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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鲁克论企业社会责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苗婷婷 徐 鑫

  [摘 要] 德鲁克是较早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学大师。本文对德鲁克多年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进行了分析和概括,明确企业必须承担造成社会影响的消极责任,而是否承担积极责任可由企业自由选择,希望能为中国企业指明践行社会责任之路。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消极责任 积极责任 责任限度
  
  社会分成政府、企业、公众三部分,推动社会进步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和公民的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企业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承担社会责任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饯行。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加剧,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中国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走向世界的必要环节。一方面,企业只有从自身能力出发持续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得到社会认同,才能实现“基业长青”;另一方面,SA8000标准认证的实行使企业社会责任同国际贸易问题紧密联系,中国企业必须遵守国际准则和全球协定,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生产体系。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许多学者从多个视角、不同方面揭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其中被广泛接受的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即企业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社区、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本文主要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出发,将其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应承担的对社会所造成影响的消极责任。第二类是企业出于道德良知而自觉承担的社会自身问题的积极责任。消极责任指企业对社会做了什么。现代企业为了向社会提供某种特别的服务,必须存在于社会之中,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展开其活动,对社会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超出它的存在所做出的贡献;积极责任讨论企业能为社会做些什么,不是企业及其活动对社会的影响,而是社会自身的机能失调。
  三、企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
  1.消极责任――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
  企业处于自然与社会之间,其生存发展和外部环境紧密相关。企业首先从自然界取得能源、资源,无疑会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然后用原材料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再次对自然生态产生影响;产品生产出来之后投放到市场、社会,又将对社会产生影响。显而易见,企业活动必然会带来社会影响,而企业必须对其造成的影响承担责任。
  企业如何有效地承担其必须履行的消极责任呢?在德鲁克看来,企业应识别和预测其附带产生的各种影响,把不属于企业宗旨和使命的各种影响维持在尽可能低的程度,最好能够予以消除。把这些影响转化为对企业有利的机会是控制社会不良影响最理想的办法。企业可将对社会影响的关注融入到其经营主流,融入到企业战略、组织结构、日常运营中,以将社会影响转化为对企业有利的机会,以取得经济、社会、环境三重效益,获得负责任、可持续的竞争力。如果找不到转化的路径,消除一种不良影响就意味着增加成本,除非本行业中的每个企业都接受了同一规则,否则它就会成为竞争中的不利因素。所以当企业无法将社会不良影响转化为企业机会时,企业的责任就是要在进行最优权衡的基础上,设计出恰当的规章。
  在企业承担社会影响责任过程中要求权衡成本与收益。对某种不良影响的消除,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会花费更多的金钱或精力,更多的资源或生命,而所得的利益却不足以补偿所花费的财物。因此,必须在成本和收益之间做出最优平衡的决策。
  2.积极责任――企业可自由选择的社会责任
  企业必须具备对自己造成的影响承担责任的全部能力,但社会问题是由社会的机能失调引起的,企业是否承担积极责任完全是企业的自由选择。
  德鲁克认为,企业是否承担积极责任要受其能力的限制,并且最好不要从事那些同其价值系统不相适应的工作。在承担某项社会责任并处理某个问题之前,企业应仔细考虑:那项工作有没有,以及有哪些部分可以与自己机构的能力相适合,是不是有的部分可以用具体的目标和可以衡量的绩效来予以界定。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不管问题多么重要,企业所面临解决这一问题的需要是多么迫切,企业都最好不要承担下来。如果勉强承担了,只会对社会和企业本身造成损害,不会取得任何绩效,因而就是不负责任。
  如果某项社会问题与企业的价值系统相适应,则可看作是企业的商业机会。企业可通过把社会问题转化为商业发展的机会,即转化为新的业务,来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也为企业服务。在把社会问题转化为商业机会的过程中,最有意义的机会不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提供新服务,而在于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及社会创新。这种社会创新会直接或间接地使企业获取利益并得到强化。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限度
  很多学者提出“对企业来讲,单只做得好是不够的,还必须做对事”。但德鲁克认为,为了“做对事”,企业首先必须“做得好”。企业的首要社会责任就是执行其职能,因为企业正是为了这种职能和贡献才存在的,如果它不能认真负责地执行其职能,就无法做到任何其他事情。企业完成其特殊的使命,也是社会的第一位需要和利益所在。如果企业完成其特殊任务的能力减弱或受到损害,那么社会也就不再能够得到利益而必定会遭受损失。
  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低限度是执行其经济责任,同时社会责任的最高限度也不能忽略企业经济绩效的限制。如果企业承担了它在经济上无力支持的社会责任,它很快就会陷入困境。为了承担社会责任而做某些经济上不合理和难以支持的事,永远不能算作负责任,只能说是感情用事,结果必然是造成更大的损害。
  综上可得,企业必须承担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的责任,同时可根据自身能力选择承担社会问题的责任。在解决社会影响或社会问题时,除非把它转化为取得成就的机会,否则都会造成社会间接成本,而支付成本和积累成本的惟一途径,就是提高绩效。
  参考文献:
  [1]彼得・德鲁克: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使命篇)[A].机械工业出版社,1973
  [2]卢代富:公司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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