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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投资运营中税务风险规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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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热情不断增长,然而在新的国际税收规则和税源争夺下,中国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更加复杂、严峻,特别是在投资运营的重要阶段企业缺乏国际税务风险管理经验,不仅影响企业的自身的竞争发展,更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信心。因此,本文针对“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中,我国企业境外投资运营过程中的税务风险问题展开探讨,论述其税务风险特征,总结其税务风险类型,并提出相应的风险规避策略。
  关键词:一带一路;境外投资;税务风险;税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125;F812.42 文献标识码:A
  2015年我国明确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依托,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多领域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新格局,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开幕,进一步指出了“一带一路”的发展方向,提升了“一带一路”的吸引力。在“一带一路”的战略吸引下,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目光关注到境外投资项目上,全年境外直接投资1298.3亿美元,较去年增长了4.2%,而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将要遭遇更加繁复而严格的税务政策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为企业“走出去”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1企业境外投资运营中税务风险特征
  1.1严重性
  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运营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关注企业自身的利润获取和效益得失,更要关注投资东道国的国内环境和税务政策。尤其是对于大型的企业集团,税务风险防控的失误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则对企业自身的信誉和国际市场形象形成损害,甚至对我国的国际形象,对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舆论造成负面的影响。
  1.2复杂性
  “一带一路”战略下企业进行境外投资运营脱离了熟悉的国内税务环境,进入到陌生的税务环境之中,不仅面对投资东道国的层层税务监察,还要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税收环境,更要面对因文化、政治局势、经济形势不同而带来的复杂、难以确定的税务风险。因此,必须要提升对投资东道国税收政策的认识,加强企业在境外投资运营中面临的税务风险类型的了解,以便于更加明确、高效地制订应对措施。
  2企业境外投资运营阶段的税务风险的类型
  2.1税务申报中的风险
  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运营中,需要向投资东道国进行税务申报。中国企业需要在税务申报的过程中熟悉东道国的税务政策和税务管理程序才能避免税务风险,满足税收申报的合规性要求,从而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避免法律、政策方面的风险。然而不同国家的税务政策和征收程序有所不同,例如印度若认定投资的企业有常设机构,则所有收入都被纳入当地的征税范围,增加税务缴纳的错征风险。在出现了错征税款的情况后,申请退税的程序相当繁琐,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在境外投资运营中,企业未能依照投资东道国的政策规定申报,轻则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获得应有的税收收益,重则可能导致申报延误,面临税务处罚或者法律制裁。
  2.2反避税政策风险
  反避税问题是企业境外投资运营中的重要风险。转让定价、弱化资本都是跨国经营的企业常用的税收筹划手段,然而不同的国家对于转让定价、弱化资本的税收规定各不相同,一些国家的税务征税部门对税务政策的理解不同,自由量裁权力的不同等都會导致反避税问题。此外,一些国家有专门的转让定价、资本弱化等方面的限制规定,例如,印度可预约定价,乌克兰是基于经合组织的指南进行转让定价,而像科威特、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等不基于经合组织的指南进行转让定价,但对于纳税人税务申报的要求极为严苛,对债资比有详细的规定,若纳税人无法满足申报要求则将会产生税务风险,遭受严厉的税务处罚,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
  2.3双重征税的风险
  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运营中,需要向投资东道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由于税收管理权的重叠导致双重征税风险的增长。我国在避免企业双重征税风险中有分国抵免和综合抵免两种计算方法,选择分国抵免方式的话,纳税人在不同国家所需缴纳的税额分别计算,税收抵免的部分也独立计算。然而企业在境外投资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因政策理解和执行的失误导致抵免政策的无效,不同的国家抵免政策的规定也不同,如以色列则分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文莱要求抵免金额不能超过当地应税收入的一半,白俄罗斯的抵免需要境外税务机构的认定,因此对于投资东道国的抵免政策不熟悉就可能导致企业无法享受到抵免优惠,而且低税国和高税国之间抵免余额无法调剂,增加了投资企业抵免不充分的风险。选择综合抵免方式的话,仍然无法避免采取环形持股企业无法享受税收抵免优惠,造成双重征税风险的情况。抵免方式的选择在五年之内无法变更,分国抵免与综合抵免各有利弊,因此企业在境外投资运营阶段必须预测企业未来五年之内的盈亏,从而选择更有利的抵免方式,以增加税收收益,降低税务风险。此外,我国目前已经签署的普通饶让国家只有28个,定率饶让国家也只有8个,这也说明了“一带一路”主要投资国家中多个国家我国都未给予其税收饶让抵免,这也说明了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境外投资运营中选择了没有签署饶让抵免政策的国家就难以真正解除双重征税的风险,而签署了协定的国家,也应当关注该国的政治环境,否则因政治局势动荡导致的协定生效出现问题,投资企业仍然需要补缴税款。
  3“一带一路”下企业境外投资运营中税务风险的规避策略
  3.1加强税务风险的规避意识,关注东道国税收环境
  “一带一路”战略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然而企业的境外投资运营也有极大的挑战性和风险性。因此,企业不仅要在早期了解投资东道国的政治局势、经济发展环境,更要了解其税务环境,了解不同国家之间的税率差异、税收管辖权、税收抵免的具体规定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关注投资东道国的未来市场发展行情,提前考虑投资退出阶段的税务风险,掌握整体的税负情况,从而预测企业对外投资的综合收益,选择更加合适的方式开展境外投资运营工作,以减少成本,降低税负。此外,还要了解我国税务机关对企业境外投资的保护制度,适用情形和具体保护措施,以便于企业在发生税收争议时减少企业的损失。   3.2建立税务风险防控组织,完善投资税务风险的防控体系
  企业有自身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在境外投资的过程中也应当设立专门的境外投资税务风险防控组织。组织更加专业的境外投资税务管理人员对企业境外投资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与评估,对税务风险中的各类因素进行细致分析,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在税法遵从原则下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降低企业的税务,实现税务管理效益增加。
  一是企业应当设立税务风险的管理总体目标,并逐层拆解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企业境外投资税务风险的管理信息系统,利用高效的信息技术和专业的境外税务防控知识,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规避、风险应对和转移等多个方面规范税务管理的流程,实现对税务风险的防控;三是建立税务风险的沟通机制,由于国际形势的复杂性和税务管理的严谨性,在企业境外投资的运营中需要關注大量的税务相关信息,因此企业必须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便于企业对投资东道国的税务政策信息进行获取、沟通和及时处理,不仅便于企业了解来自企业外部的财务税收信息、税务监管信息、行业动态信息、市场环境信息和客户信用信息,同时便于企业了解来自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信息、内部控制信息,方便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对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地筛选加工,并对其进行总结和汇报,为企业的税务风险规避提供可靠、及时的信息支持;四是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监督评价机制,及时识别境外投资运营中税务风险的漏洞和缺陷,及时进行补救。企业监督评价机制的建立一方面依靠企业自身的税务管理监督机构来开展,另一方面可依靠外部第三方的税务审查机构实施税务管理工作的监督评价,发现税务风险管理缺陷,查找原因,提供解决方法、调整方案等。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措施,完善企业在境外投资税务风险的防控体系。
  3.3丰富税务风险规避手段,灵活使用政策福利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多数国家对于反避税有严苛规定,因此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的过程中应当丰富税务风险规避手段,重视BEPS计划,针对不同政策,采取多种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例如针对没有资本弱化规定的投资东道国,企业可以采取债务融资的方式实现降税负的目标。对于有资本弱化规定的投资东道国可选择债券融资的方式,再根据其与我国签订的税收协定,选择不同的融资方案。
  又如可以根据不同国家关联企业问转让定价政策的不同,选择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如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率法等,关注BEPS和CFC规则,优化税收筹划的方法,制定合理的关联交易方案,使转让定价的结果与企业价值生产的价格相符合,关注预约定价规则,申请当地预约定价,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
  此外,对于产生的税收争议根据投资东道国的不同,选择性地启动税收争议程序,利用税收无差别待遇或者是相互协商规定来处理税收问题,解决税收争议,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避税务风险。
  4结束语
  “一带一路”战略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拓展的道路,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然而机遇与风险并存。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的过程中既要从市场的角度考虑投资项目收益,更要从税务管理的角度去分析布局投资项目,把控税务风险。因此,在境外投资运营中企业要谨慎警惕税务申报、反避税政策和双重征税的风险,积极关注投资东道国的税务政策,了解其税收环境,提升自身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税务风险防控组织,完善投资税务风险的防控体系,丰富避税手段,灵活使用政策福利,实现科学的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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