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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实证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向 诚 李春红

  [摘 要] 商业银行存在高杠杆率、高度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等治理特性,因此其公司治理结构应当有别于其他行业,本文拟通过对上市银行与其他行业企业治理结构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实证检验揭示我国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所存在的特殊性。
  [关键词] 上市银行 特殊性 对比分析
  
  一、引言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将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规范化正式提上议程。然而,由于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本身存在的特殊性,传统经典公司治理理论并不能直接作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的指导理论。因此,本文拟从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自身的特殊性出发,通过与其他行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对比,揭示我国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特性,为我国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供意见与建议。
  二、商业银行及其公司治理特殊性
  1.高负债的资金结构。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所占比重较低,按国际通行的《巴塞尔协议》的规定,银行资本与加权风险资本的比例不得低于8%,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最高负债率可高达92%。资本的高杠杆和高负债经营的特性,决定了在资本获利可能性大大增加的同时,资本运营的风险也大大增加。因此,股东和经理层因短期行为损害存款人利益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
  2.信息不对称的复杂性。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是公司治理最初的起源。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来自于储户,作为债权人的储户、商业银行股东以及管理层之间的代理问题更为复杂,作为资金提供者的储户很难了解银行资金的最终用处,单个债权人(储户)监督商业银行运作所需要的巨额监督成本也是得其最终只能陷入“集体行为困境”。
  3.存款保险制度的负激励。为了有效控制金融风险,西方各国普遍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目前,我国虽然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是实质上,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获得了政府的隐形信用担保,这不但使银行面临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而且极大地减弱存款人对银行经营的关注。存款制度的存在一方面可能使得股东因此而偏爱一些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侵害只享有固定回报权的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得存款人监督商业银行经营的动机减弱。
  4.治理目标的特殊性。目前关于公司治理目标的理论一般有3类:第一类是股东至上论,认为公司治理的中心在于确保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是确保股东得到应有投资回报的各种机制;第二类是投资者利益保护论,认为公司治理是确保包括股东和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得到投资回报的各种方式;第三类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销商和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规定他们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在商业银行中,存款人是资金的重要提供者,为了实现治理中利益平衡,需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介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实现保护存款人的治理目标。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商业银行要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而商业银行大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在此情况下,要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要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负责。
  根据商业银行的特殊性,本文推测,相较于其他普通行业企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应具备以下特征:
  推测1:商业银行负债率与其业绩显著正相关。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高杠杆率在帮助企业迅速成长的同时也使得企业面临更大的财务风险,因此,高负债率通常与企业业绩显著负相关。而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其资产负债率显著高于其他行业公司。在满足8%核心资本的基本前提下,负债率更高,说明商业银行可发放的贷款比率越高,其潜在业绩也就越高。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商业银行负债率应与其业绩不存在显著相关性,或是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
  推测2:商业银行股权结构、高管薪酬与其业绩不存在显著相关性。
  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也是引发公司治理问题的根源所在,因此,现代公司治理理论通常主张通过合理的管理者薪酬设计,来促使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利益实现统一,从而实现委托代理问题的解决,实现公司业绩的提升。然而,相较于普通企业而言,由于商业银行资产主要来源为储户的存款,传统的所有者――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演变为更为复杂的所有者――管理者――债权人三方委托代理关系。由于显性或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作为债权人的存款人大多放弃了对商业银行的直接监督,所有者――管理者――债权人三方委托代理关系的复杂程度也加大了所有者(股东)对管理者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难度。因此,一方面,在商业银行中,薪酬激励机制很可能失去其原有的激励功能,而变成管理者变相侵占公司利益的工具;另一方面,在保障所有相关者利益的公司治理目标下,无论大小股东,都失去了以一己之力,通过监督与激励改善委托代理问题的动力,因此可推论,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对其业绩不再具有显著影响。
  推测3:商业银行董事会独立性与其业绩存在显著相关性。
  商业银行产品的特殊性弱化了产品市场的公司治理功能,我国尚未成熟的资本市场制度以及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缺失,也决定了收购、管理者替代等外部治理机制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甚微。因此,相比于其他行业企业而言,董事会治理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更为凸显。一般而言,董事会的独立性是董事会治理效率的主要决定因素,商业银行董事会独立性的强弱应与其业绩存在显著的相关性。
  三、实证检验
  下文将分别对我国上市银行,以及其他行业企业的业绩与其股权结构、负债比率,以及董事会独立性等方面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通过两组检验结果的对照印证上文推测的正确与否。
  1.样本与选择
  目前我国已有14家不同类型的银行分别在深圳、上海或(和)香港上市,由于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正式发布《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因此本文研究的样本期间为2003年~2008年,样本对象为此间上市银行的年报。另外,本文以2003年~2008年间入选上证50指数的公司(银行除外)的相关数据作为对照组,与上市银行组进行对比,并通过对比凸显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满足此类条件的样本得到上市银行组样本数39份,对照组样本数230份。
  在指标选择方面,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公司业绩的衡量指标,以资产负债率(LR)作为公司杠杆程度的指标,以Herfindal指数作为公司股权集中度的主要衡量指标。在董事会方面,分别选择了董事会规模(DS)、独立董事规模(ID)、以及监事会规模(JS)作为董事会独立性的衡量指标,同时,以公司前三位高管的工资总额(MP3)作为管理者薪酬的衡量指标。
  因此,回归方程应为:
  ROE=a1+a2LR+a3HI5+ +a4DS+a5ID+a6MP3
  备用方程为
  ROE=a1+a2LR+a3HI10+ +a4DS+a5ID+a6MP3
  根据本文前文的推测,上市银行组资产负债率(LR)应与其业绩(ROE)不存在显著相关性或存在显著正相关性,而对照组企业负债率应与其业绩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上市银行组HI5、 HI10与ROE不存在显著相关性,而对照组企业HI5、HI10应与其业绩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上市银行组MP3与业绩ROE指标不存在显著相关性或负相关,而对照组则为正相关性;无论在上市银行组或是对照组,DS都应与ROE负相关,ID与ROE正相关,但上市银行组的相关程度更强。

  2.实证结果及分析
  根据上述样本及回归方程,运用SPS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后得到以下结果:
  从上表可以看出,上市银行组中HI5、MP3与ROE的相关性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对照组HI5、MP3均与ROE正相关,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基本符合前文预测,即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复杂性,在以全体相关者利益为目标的公司治理目标的指导下,高管薪酬激励机制并没有为上市银行业绩提升做出贡献,反而可能沦为高管侵占公司利益的工具;上市银行资产负债率(LR)与ROE负相关,且通过显著性检验,不符合本文预测,究其原因,可归因于政府对商业银行行业监管与银行出于自身流动性的考虑;上市银行组中董事会规模(DS)与ROE的相关性虽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但其正的符号与对照组负的符号的对比,说明了董事会治理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突出地位,而对照组董事会规模与ROE的负相关性则说明,臃肿的董事会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理影响。上市银行组中监事会规模(JS)与ROE正相关,而独立董事规模(ID)与ROE负相关,这与对照组的符号恰恰相关,这也许预示着在我国上市银行中,监事会对于董事会治理的作用优于独立董事,而在其他行业中,更多的独立董事显然对公司业绩的提升帮助越大。
  四、结论
  商业银行的高杠杆率、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的复杂性,以及以所有相关者利益为目标的公司治理原则使得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特殊的业务模式使得其能够以更高的杠杆率进行运营而不受财务风险的威胁,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以及其他政府监管的存在使得本应发挥重大治理作用的商业银行债权人放弃了行使治理能力的权利,而所有者――管理者――债权人三者之间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以所有相关者利益为目标的商业银行治理原则使得股东对管理者进行积极监管有心无力,甚至失去了进行监管的动力,使得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更容易通过“隧道行为”侵占公司利益。在这些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尤其是董事会治理成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中坚力量。为了对这些推论进行验证,本文以目前上市的14家商业银行为主要研究对象,以上证50指数公司为对比研究对象,对上市银行及其他行业企业的业绩与资本结构、股权结构、董事会独立性等指标进行了实证检验,并通过两组检验结果的对比对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进行验证。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如本文推测那样,股权结构与管理层薪酬与我国上市银行业绩不存在显著相关性,而在董事会治理方面,与其他行业公司相反,监事会对于上市银行董事会治理的作用优于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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