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价格认定遵循原则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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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几年,盗窃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为了更好的对被盗物品进行价格认定,本文从价格认定过程中必须严格的遵守的原则展开论述。
关键词:盗窃案 价格认定 原则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盗窃也就是指采用非法的手段把公私财物占为已有。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人口的流动性也越来越频繁,外来人员的数量增多引起盗窃案件发生率提升,已经从原来的偷盗金额低的物品,转变为金银珠宝、汽车、名表等,盗窃的案件种类多,确定价格也难度相对较大。对于盗窃案件中涉案物品价格的认定,如何做到科学合理、客观高效,是摆在价格认定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这就要求从事价格认定工作是依法进行的,并且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效率。
一、依法原则
在行政法理论中,一般将依法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来看待,在价格认定工作方面,依法原则是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价格认定人员虽然不属于行政执法人员,但其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经司法机关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嫌疑人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1.价格认定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这是确定价格认定工作是否合法的首要前提,开展价格认定工作的机构都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及价格认定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人员资格条件。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所属的价格认定机构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定机构,是经过编制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专门从事价格认定工作的机构,是开展价格认定工作的法定机构。
2.价格认定工作必须要有法律规定的依据。价格认定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价格法》是价格认定工作的依据,国家发改委所属的价格认定机构出台了大理规范性文件,如《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盗窃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规则》等,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时,应当予以执行。
3.价格认定工作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违法主体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价格认定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将依法取得价格认定资料或了解的情况用于其他目的,或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价格认定结论或价格认定结论有重大差错的,有责任的价格认定机构或价格认定人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也可以把它叫做真实性,是对被盗物品进行价格认定活动时,要明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盗窃案件中的标的物主要有如下多种:(1)是盗窃案件中有关的直接被盗物品,比如,盗窃的智能手机只是裸机,在采用成本法进行价格认定时就应减出手机充电器、蓝牙耳机等。(2)同一盗窃案件中如果发生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同时还存在物品被盗窃的情况时,涉案物品就被划分为被盗物品和被损坏物品,应对其采用不同的价格认定方法,例如,盗窃车内物品时,犯罪嫌疑人将车辆的车门玻璃损坏,在进行价格认定时,车内被盗物品只计算物品的价值,但被损坏的车门玻璃不但计算车门玻璃價值,同时还要计算更换该车门玻璃的人工费用。(3)被盗物品在案发后往往发生状况改变的情况,受理价格认定委托时应根据价格认定基准日时间的物品状况进行认定价值。例如,办理电缆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把电缆进行扒皮处理,办案单位起获的只是废铜。但在价格认定时应根据价格认定基准日时的状况来确定,即该电缆应按能正常使用来进行确定其物品状况。(4)对于珠宝玉石、名人字画、贵金属以及奢侈品的价格认定,为防止标的物是仿品,进行价格认定前,需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标的物的真伪,然后再进行价格认定工作。
三、科学性的原则
对盗窃物品进行价格认定应该采用最为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标准,制订好价格认定方案,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程序进行开展工作。针对标的物的不同类型和情况来相应的选取认定方法和标准。科学性原则是从专业技术性角度对价格认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比如对于属于政府指导价格的商品,应根据有定价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中的基准价格,进行必要的调整来确定标的物的价格,比如汽、柴油价格的价格认定。对于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应当按照基准日的市场中等价格作为基准价格进行认定。
四、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价值取向。价格认定工作的效率的高低,影响到提出机关的办事效率,关系到正义的实现,因此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价格认定时必须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1)科学设置价格认定程序。一个混乱的价格认定程序,会加大价格认定机构时间、精力与财物等资源的耗费。所以精简行政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明确价格认定工作时限,对于提高价格认定工作效率大有帮助。(2)严守价格认定工作时效。认定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价格认定工作,否则构成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实现价格认定的效率原则,最重要的是要在法定期限内做出价格认定结论。一般情况下,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在接受提出机关提出价格认定事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价格认定结论,特殊情况下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做出。(3)节约价格认定工作成本。价格认定机构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要从整体上考虑价格认定工作,科学制定价格认定工作方案,以价格认定方案及价格认定工作具有最大的合理性为目标,以尽可能小的成本给国家、社会带来最大益处。
结束语: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进,被盗物品的价格认定会更加体现出司法的公正性,价格认定的方法和标准会更加科学合理,为办案单位提供出经得起推敲的价格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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