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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追赶:劳动竞赛中的先进和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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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劳动竞赛是社会主义生产体制中促进生产的最重要手段。在工人之中区分先进与落后不是劳动竞赛的目的,只是作为一种激励生产的手段,通过先进生产者对落后生产者的帮助,结合政治思想教育,对于工人进行主人翁意识的强化与集体主义意识教育,使全体工人的技能提升到更高水平,从而保证整个企业、整个行业、甚至整个国家生产效率的提升。
  【关键词】劳动竞赛;先进生产者;落后生产者
  社会主义工厂中,为了完成生产计划,提高生产,经常组织劳动竞赛。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面临不同的生产任务和生产目标,在各个时期提法不同,但是,劳动竞赛毫无疑问一定是围绕生产、关注生产,以提高生产效率为最终目标的。竞赛就是比赛,劳动竞赛就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个人与个人、集体与集体之间的群众性比赛活动。
  一、先进生产者的评选
  那么,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可以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中华全国总工会1956年2月9日在《关于开展先进工作者运动的决议》中作出了规范性的表述:第一,必须是能够连续几个月完成所有的竞赛目标同时还能达到先进指标的工人,可以评为先进生产者。第二,能够在完成竞赛的基本任务或是完成了厂矿的生产计划的前提之下,还能有创造发明、重大的技术改进或合理化的建议的工人或班组,可以评为先进生产者或先进班组。第三,对无法统计工作量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则要求他们长年累月辛勤劳动、忠于职守,同时出色地完成国家所给予的任务,管理好、服务好工人的生产活动,可以在一定时期评选一次先进生产者或先进工作者。但是,由于具体的生产情况比较复杂,各产业、各省市对先进生产者评比的标准只是提出原则性要求,具体标准都是由企业自己来拟定。
  从上述三个条件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先进生产者一定是在劳动过程中生产成绩突出的工人,能够连续保持较高的生产效率,而非仅是劳动强度与劳动态度。第二,劳动竞赛并不单纯提倡加班加点、依靠劳动时间的大量投入来换取生产数量的提升。而是更希望激励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技术提升,发挥主动创造性,对于现存劳动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提出整改意见,从而提升整个工种和行业的劳动效率。换言之,并不鼓励“苦干”,而是“巧干”。第三,行政管理人员也可以被评为先进生产者,承认管理工作的价值。但对于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绩效的评估只是依据其工作态度,而没有把管理者的工作绩效建立在一线工人的产出上,从而避免了管理者与一线工人之间的内在对抗性。第四,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过程,也体现了对于工人民主参与的尊重。先进生产者全部由群众评选产生。首先由生产小组总结近期工人们的劳动情况,即在小组内酝酿讨论。因为小组是生产活动中最基层的单位,每个工人对于本小组中其他工人的劳动情况掌握的最真实客观。通过小组的讨论,确定誰是前一阶段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工人,然后报到车间。由车间工会委员会讨论后报到工会一级,再由工会会同行政共同决定。即使只是程序上的制度化要求,实践中不免有各种瑕疵,但这种程序安排,是对于一线基层工人意见的重视。这种推选过程,不是搞行政命令的形式,由领导干部直接确定人员,从而保证了工人群众对于先进生产者的信服。只有评选出来的先进生产者能够服众,才能激励落后生产者向先进生产者学习的热情;另一方面,这种评选制度的安排,也是对于全体工人的重视,表达出平等的注重和追求。
  二、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先进生产者”称号本身,就是生产竞赛中至高荣誉奖励。在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意识的熏陶下,“先进生产者”是对工人在一段时期内的辛勤劳动所给予的最高评价和肯定。工人在评选上先进生产者之后,要求工人继续以先进生产者的要求来激励自己不断进步,在此后的生产活动中处处争先进,表现出一个先进工作者该有的面貌。而对于没有评上先进工作者的工人来说,先进工作者的荣誉对于他们也具有诱惑力,激励他们在之后的生产竞赛活动中,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以努力成为先进生产者。落后生产者凡是在之后的生产过程中有一点转变与进步,各层级单位都会给予各类表扬,如口头表扬、大会表扬、登黑板报、大字报、广播宣传以及给予物质奖励等形式进行鼓励,以激励落后生产者坚持努力,最终超越先进生产者。这类奖励或者激励形式,很多是精神层面上的。我们不能低估承认和尊严这种精神需求对于每一个人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生活在“单位”这种集体主义的生产生活方式中的工人。
  除了精神奖励之外,各工厂全年提留一部分基金用于物质奖励,但数额比较有限,不得超过全年基本工资总额的15%。并且其使用范围也不仅仅是用于先进生产者的奖励。根据国家1952年颁发的《国营企业提用企业奖励基金暂行办法》规定,奖励基金除了用于发给先进工作者个人奖金之外,还要用于对有特殊困难的职工,进行临时性的救济,以及改善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各种福利设施和其他集体福利事业(如职工宿舍、医院、幼儿园、托儿所等)。1962年,国家再次重申了这一使用原则。财政部、国家经委联合发布《关于颁发“1962年国营企业提取企业奖金的临时办法”的通知》,规定工厂奖金要用于各方面,除了发给先进生产者和先进集体的奖金和劳动竞赛奖金之外,还要对困难职工进行临时救济,以及改善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各种集体福利设施。可见,对于先进生产者的物质奖励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且总数额有限,每个先进生产者所能拿到的奖金更加有限。
  按照逻辑,先进生产者的奖励工作是劳动竞赛的总结性环节,但是笔者对于当时劳动竞赛过程的研究发现,工厂似乎并没有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这一奖励环节上。按照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目标与工作流程,劳动竞赛的最根本目的是帮助落后生产者提高生产效率以及总结先进经验,组织大家学习,从而尽量达到全员较高水平的劳动效率,完成国家在各个时期的生产计划,实现工业的稳步前进。对于先进生产者的奖励是对先进工人的辛勤付出的肯定,但这不是结束,而是开始,目标是树立榜样,更多是为了激励先进者更先进,落后者努力赶上先进。
  三、共同进步:对落后生产者的帮助   前面提到生产竞赛的最主要目的是对于落后生产者的帮助,经过实践经验的总结,先进生产者对于落后生产者的帮助手段,可以概括为“比、学、赶、帮、超”五个字,也就是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帮后进、超先进的简称。
  “比先进”就是在竞赛中把自己达到的经济指标,同先进者的指标相比较,找出差距,明确学赶的目标;“学先进”即在比的基础上,分析先进者的长处和本单位或本人的短处,制定出学习先进,克服自己弱点的措施和计划;“赶先进”是在比、学的同时,奋发图强,克服困难,迎头赶上先进者的水平;“帮后进”则是先进者以共产主义团结互助的态度,热情具体地帮助后进者赶上自己,以达到共同提高;“超先进”,是后进者不能满足达到的先进水平,要发扬勤劳奋斗的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意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由上可见,“比、学、赶、帮、超”是从落后生产者的角度出发,强调落后生产者在竞赛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学习先进生产者的劳动经验和技能,努力追赶并最后超越先进生产者的生产水平。而“帮”则是对先进生产者提出的要求,先进生产者有责任热情无私地帮助建设社会主义的同志和战友。综合“比、学、赶、帮、超”制度,它对先进生产者和落后生产者同时提出了较高要求,当然,其目的都是为了调动职工群众生产和工作的积极性,树立共产主义劳动态度,激励后进超先进、先进更先进,使个别人、个别单位、个别地区的先进水平,发展成为全国的普遍水平。
  【本文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匠心”辅导员工作室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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