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企业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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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 鑫
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现状
虽然经历了20年的发展,我国的企业年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建成了体系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但是总体来说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发展状况并不尽如人意。
1.发展速度缓慢,覆盖面狭小。2000年底,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人数仅为560.33万人,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5.3%。参保企业16247户,企业年金积累基金总量为191.9亿元。而截止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为2.4万多家,参加职工900多万人,积累资金680亿元。覆盖面积不足10%。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发展速度还是覆盖面积都不尽如人意。
2.发展呈现不均衡状态。这种不均衡主要体现在地区与行业之间。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程度要远远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效益好的行业发展程度要远远高于效益不好的行业。如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的发展要好于西部和东北部。钢铁、民航、石化、石油、电信、电力、铁路等强势行业的企业年金的规模要远大于其他行业。
3.运行机制和组织结构不够合理。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行机制比较复杂,涉及的方面比较多。主要的运行模式有企业自行管理,社保机构经办和保险公司经办三种模式。三个机构之间的运行方式和运行管理都不尽相同。且三机构的主体地位不同,企业和保险公司为市场主体,而社保机构为政府机构。这样由于主体地位的不同而导致的市场竞争的不公平将难以避免。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也难以实行,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难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现状的成因
1.缺乏相应的税收优惠措施。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企业年金的系列相关制度政策,却始终没有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就目前来说,各个省市自行制定了各自的税收优惠政策,且各自之间的政策差别较大。不仅使得相应的商业机构无所适从,也不利于保护更广大职工的利益。而且在新的全国性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出台之前,旧有的保险公司的相应税收优惠却已经被取消。这就使得大批相应业务从安全具有经验的保险机构涌向了目前尚未完善的企业年金市场。加大了市场上存在的风险。
2.企业缺乏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的动力。对于企业和企业员工来说,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无疑会增加他们现阶段的支出。尤其是在未来不能得到现金回报的企业,如果看不到企业年金对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是不会主动增加企业年金的相关支出的。而且目前我国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替代率偏高,甚至可以达到80%左右,挤占了企业年金的生存空间。高替代率会降低企业年金给付的额度,因此导致职工对于加入企业年金的主动性不足。我国企业的社会保险压力比较大,提高缴费水平会加大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竞争力,导致企业对参加企业年金动力不足。
3.企业年金增值保值难度较大。企业年金的非强制化的特性,使得只有加大企业年金自身的吸引力才会有更多的企业和员工参与进来。由此就要求企业年金具有高的回报率。但是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被严格限制,长期以来只能依靠投资国债等低回报率高安全性的方式进行增值保值,是以保值为主,增值速度缓慢。
4.多种运行模式共存。如前所述,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行存在着运行主体地位不同的三种模式。且各个主体的所属主管机构不同,运营方式也不尽相同,要纳入统一的管理轨道难度较大。而目前令出多门的状况,也使得企业年金难以用统一的有效的制度加以规范管理,导致了在企业年金在管理上漏洞较多。在企业年金的建立、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都缺乏规范的管理方法。无疑加大了企业年金的风险程度。
三、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建议
1.加大并建立完善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采取的企业年金制度主要是借鉴了以美国的401K计划为代表的DC型计划。而美国的DC型计划正是依靠优惠的税收政策来推动其发展进程的。所以要推动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就要从法律上保证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年金实施的各个步骤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税收优惠不仅仅体现在企业方面,对于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也应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与相应的优惠。
2.理顺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之间的关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的是具有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它是社会成员老年保障的最基本的制度。而企业年金又称补充养老保险则是处于基本养老保险之上的第二层次,它对于前者是一种补充的作用。虽然从功能来说二者是互补的,但是在实际的运营中,它们之间存在着替代的关系。高替代率的基本养老保险会抑制企业年金的发展。而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无论是覆盖面还是缴费率都很高,尤其是高达80%的替代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年金的发展,所以应该适当降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以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
3.拓展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提高企业年金的增值能力。企业年金的投资能力是影响到其吸引力的重要指标,高回报率的企业年金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员工参与进来。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存在回报率严重不足的问题。由于主要的投资渠道集中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因此其增值能力必然严重不足。所以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拓宽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增强企业年金的增值能力。只有让企业和员工从企业年金中得到实际的利益,才会激发他们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主动性。
4.加强发挥保险公司的作用。在我国,企业年金则是由企业自身,社保机构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经营的。但是相对于企业和社保机构来说,保险公司在技术和经验上的优势都比较明显,而且作为商业性机构,保险公司经营上的灵活性也要强于其他两个机构。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尽量发挥自己的长处,在市场上提供高质量多种类的企业年金产品服务,尽力推动企业年金发展和扩大企业年金市场的规模。
参考文献:
[1]邓大松刘昌平:《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
[2]刘云龙傅安平:《企业年金――模式探索与国际比较》.中国金融出版社
[3]林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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