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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财结合理念在高校预算管理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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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事财结合是将高校的工作任务和预算结合起来,通过业务与财务的有效融合,从而达到事与财的有机结合,事是财的基础和前提,财是事的经济体现和保障。高校应贯彻事财结合的理念,把发展规划和校内预算结合起来,校内预算以发展规划为引领,发展规划全面渗入校内预算,确保校内预算方案与学校总体运行方向一致,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高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关键词:预算管理;事财结合;发展规划
  当前“双一流”建设已转入全面实施新阶段,高校作为建设主体,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双一流”建设总体目标积极务实的推进的同时,对办学经费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高校的经费来源目前仍处于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格局,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和经费增长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势必要求高校不断提高管财理财的能力,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急需的地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目前高校校内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学校发展目标脱节,经费很难做到精准投入
  高校校内预算管理工作一般由财务部门独立完成,财务人员很难对学校发展整体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中心工作有深入的了解,预算方案很难与高校发展目标有机契合。同时,高校的发展规划部门在编制发展规划时往往忽视学校的资金状况,导致发展规划缺乏资金支持而只能是“纸上谈兵”。财务部门与发展规划部门孤立运行的管理模式,导致经费投入对发展规划的支撑作用无法显现,发展规划不能落到实处,预算的导向调控功能受到约束,资金的科学配置也大打折扣,阻碍了高校的发展。
  (二)院系统筹力度不足,经费调配有难度,缺乏自主权
  高校院系预算由职能部门根据工作任务下达,经费的额度和使用方向由职能部门制定,院系根据职能部门的要求执行,不能根据实际年度建设任务进度统筹使用经费,缺乏经费使用的自主权。当新的任务出现或者工作计划需要调整时,只能以新增事项的方式向学校申请经费,能否完成该项任务取决于高校是否追加经费额度,出现了已下达经费执行缓慢与实际经费需求不足并存的现象,严重制约了院系的发展。
  (三)事财结合不紧密,缺乏逻辑关系,导致预算执行乏力
  校內预算是资源在学校内部的分配,高校预算工作普遍存在“重分配、轻执行”的思想。在申报预算时,各单位都对资金提出强烈的需求,本着“先要到再说”的想法,再加上有的学校对于年末结余不收回,“经费申请到就是自己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与之相匹配的工作计划却没有科学的规划,经费额度不是基于工作任务所需,事财结合不紧密,出现“为花钱而花钱”现象,导致资金执行不力。
  (四)校内预算与政府部门预算衔接不紧密
  在实际工作中,高校普遍存在部门预算与校内预算无法有效衔接现象,原因主要是由于两者在编制时间和依据、统计口径、经济分类等方面有所不同,导致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与校内预算分配方案不一致。在年终决算和绩效考评时,预算执行与部门预算出现偏离,影响了部门预算的实际执行,导致高校资金的使用效率无法达到最大化,减缓了高校发展的速度。
  (五)未实行零基预算,导致资源沉淀与浪费
  高校由于未实行零基预算,再加上年底收回结余资金受到阻力,院系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一般都继续留用。一方面导致预算执行率低,造成资金的沉淀与浪费;另一方面结余经费不纳入预算管理,执行失去控制,成为院系的自主行为。此外,结余经费留用减少了学校可统筹使用的经费,给学校年终收支平衡埋下隐患。
  二、事财结合理念在高校预算管理中的应用
  事财结合是高校财务工作向业务环节纵深延伸、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将事财结合理念运用到预算管理工作中,才能确保高校各项发展任务顺利实施。第一层是通过校内总体预算方案将学校总体目标与总体收支结合。根据高校“十三五”规划、“双一流”建设方案和国内外学科评价指标体系以及高校各学科的排名位置,确定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并匹配高校年度收支情况。
  第二层是通过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经费的切分方案,实现职能部门的功能目标与经费的结合。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和各学科发展总体目标,结合各自分管的领域和具体领域关键指标,明确院系的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逐一与院系讨论沟通,并按照因素法分配经费。
  第三层是院系目标与经费额度的结合,通过学校向院系下达的工作任务清单和经费分配方案来体现。院系制定本单位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并根据职能部门下达的经费额度制定支出计划,作为预算执行、年度考核与绩效评估的依据。
  三、加强事财结合,改进高校校内预算的措施
  (一)健全校内预算工作组织机构,突出发展规划在校内预算工作中的作用
  1.健全组织,成立预算管理工作小组
  高校的预算管理工作小组由发展规划、教务、科研、国际交流、学生工作、财务等职能部门专家组成。审核职能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配套的经费额度;评审院系提交的支出预算;对院系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考核;审核学校层面的预算调整和新增预算等。
  2.充分发挥高校发展规划部门在校内预算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发展规划是校内预算编制的基础,预算是实现学校发展规划的手段和工具。高校应通过发展规划部门与财务部门合力,把发展规划和校内预算很好地结合起来,以发展规划为引领,全面渗入校内预算,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确保校内预算与高校总体运行方向的一致性。发展规划部门还需要对职能部门、院系的权责进行有效分配和控制,制定学部院系所考核评价体系。
  (二)注重部门预算与校内预算的一致性
  高校在编制校内预算时,首先要确保经费的来源、功能分类、经济分类以及支持内容与部门预算一致;其次,校内项目预算是部门预算中各类专项的细化,校内预算在安排专项支出时需与部门预算内容、额度、绩效目标一致;预算的执行要与部门预算一致,即年底决算数据不能与部门预算出现大的偏离。   (三)加强事财结合,确保经费的精准投入
  事财结合是指高校各项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将事财结合理念贯穿于高校预算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先有事再申请钱”,先确定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再申请与之相匹配的经费,预算的编制、经费额度的申请是基于要做的事项、完成的工作任务。事财结合理念体现了“事权与财权”的结合。预算由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编制,实现预算与实际工作目标有机结合,使预算真正落到实处。
  (四)院系经费额度打包下达,加大院系统筹力度
  院系是学校建设的具体实施者,扩大院系自主权,是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效益的有效途径。职能部门将工作任务和经费额度打包下达给院系,院系紧密结合工作任务清单,根据上级部门下达项目经费支持方向,自主决定经费具体使用内容。
  (五)实行零基预算,推进预算工作科学化
  高校在编制校内预算时,应该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不考虑以往年度的预算安排和结余情况,切实根据本年度学校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专项支持方向等确定的经费需求,统筹校内各类资源,科学论证、合理安排,实现校内资源配置科学有效。
  (六)理顺预算工作流程,确保预算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校内预算的编制采取“二上”、“二下”的程序。“一下”是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额度下达给职能部门,“一上”是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与工作任务申请经费额度,报预算管理小组审核通过;“二下”由职能部门将工作任务和经费额度下达给院系;“二上”为院系制定详细的预算提交预算管理工作小组审批。校内各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参与程度高,理顺预算工作流程,可以清晰明了各阶段的任务。
  (七)完善校内预算的绩效考评机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高校的预算绩效考评由预算管理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分为职能部门预算和院系预算考核两个层级,综合了工作任务和经费执行情况两种考核內容,考核结果将是下年度经费额度分配的依据。通过绩效评价,促进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规范财务运行机制,促进高校事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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