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产品供应链的追踪与溯源系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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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耀庭 赖永贵
基金项目: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ZZY0958
[摘 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供应链中的农产品追溯系统及其追溯系统建立的内容,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寻找独立的第三方对信息进行采集评价、对技术规模化应用、改变生产组织模式、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等措施。
[关键词] 农产品安全 供应链 追溯系统 措施
一、引言
近年来,英国的疯牛病,比利时的二恶英,丹麦、苏格兰等国家和地区的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污染事件,国内的瘦肉精事件,农产品中的抗生素和毒奶粉事件,某些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隐患等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直接或间接地危及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对全球经济、政治乃至整个社会均产生了较大影响,这就使得世界有关组织、各国政府和人民更加重视并关注食品的安全与卫生。为此,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以及世界各国政府都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强化或调整了有关政策法规、监督管
理条理和科技研究投入力度。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的有效手段,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研究开发并运行了可追溯系统。可追溯系统的实施可以减少产品召回从而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成本和减低企业的负面影响。可以增加产业链的透明度,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供应链中的农产品追溯系统现状
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EAN・UCC系统)对农产品进行安全可追溯性的工作。采用EAN・UCC系统对农产品进行跟踪与追溯的优点在于它利用了现有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这套系统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全球供应链中的零售业和物流业,避免了众多互不兼容的系统所带来的时间和资源的浪费,降低系统的运行成本,避免造成供应链的迟缓和不确定性。采用全球统一的标识系统,即大家采用一个共同的数据语言可以实现信息流和实物流快速、准确地无缝链接。采用EAN・U CC系统可以对农产品供应链全过程中的产品及其属性信息、参与方信息等进行有效的标识进行农产品跟踪与追溯。要求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每一个加工点,不仅要对自己加工成的产品进行标识,还要采集所加工的农产品原料上已有的标识信息,并将其全部信息标识在加工成的产品上,以备下一个加工者或消费者使用,这好比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任何一个环节断了,整个链条就脱节了,而供应链中跨环节之间的联系比较脆弱,这是实施跟踪与追溯的最大问题。通过EAN・UCC系统可以对供应链全过程的每一个节点进行有效的标识,建立各个环节信息管理、传递和交换的方案,从而对供应链中农产品原料、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跟踪与追溯,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条码是相关信息的载体,通过扫描可以获取各个节点的有关数据编码信息,包括给每一个产品均赋予一个全球唯一的EAN・UCC代码,即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通过应用标识符(AI)对产品属性进行标识的代码:如批次、有效期、保质期等,以及通过全球位置码(GLN)对农产品供应链中各个环节及参与方进行标识的代码。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采用UCC/EAN-128条码符号来表示(注:在终端销售环节,贸易项目采用EAN/UPC条码符号进行表示)。具体实施过程中利用条码有两种方法来进行追踪:一是从上往下进行跟踪,即从农场/ 农产品原材料供应商-加工商-运输商-销售商-POS销售点,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查找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产品的原产地和特征的能力;另一种是从下往上进行追溯,也就是消费者在POS销售点购买的农产品发现了安全问题,可以向上层层进行追溯,最终确定问题所在,这种方法主要用于产品回收或撤销中。
现阶段,我国对农产品物流链的跟踪追溯仍然处于研究和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有着较为明显的差距。不过,由于对农产品安全等问题日益重视,我国许多省市也相继提出了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与追溯。北京市就提出要围绕绿色奥运和放心消费环境,围绕提高农产品安全控制水平,建立、完善对农产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体系。海南条码分中心已经着手开展EAN・UCC系统在海南水产品质量安全跟踪中应用的前期调研工作。福建省也提出将利用EAN・UCC系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与追溯,实现对农副产品的农产品卫生安全的有效监督。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今年也开始启动“中国条码推进工程”,推动EAN・UCC系统在农副产品跟踪与追溯方面的应用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我国供应链中的农产品追溯系统的建立
1.湖南农业大学袁康来认为,供应链中的农产品追溯系统有三种类型。
A型系统中的每个供应链节点从它的前面一个节点中获取相关的信息, 该类型系统的优点是要传送的信息量比较少, 因而交易费用较低; 缺点是每一个节点在所传递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方面必须信任前一节点, 这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不利。
B型系统中的每个供应链节点从所有之前的节点接收相关信息, 信息的完整性得到了有效控制, 其跟踪和追溯的速度比A 型系统要快很多, 供应链的透明性也比A型系统要大; 缺点是每个节点要传送的信息量增加了。
C型系统中的每个供应链节点为一个单独的中央组织提供信息, 由中央组织来为整个供应链组合所有的信息, 这可解决信任问题, 也使跟踪和追溯理论上能很快得到执行以及整个可追溯系统能得到有效的维护; 缺点是总费用可能较大。在欧洲牛肉行业可以找到C类型的可追溯系统。
2.在供应链中的农产品追溯系统运用较广的是C类型其系统主要应包括三方。第一方是生产方,第二方是消费方,第三方是监督方(政府有关监管部门)。供应链中的农产品追溯系统实现了“源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通过在中央组织记录供应链中的生产源头的详细档案,应用EAN?UCC 系统国际标准标识体系对农产品从生产、采集、配送、分销及零售等各个环节进行标识编码。以网络等信息技术为手段连接三方。生产方对农产品的种源情况、栽培养殖过程、用药用料情况、加工运输情况、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纪录,统计分析并上传到中央组织系统,最终为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安全卫生提供保障。消费方通过条码到中央组织系统查询到相关农产品信息。消费者信息查询功能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对农产品供应链从生产、流通、监管到销售各个环节的关键点控制和信息集成共享,使得消费者可以通过终端查询系统输入或扫描条码,了解所购农产品的基本资料如:产品名称、种植企业名称、认证信息、产地或加工地、药物使用、检疫检测等信息,保证消费者获得所购产品的知情权。监管方可以通过供应链的各个节点输入到中央组织系统的数据从而按照数据抽检进而有效监控产品质量安全、及时追踪、追溯问题农产品源头及流向,规范源头农产品企业的生产操作过程,。一旦发现问题农产品,可以及时追溯到其源头,并进行有效的回收,将危害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从而能否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可控性。
四、供应链中的农产品追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由于中国对于农产品安全问题的关注起步较晚,所制定的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等尚有明显的不适应性, 农产品安全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不足, 农产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1.由于数据信息的采集主要由企业自身负责,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还难以确定,应寻找独立的第三方,应用农产品信用评价体系,实时评价农产品供应链上各企业的信用状况,引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和农产品供应链成员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2.虽然国外有许多国家及企业实施应用RFID,但由于国际上制定RFID的标准多样化,因此,应用该技术时应考虑规模化应用。同时还要注意数据信息采集及上传的信息安全问题。
3.我国的农产品生产组织模式主要是农户分散经营。如果构建一个可追溯系统。那就需要对农产品生产的单位或个体进行集中整合。以供应链方式进行有效管理如公司加农户的方式即可以节省公司的资本投入而且使得农户得到了技术的信息支持,最终所有的生产过程都在程序控制范围之内。从而加强整个供应链安全的可监控性。
4.可追溯系统的建设需要的花费较高,政府应对试点企业进行扶持,提高资助及技术支持。政府还应对农产品行业加强管理,完善有关农产品安全方面的制度与法规,推进农产品安全信息体系的建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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