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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业产业化促“三农”问题的解决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高凯山

  “三农”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艰巨而又重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由于“三农”的一些基本问题长期存在而且未得到有效解决,且不断积累、纠结、变形,使之成为关系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大问题。因此,研究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从更高层次和更广视野上提出战略性思路。
  一、城市化战略应当体现多样性
  面对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农业内部富余劳动力不断累积增加的现象,不少学者提出了“减村扩镇”战略。对于“减村扩镇”,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的差异非常大,此战略应当有选择地进行。在我国的东部地区,小城镇的建设可以利用当地人口密度较大,小城镇的城建规模相对较大、从而容易形成一定的市场容量,易于小工业的生存和发展的有利条件,结合小城镇所具有的与农村地缘联系密,生活费用低,农民向城市迁移和定居的成本低等好处,充分利用东部地区的工业优势,合理布局、开发和新建适合小城镇的小工业,从而实现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和谐发展。此外,在东部地区实行“减村扩镇”战略,既可以减轻大城市的人口压力,又可针对东部地区地域相对狭小,小城镇的分布比较密集的客观条件,充分利用小城镇在城乡生产要素流动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大中城市的辐射和扩散效应。
  但在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如果实施“减村扩镇”战略,则未必能带来我们所期望的效果。一方面由于地广人稀,小城镇的建设很难形成应有的城市规模,很难发挥城市的聚集效应,不能形成应有的城市产业,从而人为地割裂了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内在联系,往往是一种“马路城镇”,使小城镇的建设徒有其表;另一方面,即使建成小城镇,由于西部地区的人口密度较小,小城镇之间相距过远,使得小城镇对其周边的农村以及城镇之间互动影响非常小,不能发挥城镇的应有功能。同时,考虑到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由于受到水资源等多种现实环境要素和经济因素的制约,大量兴建和发展的大型、超大型城市的条件不具备。所以,在西部地区,应当大力发展以县城和地级市为核心的中心城市的规模。充分利用这些中心城市具有功能齐全,聚集能力强,规模效益高,就业容量大,土地利用率高,治污成本低,辐射效应大等优势,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其收入,提高城市化水平。
  二、以市场化推进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
  通过对历史资料的研究发现,随着历史的不断演进,中国农民人均赡养的财政人口负担越来越重,当前农村,税费混杂,税轻、费重、集资摊派繁多,农民负担沉重,虽然国家一再出台扶持农业、补贴农民的优惠政策,但农民收入始终没有大的改善。这主要是与我国基层财政人口过于庞大密不可分。我国历史上需要财政供养的人与普通百姓之比,两汉为1∶945,唐朝为1∶500,清朝康熙时期为1∶91;新中国成立之初为1∶600;1978年为1∶50,而目前却是1∶28。现在县乡两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已占到全国的71%,但其财政收入只有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1%。因机构臃肿给农民造成负担约占实际负担的40%。由此可以看出,削减和精简机构就是对农民最大的减负和投入。另一方面,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基层政府已经不能有效地为不断构建的农村现代化发展模式提供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而它的存在又有意无意地阻碍了市场力量的介入,加剧了“三农”问题的严峻态势。
  20多年改革的经验教训是,农村经济的根本活力在于市场经济,应当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离开了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富裕和农村的繁荣稳定就无从谈起。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制度是内生的,并且是决定经济绩效的首要因素。虽然制度本身并不能增加资源禀赋,但可以协调利益关系,降低交易成本,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改变生产要素配置的环境和相对价格,从而影响经济发展的方向、速度和效率。
  因此,要想切实改变“三农”问题,就必须加强对基层政府的职能的市场化改革。总的来说,就是将基层政府的很多具有商品属性、产业特性的职能推向市场,由中介服务公司通过竞争向社会提供。事实上,公共服务领域中的诸多行业如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等,对它们的消费本质上也是一种生产性投入,是形成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因此,这些公共服务的产业特性、商品属性是无庸置疑的。而它们的商品属性,决定了它在价格机制的主导下必然有寻找供求平衡的市场化取向。早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等西方工业化国家行政改革的实践中,就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并取得了成功。因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恰恰是利用政府权威制定的制度来对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约束,利用市场交换制度来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政府职能的市场化改革对解决“三农”问题有以下几个好处:第一,目前的基层政府管得过多、过死,机构臃肿,效率低下。通过职能改革,减轻基层政府的工作压力,实现基层政府职能由“越位”、“缺位”向“到位”转变,促使基层政府实现职能的重新定位。第二,由于职能的缩减,财政人口也相应的减少,从而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第三,这些职能的缩减所造成的空白如果由市场中介机构填补,一方面在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消费选择的同时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另一方面,目前乡镇企业中80%以上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明显不足,由此导致农业富余劳动力出路狭窄。通过对原来具备产业特征的公共事业部门进行的产业化改造,创建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环境的产业发展新机制,从而增加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基层政府也可在职能转变中寻求最佳的管理模式,以促进自身及市场的良性循环。此外,市场中介机构在竞争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也会提高农民的福利水平。第四,由于大量中介服务公司的出现,在它们的相互竞争中会产生职能“溢出”效应,这也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综合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
  三、农业产业化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
  中国农业问题以及农村问题的本质是农民问题,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其根本出路在于富余农民的非农就业问题。依赖于土地的人少了,留在农业中的劳动力才能从事专业化、大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劳动生产率才能提高,从而获取更高的收入,农业也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农业和工业的人均收入的差距才会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也才能缩小。
  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的前提是农业产业化的大发展,它能够不断创造出大量非农就业机会,从而不断降低农业就业比重和数量。“三农”问题解决的关键也在于此,而且应当优先注重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因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虽说劳动生产率高,产品附加值大,但其对其员工的素质要求较高,而作为解决三农问题而大力发展的产业,其规模必须大、而且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从目前的全国情况看,劳动力市场上的整体态势是供大于求的结构性失业,“有人没事干”和“有事没有干”现象突出地反映了这一矛盾。而作为劳动力市场主体的农村劳动力的基本特点就是高素质人才极度匮乏,整体素质偏低,一些拥有较好劳动力素质的农民已经进城打工或进入了乡镇企业,目前农村中的大量剩余劳动力不具备在资本密集型企业从事技术工种的素质和条件。
  结合目前我国“三农”问题的实际情况,应当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关键一环大力发展。第一,农产品加工业由于它的原材料来源于农业,从生产力的布局角度讲,厂址的选择一般靠近农村,这会大大地降低农业人口的迁移成本,有利于农业人口从农业向非农业转移。第二,农产品加工业一般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在我国目前农村资金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较少资金解决较多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第三,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为0.85∶1,发达国家为3∶1;我国深加工用粮不到总产量的8%,而发达国家在70%以上;我国农产品的加工程度为45%,而发达国家为80%以上,水果采收后清洗、打蜡、分级、包装等商品化处理发达国家接近100%,我国仅为1%。这表明,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空间很大。通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大大地提高我国的农产品加工能力,从而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改变目前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弱,在加入WTO后,农产品面临世界农产品市场冲击的不利态势。第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吸纳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在提高了他们的收入水平的同时,也大大拓展了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而第三产业在我国目前是吸纳剩余劳动力的一个主渠道。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紧紧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动员和利用各种农村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型农民科技和就业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从而促进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破解“三农”问题和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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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乌东峰:中国“三农”问题对策研究.求索[J].长沙,2003年02期,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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