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期权契约的农产品供应链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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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田甜
[摘 要] 首先分析了农产品供应链契约交易的发展过程和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然后对国内外的农产品供应链契约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在此基础上提出利用期权契约协调农产品供应链。最后指出农产品供应链期权契约的未来研究方向。
[关键词] 农产品供应链契约 期权 农产品供应链协调
一、引言
在国外,农产品供应链被形象的比喻为“种子一食品”,在我国则通常被称之为“田头一餐桌”。供应链上下游的交易贯穿了整个农产品供应链,它影响着整个供应链的效率。本文将对目前农产品供应链契约交易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将金融衍生产品中期权的思想引入到农产品供应链契约中,并在目前期权契约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利用期权契约协调农产品供应链的展望。
二、农产品供应链契约交易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产品供应链
随着我国农业发展,农产品交易形式一直都在不断的改进。首先是改革开放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下的政府主导模式;农村市场被进一步开放后,形成了中间人交易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大部分的交易是不签订交易合同的,非现货交易主要还靠“人格化交易”;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出现了批发市场交易模式:这是一种基于现货的买卖,交易的契约关系不稳定,交易参与者众多而且分散,供应链集成度低,实际上是一种“大市场,小业户” 的格局。
当前我国农业经济高速发展,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农业产业化交易模式,其基本形式是“公司+农户”。这实际上是一种契约交易,具体是指农产品生产者(农户)和农产品购买者(企业)之间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或以其他承诺方式,约定商品交易的质量、规格、价格、违约罚则等,农户在与企业签订了契约后,按照公司的要求和订货量
进行农产品生产。生产完成后,农户和企业再按照契约规定进行农产品交易,由企业对农产品集中加工处理, 然后再开展分销活动。我国农业发展中,实践证明了农产品契约交易发展有利于解决“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
2.农产品契约交易的问题分析
农产品具有自身的产品特点:生产销售具有季节性,自然风险较大;生产周期较长,销售时间比较集中;农产品的生产在地域上具有广阔性和分散性;由于生产成本、运输成本等差异,需求和市场价格非常不稳定;农产品尤其鲜活易腐农产品的保质期短,生产、运输、销售具有强烈的时间性,销售时段过后商品会大幅贬值。
同时,农产品通常还存在一个现货市场即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为买卖双方的产品出入口提供了额外的渠道,诸多买卖方的竞价,使得产品市场价格宽幅震荡且频繁波动,导致农户和企业的生产、销售和采购成本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产生较高的市场风险。在农产品供应链这种现货远期合约交易中不仅缺乏中途退出机制,且远期交易属信用交易,在当前我国信用普遍缺损且信用约束乏力情况下企业和农户为了各自利益最大化违约当属意料之中。具有远期合约性质的契约与特性明显的农业自然及市场风险交互作用使得农产品供应链契约交易中“两性”冲突频繁而激烈地发生。2000年全国农产品供应链契约交易违约率高达80%,致使农产品供应链很难达到协调。因此有必要采用一种能够基于需求预测,针对农产品的特征,制定出一种让双方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农产品供应链契约协调机制。
三、基于期权的农产品供应链契约的提出
国内学者何嗣江提出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理论以及金融工程学思想,认为由“公司+ 农户”模式过渡到“公司+ 农户+ 期货”乃至于“公司+ 农户+ 期权”模式应是我国订单农业进一步完善与发展的方向。
衍生产品为部分农产品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套期保值的工具,但是目前衍生产品市场上作为标的物的农产品种类有限。由此,可以将金融衍生产品的思想引入到农产品供应链契约中来提高契约交易的效率,实现供应链协调。其中,期权以其具有弹性的选择权制度被越来越多的学者运用到供应链契约中。而农产品的生产周期长,需求不确定性高,生命周期比较短等特性正好符合了供应链期权契约的应用条件,可以建立基于期权的契约来协调农产品供应链。
四、对农产品供应链期权契约未来研究的展望
目前关于供应链期权契约的研究大部分是针对工商产品,对农产品的相关研究还基本没有。从现有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将期权应用到农产品供应链契约中是一个解决农产品供应链问题的有效的途径,但现有的期权契约的研究很多并不适用于农产品,未来关于农产品供应链期权契约的研究方向在于:(1)应该结合农产品的特性进行研究。(2)学者周衍平曾提出在农产品供应链契约中引入期权理论中的卖权机制,在合同中为农户提供卖权(随行就市、保底收购),赋予农户卖产品的选择权。所以,我们在引入期权到农产品供应链契约中,既可以赋予企业买的弹性机制,也可以通过赋予农户卖权的弹性机制来保证农户的最低收入达到协调供应链利益分享,风险分担的功能。(3)目前的期权契约都是用期权订购量作为在普通订货模式下的补充订货来适应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我们可以讨论在农产品期权契约中采用纯期权机制,研究在这种纯期权契约模型下农产品供应链效率是否能得到改善。4.还可以利用期权契约和农产品批发价格契约、收益共享契约等建立联合契约,更好的实现农产品供应链协调。
参考文献:
[1]何嗣江汤钟尧:订单农业发展与金融工具创新[J].金融研究,2005,(4):114~121
[2]周衍平陈会英:山东省订单农业的发展状况与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2002,(5):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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