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金融地理”观的金融中心形成理论的经济学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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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印朝 姚洪心
摘要:本文力图对金融中心形成理论中的“金融地理”观点进行经济学评述,指出金融地理可能有助于我们对于金融中心的理解,但无助于金融中心的建设,在金融中心建设方面的实践意义不大。
关键词:金融地理;金融中心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6-0015-04
目前对于“金融地理学”和“区位经济学”的研究,经济学家(或金融学家)与地理学家各说各话,基本上没有共同语言。学术界对于地理在经济金融中的作用与地位的争论的差距之大、时间之长,至今没有共识。“金融地理学”以前的相关基础研究主要由地理学者从地理的角度来论述的,本文则主要站在经济学和金融学的立场对于“金融地理学”对于国际金融中心形成规律研究作一个评述。
一、金融地理学对于国际金融中心形成规律解释的发展历程
金融地理学对于国际金融中心形成规律解释的发展历程有这样几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区位选择理论(Location Economics)。
Hepworth(1981年)探讨了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主要影响因素和简单的发展历程。一般来说,以集聚的银行、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投资基金和保险公司的总部数量、银行与保险资产量、证券市场资本量和交易量等指标给金融中心排序是可行的,也可以通过这些指标看出中心的发展和萎缩(Dalm and Green)。在有两个以上大体相当的中心互相竞争的国家中,随着贸易和政治决策的差异,最终结果只剩下一个金融中心,甚至每一个时区、大洲(美洲、欧洲、亚洲)都只留下一个占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中心旁边可以存在次中心(离岸金融中心)。E.P.Davis(1988)则将企业选址理论运用到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研究中去。在这个阶段的研究强调的是Location,而不是Space。
2、第二个阶段――金融地理学(Financial Geography)。
金融地理学作为近年来兴起的一门边缘学科,它的最大贡献是提供了研究金融问题的全新视角和方法论,大致可以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在金融学的研究中纳入地理要素;第二部分多为实证研究,在分析金融现象时强调了地理因素;第三部分的工作集中于货币地理学;第四部分的工作集中于金融流动和金融中心的研究。瑞斯托・劳拉詹南认为,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或一个重要国家的政府债券在实际上是一项商品,在各个地方都可以同等交易,而逻辑上这种交易更倾向于在流动性好的大金融中心进行。
Rsito Laulajainen(1998)认为,三个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纽约、伦敦和东京)的形成是由于全球金融中心链条间的时差决定的。
Kaufman(2001)指出,金融中心城市或地区的兴起与衰落,在一定程度上与这些地方作为主要商贸中心、交通枢纽、首都和中央银行总部所在地点的地位变迁以及战争的影响有关。二战以后,伦敦、纽约、东京、香港、新加坡等国际和地区性金融中心地位的变化,都全部或大部分地反映了上述特征。
潘英丽(2003年)探讨了金融中心的聚集效应和外部规模经济效应,并运用企业区位选择理论分析了金融机构选址决策的重要决定因素,重点分析了在金融中心城市的竞争中,吸引金融机构空间聚集的地方政府有所作为的四大领域:地区成本优势、人力资源的规模与质量、电信设施的先进性与安全可靠性以及监管环境与税收制度。
3、第三个阶段――加入了信息理论的内容。
Gehrig重点对金融中心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着影响金融中心产生的向心因素和离心因素。其中,向心因素包括:(1)规模经济,即当地的经济规模、已经存在的金融业规模,包括已有的银行数,股票市场的营业额,双边贸易流动及外资量等指标。这一因素对于金融行业聚集至关重要。由于规模效应,金融业者相互间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2)信息溢出效应。金融机构的集中使得有效信息更容易扩散,增大了从业者间的交流,有利于新思路、新想法的产生;(3)市场的流动性。投资者往往更倾向于选择风险小的地区,而在流动性强的市场中,单独交易者对价格的影响比不流动的市场要小。因此,市场流动性强,相应的交易量也更多。离心因素则是指市场进入成本,政治上的干涉以及地方保护等。这些因素往往造成金融业进入的壁垒,不利于金融中心的形成。比如,政府行政上的干预,投资环境不完善等。
Porteous通过研究一系列强而有力的工具去说明和解释区域金融中心的发展。比如,“路径依赖”能有效地解释为何某城市能长久地在区内维持优势,而“不对称信息”理论和“信息腹地论”则能解释为何“路径依赖”优势会被改变甚或削弱。
香港大学的赵晓斌博士等对相关研究进行了总结,认为上述理论大体上都强调“信息外在性”、“不对称信息”、“信息腹地”和“路径依赖”,这些实际上是金融中心形成的主要力量和度量某个金融中心在区内主宰能力的重要指标。在2000年,赵晓斌就从“不对称信息”和“信息腹地”理论出发,以中国为例,讨论了影响现代金融中心发展的决定因素,运用金融地理学最新成果研究发现,入世之后是北京而不是上海最有可能成为中国的金融中心。除了基础的理论学术观点外(下面讨论),赵文的实证研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以国内外企业总部在国内四城市的分布调查7个行业企业总部选址成因,从而分析“不对称信息”在总部选址决定中的区域效应,这是研究A因素却得到B因素的结论。由于工商企业与金融业的不同,跨国公司企业总部选址的理由决不是金融机构选址的理由,更不会是金融中心形成的原因。二是该文从“不对称信息”和“信息腹地”理论出发,提出信息的力量已成为发展经济金融中心过程中的主要决定因素的论断似乎很单薄。三是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大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中心,以中国为例的研究得到金融中心的形成规律,还不恰当。
支大林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认为区域金融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结构与运行在空间上的分布状态:提出区域金融成长的概念;指出时空性、层次性、吸引与辐射性和环境差异性共同表现为区域金融的属性;从质和量两方面对区域金融成长进行了分析和概括。
田霖在他的博士论文《金融地理学视角下的区域金融成长差异研究》中利用金融地理学这门新兴的边缘学科,以金融的空间差异、空间过程和空间的相互作用为主线,将金融地理学的理念贯穿始终。在区域金融成长空间差异的分析当中,主要致力于探讨各区域金融成长差异的现状,考察我国目前金融成长态势的空间布局,不仅进行了各省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现状比较分析,而且建立了区域金融综合竞争力的理论模型,构建全新的计量指标体系,进行不同区域的多指标比较。
东北师范大学张凤超将金融置于地理世界,借鉴经济地理学的思维方法及研究模式,以金融的地域性和运动性为逻辑起点,以金融的地域运动形式及地域组织形式为核心内容,构建金融地域运动理论体系。并以此论述“港粤”金融一体化理论与模式。
Dow通过对银行业以及信贷关系的空间发展过程的研究,指出金融业的空间发展具有阶段性。银行业的市场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初服务于当地社会,到银行系统在国家间展开,出现银行系统和其他非金融机构的竞争。Pagano等人(1999)研究了1986一1997年世界主要交易所股票上市的地理原因,讨论了海外上市的地理变化;Clark(2000)从投资管理业的作用和空间结构出发,论证了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地理条件。
三、对于金融地理学的批评和争论
1、对于金融中心形成的区位选择理论(Location Economics),绝大多数金融学家持肯定态度,认为区位选择在早期的商品贸易中心甚至金融中心的形成中起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地理因素已经不是建设金融中心所考虑的主要问题。
2、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很多经济学家认为由于IT技术的发展等,地理因素已经不重要,典型的代表如0’Brien提出的“地理已死”(end of geography);另外,0hmae和Kobrin(1997)认为全球化的力量已经超越了国家主权和范围,使得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经济空间失去意义。Adrian E.Tschoegl在2000年一项研究对0’Brien为代表的“地理已死”的观点提出反驳,认为地理仍然重要(place still matters),同时他对国际银行中心的形成做了分析。
对金融进行地理学研究,首先需要明确其研究范畴。C1ark认为金融的地理空间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货币地理性。货币作为金融的主体,有着明显的时间和空间特性,可以研究其通过时间和空间在世界范围内流动所产生的不同影响。(2)边界在分割金融系统中的地位和影响。研究全球资本流动在国家边界中嵌入的程度,全球化与本地化力量在金融业中的相互作用。(3)市场信息的实质以及过程,强调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异质性。在金融业中,信息并不是共享的,而是系统地分类的。信息并不是简单地被吸收,而是需要在时间和空间不同尺度上对其进行管理和组织。这三个方面在很大程度上界定了金融地理研究的基本范畴。对此,本文认为依据传统的金融理论,货币首先具有国家的主权性,而由此带来了“地理性”,至于货币其通过时间和空间在世界范围内流动,在经典的金融中介理论中金融中介机构有在不同时空范围内配置金融资源的功能,即“区域金融”是可行的,但没有强调“地理运动”,并且由于当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跨国和跨地域的资金交易和清算已完全正常,因此金融资源的流动从来就不是地域运动,没有地理概念即所谓的“金融的地域运动属性”。因此“金融地理”只能是一家之言;其次,地理位置和空间分布是已经注定的了,后天无法改变;最后,即使按照信息方面的有关金融地理的解释可行,可是信息的内容主体仍然是金融方面的,因此金融中心的建设仍要回归到金融学的层面。
3、从金融实证研究方面。当代对于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条件的实证研究,认为金融稳定、货币稳定以及很好的金融制度、法律制度、产权制度保障对金融中心的建设可能比区位更重要。如Kaufman(2001)认为,增长强劲的国民经济和具有严格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金融机构以及强大的法律体系,是一个金融中心必须具备的最重要的条件。另外,他认为随着IT技术的发展国际金融中心作为一个物理空间的内容将会减少。Sangyong Joo在2003对全世界106个国家范围内的18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进行了统计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一是良好透明的监管环境是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最重要条件;二是国际金融中心若想成功,物质和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是重要的;三是和Kindleberger(1974)的研究结论相反,收入和贸易的发展并不足以解释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饶余庆(1997年)结合香港成为亚太地区金融中心的成功经验,认为金融中心成功的要素包括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内部要素包括政治与社会安定、经济自由、法制精神与健全法制、有效率和负责任的政府。外部要素包括地理位置与时区、中国因素、亚太区的蓬勃经济成长和银行金融的全球化。他认为城市地理只是决定金融中心形成外在供给力量的一个方面。
Corpoation of London(2005年)发表了一份关于题为《伦敦作为金融中心的国际竞争力地位》的调研报告,报告中分析了金融中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如专业技术人员的供给、监管环境、国际金融市场的可接近性等软性指标。和地理有关的指标只包括商业基础设施、生活质量、文化和语言。
英国Economist杂志1998年5月期发表了金融中心观察文章,提出并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未来哪些金融中心将会胜出?文章认为,未来只有少数金融中心可能得到发展,也许一个时区只保留一个中心。纽约并无强劲对手。伦敦仍然具备成功金融中心的大部分优势。亚洲的赢家尚不明朗,其金融业务仍很分散,该地区哪个中心将最终胜出取决于各类金融机构未来向何处聚集。亚洲金融中心的3个最明显的候选地区是香港、东京和上海,但三者都面临巨大的挑战。
Saskia Sassetl在1999年的研究得到与此类似的结论:一是国内金融中心将会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国际金融中心;而将来只有极少数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全球的资源配置中起到支配地位,第一层级的是伦敦和纽约,第二层级的是法兰克福,第三层级的是东京和香港的胜者,而新加坡和悉尼是无法取代东京和香港的。同时,Saskia Sassen提出了在一个城市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两个突出因素:一是国家对资源的整合,其次是经济的开放或自由化。英国Economist(2003)杂志发表一篇讨论韩国首都首尔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文章,韩国已经把首尔发展成为东北亚金融中心指定成为国家政策,但就目前情况看显然并不十分乐观。因此,尽管从微观和金融机构经营角度,地理是重要的(place still matters),但从宏观经济的层面,对于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理方面的“供给”很多,并不是稀缺“资源”,从这个角度可以认为“地理已死”。
本文认为金融中心的形成有历史必然性和偶然性。以经济地理学的模式研究金融中心是不适宜的,原因有:一是在相似地理条件的金融中心形成的竞争中,如纽约和费城、东京和大阪、柏林和法兰克福,地理因素并不是关键要素,相反经济方面的因素才是关键因素。二是有些具有很好地理条件的城市如汉城、台北、马尼拉、曼谷甚至悉尼等,他们也把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作为努力目标,可是终究不能成功,仅是区域金融中心。三是目前有些金融中心,特别是离岸中心,地理因素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更多的是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的优惠。
4、对于引入信息理论的“金融地理学”的批评。由于所谓信息的内容主体仍然是金融方面的,因此金融中心的建设仍要回归到金融学的基本面。至于金融业在空间上会呈现的各种分布规律,这是在对于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依据自身最大利益而对金融中心相适应的结果,当然这种适应在某种程度上也反过来促进了金融中心的发展。所以本文认为这与其说这是金融中心形成的原因,不如说是金融中心形成后的结果。
四、结论
金融地理学比较前沿,研究还很不系统、不成熟,这一学科的兴起为我们研究金融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论。但是,在方法论上,金融地理学与区域经济学、地理学、演化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未必相容,这只是地理学一次学术上的扩张而已,至今仍得不到主流经济学和主流金融学的承认。
目前关于金融中心形成条件的研究集中于金融中心形成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金融中心的形成是历史偶然性和经济金融发展必然性相结合的产物,这些所谓“条件”是金融中心形成后经验的总结,而不是行动的指南。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还没有形成被广泛接受的理论解释,但较为公认金融中心所依附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规模及其对金融资本的需求才是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原动力,值得注意的是,很多研究表明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促进金融发展和金融中心的形成。由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国情,很难找出一定的规律。随着金融中心的发展,对金融政策、监管环境乃至法律、会计等软环境的研究才是重点所在。
总之,本文认为“金融地理”的概念仍值得商榷。尽管金融地理可能有助于我们对于金融中心的理解,为我们提供一个研究视角,但无助于金融中心的建设,即在金融中心建设方面的实践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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