理论对之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集团客户;贷款授信;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F830.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5-0059-03
集团客户授信管理是银行授信业务中的重点和难点。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为强化集团客户授信管理提供了业务指针。本文基于国际会计准则(IAS)和经济实体理论(Economic Entity Theory),提出了关于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目前的多层级管理体制和对分支机构的业绩评价考核机制,使各级分行比较关注自身经营目标,一定程度上造成经营行集团客户按单一客户管理的逆向选择;同时对跨区域、多元化、组织结构和内部交易都很复杂的集团关联客户,由于缺乏分行之间的协同配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导致分行之间横向传递信息的渠道十分不畅,从而影响了对集团客户信息的及时掌握和快速传递,造成诸多问题。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集团客户的定义可知,从股权或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法人或被其他法人控制的组织形式,到其他可能不按照公允价格转让资产利润的,都要求纳入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但在具体的银行授信业务中,各级行对于集团客户的管理以及会计处理存在很大争议。对比国际会计准则,从我国新会计准则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依据来看,母公司理论(Parent company concept)和经济实体理论(Economic Entity Theory)成为争议的焦点。
最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基本采用了经济实体理论的框架,要求母公司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取消简单合并子公司报表的合并方法;我国的新会计准则采用了母公司理论和经济实体理论二者融合的方式。从银监会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指引中关于集团定义和管理来看,倾向于经济实体理论。
二、母公司理论与经济实体理论的对比
(一)母公司理论
强调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最主要目的是满足母公司股东的需要。因此,它一方面认为母子公司间的关系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主张采用完全合并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另一方面为了满足母公司股东的需要,又对完全合并法进行了一定修正。
母公司理论的主要特点是:(1)将子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净收益进行合并;(2)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商誉和子公司净资产的增值,在报表合并时只确认和摊销属于母公司的部分;(3)母子公司间的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只抵销属于母公司的部分;(4)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既不列在股东权益部分,也不列在负债部分,而是作为一个单独项目列示在负债和股东权益之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实际反映的是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5)在合并利润表上,少数股东损益项目被视为一项费用,并因此而作为合并损益的一个扣减项目,这样,合并利润表中的净收益反映的只是属于母公司的净收益。
(二)经济实体理论
经济实体理论认为,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不是拥有与被拥有的关系,母公司有权支配子公司的全部资产。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满足合并会计主体(即集团)所有股东的信息要求,而不仅仅是满足母公司的信息要求。实体理论主张采用完全合并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实体理论的主要特点是:(1)将子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净收益进行合并;(2)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商誉和子公司净资产的增值,在报表合并时全部加以确认和摊销;(3)母子公司间的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全部抵销;(4)少数股东权益列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部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反映的是整个企业集团的股东权益;(5)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在合并利润分配表中反映,合并损益反映的是整个企业集团的净收益。从新会计准则所依据的理论来看,是母公司理论与实体理论的某种结合,但以实体理论为主。
三、基于两种理论的合并财务报表分析
母公司理论在实务上的可操作较强,被很多国家采纳。但是母公司理论也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缺陷:一是它缺乏独立的理论基础。二是它无法克服比例合并法的双重计价问题。三是将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使得少数股东权益的性质模糊不清,破坏了报表的形式与内容上的统一性。经济实体理论的优点是符合控制的实质。由于对子公司的净资产计价,能够克服母公司理论下对子公司资产的双重计价缺陷。
从我国企业集团形成的现状来看,以控制和被控制关系建立企业集团的形式占重要地位,并且呈发展趋势。控制企业和被控制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的会计信息,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并在会计实务中得到广泛运用。母公司理论在控股权独大的背景下代表母公司股东的利益,而在实践中股权结构更为分散及多层控股和交叉控股更为普遍的背景下,母公司理论转向实体理论正是代表着集团内的少数股东权益。在经济实体理论指导下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可以供企业集团的所有股东使用,其比母公司理论指导下编制的仅为母公司股东服务的合并财务报表更为客观、公正和全面。在经济实体理论下,全面抵销集团内公司间交易未实现损益,无论是顺销、平销还是逆销,都全面抵销到未实现的损益,从而有助于抑制企业利用集团内的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的现象。
四、集团授信风险管理中经济实体理论的应用
(一)深入研究集团关联交易分析,加强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查
集团客户经营规模庞大,结构复杂,银行需要从多个维度对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构成集团法人进行关联风险分析,因此,需要认真对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分析。
不少银行目前仍允许集团子公司评级可高于集团母公司评级,授信风险限额来自单独财务报表数据。银行授信风险管理实践中,造成了集团客户故意选取风险意识薄弱的银行,或粉饰甚至操纵提交银行的财务报表信息。结合经济实体理论,为防止集团客户为获取银行更高的信用级别、更为有利的授信条件而故意操纵资产负债表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各子项目进行详细的风险审查十分必要。银行风险审查实践中,应紧密结合集团内部的治理结构和近期关联交易,对不同时点的财务指标异常变动予以高度关注。对银行评级授信的基期即年末数据进行详查,尤其应区分不同的集团关联类型,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一是纵向一体化集团;二是横向多元化集团。
纵向一体化集团多以产业或行业上下游之间的供应链关系联系在一起,例如上游企业为下游企业提供原材料,下游企业再进行销售。此类集团模式,审查时可关注上下游企业财务报表中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变化情况,判断是否上游通过赊销向下游输入商业信用;下游是否存在购入不必要原材料使得上游获得好看的账面利润和现金流。横向多元化集团的内部企业之间多通过兼并重组建立联系,一般表现为母公司将现有资产进行评估,以低于公允价值出售给上市子公司,后者再通过增资或配股方式进行再融资,并以所购资产溢价作为投资收益。
银行应区分不同的集团管理模式,对其非正常的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甄别,及时识别其关联风险。
(二)区分集团关联和非集团关联
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关于集团客户的定义的外延其实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会计准则中纳入并表范围的集团客户。该定义暗含了集团关联和非集团关联两种类型的关联客户。因此在银行授信业务中必须严格划分集团关联和非集团关联两种类型,分别制定不同的风险评级模型和授信风险限额体系。
(三)建议提升集团关联客户的管理层次
逐步实现信贷风险的集中管理;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整合,及时全面掌握集团客户信贷风险;同时,从经营模式、资金管理模式、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结构、关联交易的性质和特点、对外投资、实际控制人的素质等方面加强对集团客户运营模式的分析研究,从整体上把握集团客户的风险状况,逐步建立适应集团客户风险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同时研究完善业绩评价考核机制,调动整个银行关注集团整体风险的积极性。
(四)确定“管理行――主办行――协办行”管理模式,明确集团客户管理中各参与机构的权责利
集团客户授信时,各参与机构之间权责利匹配原则是,只提供资金而不承担相应授信风险的机构获得相当于资金成本的无风险收益RFP,高于资金成本部分的风险收益由承担授信风险的机构获得。承担操作风险的机构可获得一定的管理费用。各参与机构之间就风险和收益的分配达成其他协议的,按其协议处理。集团授信额度下,如参与行愿意承担相应授信的信用风险,应以书面方式向牵头行表明,并在内部完成授信审查。该部分授信收益由参与行获得,风险由参与行承担。
(五)集团客户名单的动态调整
总行层面职能部门应当建立清晰明确的报送路线,对全辖的集团客户关联线索定期梳理,并及时响应,如遇重大情况的,应及时对集团客户名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集团客户名单,报送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如及时调整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或压缩其融资安排。
参考文献:
[1]王广新.防范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对策建议[J].金融发展研究,2008,(7).
[2]吴庆晓,刘海龙.商业银行集成风险管理研究[J].上海金融,2008,(1).
(责任编辑 刘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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