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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公司治理积极拓展自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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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银行公司治理经历了“三次飞跃”。第一次飞跃是从多级法人体制到一级法人治理。成立之初,把90家分散独立的信用社整合在一起,实现平稳转轨过渡。第二次飞跃是从中资商业银行到中外资本融合。2003年,时任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对北京银行提出“更名、引资、改制、上市”的重要指示,掀开了北京银行创新突破的篇章。第三次飞跃是从传统金融企业到公众持股银行,2007年登陆资本市场,初步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和机制。成立22年来,北京银行董事会不断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战略部署、创新发展,积极探索中小银行的发展路径,引导北京银行实现了从基础薄弱濒临破产的小银行到国际现代中型上市银行的华丽转身。资本使用效率和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提升。
  北京银行整个股权结构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特点。持股在0.1%以上的股东数量和持股比例均非常稳定,并长期持有。2017年,在银监会、北京银监局大力支持下,完成206亿元定向增发,ING集团、北京市国资公司、北京能源集团和北京联东投资集团4家持有了北京银行十余年的老股东继续参与,继续主动增持,合计出资近百亿元参加定增。2018年,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将股东股权管理等内容写八公司章程,同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ING作为北京银行第一大股东,派驻外籍董事进八董事会,促进治理机制更加高效。外籍董事加盟并进入专门委员会,为北京银行带来了国际先进经营管理理念,促进中西方管理文化的交流和碰撞,进一步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参照国际先进治理理念与监管标准与自身实际,董事会在战略制定、发展目标、经营措施、重大会议等方面不断完善,最大限度提升了公司治理的效能。
  北京银行充分发挥董事会在法人治理体系中的战略决策作用,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风险管理、提名、薪酬、关联交易六个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处理相关方面工作,且关联交易、薪酬、审计、提名四个委员会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确保专门委员会的独立性与客观性。董事会共有董事16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外籍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整体构成科学合理,充分代表了各方股东、中小投资者和全体职工各方面利益。
  除了监管要求的必选动作,北京银行还根据公司治理分权、制衡、问责、透明等基本理念和核心原则,积极拓展自选动作。
  北京银行董事会通过制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与选举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董事提名、董事候选人审核、选举等程序,从制度层面保证董事选举合法合规。也丰富了选任方式,确保选任高质高效。其中,明确规定对于董监事的提名,原则上应由股东完成,股东提名不足时,才能由董监事会提名。实施中,整个提名选举过程挂网公告,做到公开透明,从制度的源头杜绝了內部人控制董监事会的可能。
  北京银行为每名董监事都建立了一份履职档案,完整记录董监事参加会议的次数、独立发表的意见、建议以及参加调研的情况等,动态跟踪董监事诚信尽职情况,并定期(每半年)以信息报告的形式通报各位董监事履职情况;建立董监事自评互评评价机制,每年组织各位董监事进行自评互评,同时根据履职档案对每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报告,反馈给监管部门、董事会。其中,董监高履职评价细化落地,实现背靠背打分和差异化评价,用制度的形式规定出履职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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