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农村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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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丹程 张广胜 周 娟
[摘要] 中国加入WTO,不同的农民群体都将卷入统一的国际市场中。研究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几个角度分析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农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即详细阐述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是如何通过影响农产品价格、农产品贸易结构、收入结构几个方面来影响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于上述研究,笔者得出了结论,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中国农村居民 收入差距
一、引言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继美国、欧盟、加拿大、巴西之后的世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第四大农产品进口国。伴随着开放程度的加深,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同时也拉大了农村区域贫富差距。从历史趋势来看,农产品贸易不仅对我国农业资源配置、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扮演重要作用,对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和促进农民增收也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研究表明,中国农产品出口乘数2002年为1.66,相当于1美元农产品出口能够额外产生1.66 美元的经济活动;每1万美元的农产品出口,能直接和间接创造近28个就业岗位(程国强,2004)。
可预见的是,随着入世影响的释放和扩散,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将发生较大的变化。而我国的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经历了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逐渐扩大的过程。1978年开始,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年扩大,1995年达到第一个顶峰,基尼系数由0.21扩大到0.34,1996年基尼系数下降为0.32,随后差距开始逐年扩大,2004年接近0.40。更有学者认为,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早在2000年就已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达到0.4296。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当然影响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的因素有很多,而本文专门针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对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对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分析
1.农产品贸易自由化通过农产品价格机制影响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
一般而言,贸易自由化会使一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价格上升,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价格下降,尤其是那些曾经受到高度保护的产品,在关税等贸易壁垒削减后其价格将显著下降,国内外价格水平趋于一致。商品价格的变化进而会影响相关要素价格的变化,从而直接影响到居民收入分配。
贸易自由化降低了农产品名义保护率,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产生重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幅度降低贸易保护措施,多次削减进口关税,将平均关税率从改革初期的52.3%降到2004年的10.4%。名义保护率的下降使国内市场价格不断向国际价格靠拢,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国内价格扭曲,优化资源配置,但同时也降低了对国内产品的保护,增加其竞争压力,特别是削弱了对小麦、玉米、棉花、稻谷和大豆等农产品的保护,减少了出口,因而对主要生产这些产品的农民产生负向福利冲击。因此,产品的国际流通会降低国内某些农产品的价格,影响部分农民及相关部门的收入。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在价格机制上会扩大农民的收入差距。
2.农产品贸易自由化通过调整农产品贸易结构来影响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
国际贸易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进出口产品影响一国的贸易结构,来调整优化其产业结构。贸易自由化促进了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增长,尽管改革期内农产品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例不断下降,但农产品贸易总量却一直在上升。例如,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从1991年的27.99亿美元上升到2005年的93.88亿美元,同期相应产品的出口则从72.26亿美元增加到近225亿美元。
贸易自由化也推动了农产品外贸结构的变化,对农民福利产生重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的变化反映了中国农业贸易的比较优势特征:土地密集型产品(例如谷类、油菜籽和糖类作物)的净出口下降,而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例如园艺品和畜产品)的净出口则在上升。这种结构变化对农村收入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其一,使不同农产品生产者的福利水平发生变化:一方面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者的收入,另一方面恶化了土地密集型产品生产者的收入分配,从而影响了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其二,使不同地区间农民受益不均。沿海地区农民更多而高效地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牲畜和园艺产品,这些产品在出口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因而其净出口也越来越高;内地农民则偏向于种植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小麦大豆和棉花,这些产品在进口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因而其净出口也越来越低。因此,与内陆农民相比较而言,沿海地区农民是贸易自由化政策的最大受益者,造成了区域间农民收入的不均等。
3.农产品贸易自由化通过调整收入结构来影响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
贸易自由化不仅带来了产品的流动,更重要的是,使得诸如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化了资源配置,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影响了农村居民的收入不均等。家庭经营收入一直是中国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其比重曾经将近占到农村居民收入的83%,如在从1993年到1997年的5年间里其比重值一直稳定在70%以上,但随着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乡村工业的发展,农村居民从其他途径获得收入增加,其对中国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逐步减弱,其比重也从下降到2005年的56.67%。分析表明,某些农产品贸易发达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呈多元化趋势,不仅有家庭收入,还有工资和其他收入;而某些农产品贸易落后地区,则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是家庭收入。所以,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会通过收入结构的不同和扩大农村居民收入。
总而言之,一国参与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的程度的不同,贸易对该国经济发展影响的广度和深度也是大不相同的。同样,不同劳动者卷入全球化的程度不同,也会直接导致其在收入分配中地位的不同。
三、结论及建议
1.从我国当前现实来看,尽管中国已经加入WTO,但是国内市场整合情况一般,不同地区农户、不同收入获益并不均衡,甚至部分农民群体由于远离市场无法享受经济增长成果。
2.由于不同地区农业禀赋差异较大,贸易自由化在不同程度上恶化了区域间及区域内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从产品市场角度而言,几乎所有地区收入低的农户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后会出现绝对贫困恶化或相对贫困恶化。
3.从要素市场来考察,部分低收入农户的非农就业波动性要较一般农户劳动力非农就业要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这部分农民的收入,但对于不同农民群体的收入差距的影响却是不确定的。
为了更好的分享贸易所带来的丰厚利润,同时也最大限度的防止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笔者认为,中国必须加快改革的步伐,采取相应的措施:
(1)随着国家对农产品市场保护的日益减退,农民要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就要从制度上解决农民面向市场的经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流通组织和市场网络。
(2)创造条件让部分农民从玉米、小麦、大豆、棉花、油料作物等转移到其他作物、畜牧业及非农产业,加快调整步伐。
(3)建立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的地区间的流动;积极开展转岗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再就业能力。使更多的人能共同分享入世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利益,以防止地区间农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4)加速国内农产品市场流通体制的改革,培养和健全市场中介组织;加快与国内外贸易紧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贮存、交通、通讯等设施和港口的建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进出口贸易和降低农产品市场的流通费用。
参考文献:
[1]Leamer, E.(1988),Measuring of Openness,Trade Policy and Empirical Analysi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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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祖辉张晓波王敏: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一个分析视角:基于农民企业家报酬的考察[J].管理世界,2006(1)
[5]程国强:中国农业面临的国际竞争环境及其趋势[J].中国农村经济,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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