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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治理中引入独立董事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庞 华

  [摘要] 我国上市公司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种制度创新。通过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来解决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小投资者保护等问题。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首先对独立董事进行了概述,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说明了独立董事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论述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 制度变迁 董事薪酬 董事激励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我国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因此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主要存在国有股权虚置、股权结构过于集中、国有股权“一股独占,一股独大”以及经理层缺乏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现象。
  有鉴于此,为了确保国有上市公司的有效经营,维护股东的权益, 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开始全面铺开。《指导意见》指出,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一、独立制度概述
  独立董事(outside directors)是指排除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s)、关联董事(affiliate directors)、灰色董事(gray directors or gray outsiders)后的董事会成员(Markand Li,2001),也即是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层、不存在与公司有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其做出独立判断的交易和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的董事。这儿执行董事是指既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又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董事。关联董事是指与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或执行董事有亲戚关系的人、前任总裁、关联企业的董事担任的董事。灰色董事是指其和雇主公司有大的交易的董事。灰色董事通常是借款给公司的银行家、公司的供应商,政府关联企业中的政府公务员等。之所以要将独立董事和关联董事、灰色董事区分开来,就是因为他们和公司之间的关系足以使得人们有理由对他们做出的判断的独立性提出质疑(Hermalin and weisbach,1988)。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为了解决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权日益分散化、所有权和控制权日益分离、管理层日益获得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股东权益不被管理层侵害而设置的。
  关于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目前流行的观点主要有以下3 种:
  1.监督职能。Byrd( 1992) 以处于要约收购中的公司为样本, 考察了收购方股东的收益与外部董事之间的关系, 发现独立董事在对收购进行监督中起到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唐跃军( 2004) 的调查研究表明独立董事发挥了监督职能, 其实现监督职能的方式主要有以下4 种: 知情权;表决权;通报权;撤换经理人员。
  2.决策职能。Brickly( 1987) 认为独立董事可以运用他们丰富的商业经验、技术和市场方面的知识, 来帮助企业管理者解决经营上的难题, 构建重要的商业战略。秦丽娜( 2005) 研究发现独立董事可以帮助公司抓住市场机会, 获得更多有价值的资源, 提高公司在制定战略时对环境变化的预测能力。蔡彬清( 2005) 也认为独立董事能对公司重大项目决策从更高层次着眼, 从更客观的角度、更科学的视角把关, 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3.政治职能。Anup(1998) 研究发现, 当政治因素对企业的影响较大时, 企业中常常就会有很多具备政府背景的独立董事;相反, 如果企业由于环境污染或者垄断问题而同政府存在较多分歧时,企业中具有律师背景的独立董事就会增加, 他们可以为企业提供有洞察的意见, 帮助企业分析和预测企业的相关行为。
  二、独立董事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Davis和North(1979)指出:制度变迁的诱致性因素在于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这儿的潜在利润也即外部利润,一种在已有的制度安排结构中无法获取的利润。只要这种外部利润存在并且这个外部利润不能在现有制度结构中获得,制度变迁的主体就有动力进行制度的再安排。这种新制度安排的目的就在于使显露于现存的制度安排结构外的利润内部化。在制度变迁的过程当中,变迁主体可能是个人、团体,也可能是国家。
  新的制度被创造出来目的是为了获取在原有制度框架中无法获得的外部利润。但是制度结构是由一个个制度安排构成的,一个特定制度的不均衡,将引起其他相关制度的不均衡,一个特定制度安排的不均衡将导致整个制度结构的不均衡(林毅夫,1989)。一个新的制度安排是否有效取决于新的制度能否尽快的实现各制度安排之间的好的均衡。
  按制度变迁的主体不同,制度变迁可划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变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而由国家和法律引入来实行的制度变迁是强制性制度变迁(林毅夫,1989)。国家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往往违背一致性原则,内部的摩擦相当大,各制度安排之间不容易达到新的均衡,其制度变迁的效率往往不局。
  显然,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笔者认为在目前公司治理制度变迁过程中至少有三个主要的参与人,一个是利益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团体,一个是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管理层或者大股东团体,一个是国家,其中中小股东团体和国家是推行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变迁的主体。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中小股东团体能够得到潜在的收益,也即能够期望其利益不被管理层或大股东团体侵害;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也将获得潜在收益,这个收益指的是能够增加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和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由于国家强制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的正式制度变迁己经完成,但是这个制度变迁是否有效有赖于这个制度变迁中的各制度安排能否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达到一个好的均衡。在这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如果国家和中小投资者的收益大于管理层或大股东团体的收益的话,那么这个制度变迁过程将使社会的总收益增加。
  三、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自实施以来,由于独立董事制度本身内在结构设计以及我国提供的外部运行环境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职责冲突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参照大陆法系, 它在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构造上的特点就是“ 二元制”, 即在股东大会之下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分别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在借鉴“ 二元制”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上, 又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这势必会造成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在职能上的重叠。二者都将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作为核心内容,都有权监督董事、经理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独立董事薪酬与激励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采用固定津贴制度, 基本不与公司业绩挂钩, 一定程度上难以发挥独立董事的效果。同时, 部分独立董事认为薪酬过低, 主要是认为与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不对称, 这样也难以促进他们的积极性。
  3.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问题
  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除了负有监督职权外,还有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在决定公司重在问题时,享有投票权。而这些足以可以作为我国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具有既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又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双重义务的根据。但是《指导意见》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独立董事不依法履行义务导致公司或中小股东遭受损失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很难设想,独立董事在既无内在动力,又无外部压力,再无明确法律约束的情况下,监督会取得怎样的效果。

  四、进一步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1.正确处理独立董事与监事的关系
  监事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常设的监督机构, 应该以内部监督为主, 主要应偏重公司内部的日常管理和对经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监督; 而不担任公司内部职务的独立董事应以外部监督为主, 偏重于公司的战略管理, 其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证公司通过符合整体利益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之间也应建立一种磋商与协调机构, 定期召开仅有独立董事和监事参加的会议, 相互交流信息, 避免二者的功能冲突。
  2.对于独立董事的薪酬激励机制
  上市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要作到公开化和标准化, 同时建议独立董事的薪酬适时变化, 跟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工作表现、公司绩效挂钩, 这样不至于使得有些独立董事只拿薪水而没有作为, 也能激励独立董事真正关心公司的发展。还有一些专家建议有专门的组织管理独立董事的薪酬, 上市公司只需要定期缴纳一定的金额, 独立董事不直接从上市公司那领取薪酬。这样不仅可以保证独立董事的薪酬在整个社会层面上保持一个稳定的水平, 而且避免了独立董事背负“人情债”。
  3.明确权利责任,确保行权独立
  从我国现已公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来看,独立董事仍缺少实质性权利。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形式对独立董事的权益、责任、任免等做出明确界定。一方面,要在法规制度上赋予独立董事相应的权力,包括对公司情况的知情权、调查权,对公司决策的参与权等,以法律形式切实保护独立董事的权力,另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也应从制度上对上市公司限制独立董事行权的行为予以处罚,从而为独立董事行权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Byrd J W, Hickman K A. Do Outside Directors Monitors Managers? Evidence from Tender Offer Bids [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92, (32)
  [2]Agrawal Anup, Knoeber Charles. Firm Performance and Mechanisms to Control Agency Problems between Managers and Shareholders [J] .Journal of Financial & Quantitative Analysis, 1996,(31)
  [3]Davis,L.North,D.C., "Institutional and change and American Economic growth: a first step toward a theory of institution Innovation",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1979,Vol.30
  [4]秦丽娜李凯:公司治理机制下独立董事功能分析[J].商业研究,2005,( 12)
  [5]唐跃军肖国忠:独立董事制度的移植及其本土化――基于对500 家中国上市公司的问卷调查[J].财经研究,2004,( 2)
  [6]林毅夫:财产权力与制度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7]青木昌彦: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一一内部人控制和银行的作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8]杨瑞龙: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经济学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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