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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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行政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出台了很多会计准则,其中《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出台,政府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形式也相应的产生了一定的变化。要想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创新固定资产管理方式,需要加强对单位财务的管理,改革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本文主要从政府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与折旧方法出发,分析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管理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
我国财政部于2015年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明确规定政府会计主要包括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其中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而预算会计则实行收付实现制。在政府会计处理过程中,为了确保财务报表能够对政府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价值进行真实反映,切实提升资产的使用率,需要针对固定资产开展计提折旧处理。2017年1月1日,新固定资产准则开始实行,2019年1月1日全面执行。在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条件下,政府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直接关系到财务会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一、政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一)确认单位的核算基础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我国政府事业单位的会计改革正在不断推进,现阶段我国政府事业单位会计正处于权责发生制逐步引入到位的阶段。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在对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以及收入费用等进行核算时都需要实行权责发生制,而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则明确了会计确认基础的选择:首先,对于一般的核算都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对于涉及到经济业务的核算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其次,要根据行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选择确认基础,大多数的单位处于绩效管理与成本核算的需求选择权责发生制。通常来说,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选择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事业单位针对固定资产都需要进行计提折旧处理。
(二)确认单位的固定资产范围
从综合层面来看,一般单位的固定资产在设备方面主要包括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其中一般设备与专用设备的区分主要在于单位价值,前者为1000元以上,后者为1500元以上。考虑到我国各政府事业单位的规模存在差异性,如果在设备标准上实行一刀切,那么不仅不利于规模比较小的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管理,无形中还增加了规模比较大的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工作量。因此需要针对能够实现自行收支的规模较大的单位为了便于开展固定资产管理,需要提高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而维持小规模单位价值标准的不变。这种层次化的固定资产范围确认方式,能够提升对固定资产科学管理的水平。
(三)确认可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固定資产都需要进行折旧处理,根据新固定资产准则的相关规定,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都不属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在政府事业单位中采购固定资产的经费大多出自于政府财政拨款,或者是在政府财政拨款与上级主管部门拨入共同支持下进行的,并没有很强的经费自主能力,对于这种情形的单位固定资产,可以不进行计提折旧处理。政府事业单位还可以在综合考虑单位性质的基础上对于应用数量比较大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时提高标准,比如说在高等院校等科教事业单位中,教学仪器与实验器材不仅使用的频率高,设备的更新换代速度也比较快,为了满足教学与研究的要求,就需要提高这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标准。总的来说,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时需要从单位价值与使用年限标准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而考虑使用年限标准时,还需要明确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对发生的有形或无形损耗进行提前预计,判断是否存在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四)确认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相关联,一旦确认后不能在进行随意变更。目前在我国政府事业单位中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时常常采用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其中工作量法则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来进行计提折旧,工作量比较大。年限平均法虽然说使用起来比较简单,适用的范围也非常广,但是也要看到,直线法并不能对单位的净资产进行正确反应,会造成不良后果。
二、加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相关措施
(一)增强政府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
虽然随着我国政府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政府事业单位已经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在管理过程中也提高了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也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但是整体来看,依然普遍存在重视资产的购置、轻视固定资产的管理的问题,没有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账簿,没有委派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甚至有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还处于无序状态,提高政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迫在眉睫,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首先,要不断强化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纳入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体系当中,明确各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范围,层层划分,将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其次,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从资产的引入、资产的使用到资产的维护保养以及后续的处置,确保责任全程覆盖,并且在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履行相应的流程手续;再者,成立由后勤保障、财会等部门组成的固定资产专业评估小组,当需要进行固定资产购入或者报废固定资产时,由其开展专业性的核实工作。
(二)创新资产折旧方式
固定资产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耗,并且还会面临产品更新换代的问题,因此固定资产折旧有时候也会为单位带来负面影响,需要创新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尽可能的减轻负面影响。政府事业单位可以学习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式,通过加速折旧的方式,在确保资金运转正常的同时,尽可能的降低自身的税务负担。与此同时,还可以在对过往单位固定资产折旧信息进行汇总的基础上计算出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总的来说,政府事业单位需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那么在具体折旧处理过程中,财务人员将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在一个明确的空间内进行选择,大大提升财务报表编制的准确性。 (三)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应用,直接关系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从购入到处置,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控,才能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首先,要从组织结构上对固定资产进行优化,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下设立专门的资产使用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将财务部门的资产管理职责分离出来,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领导资产使用部门开展工作;其次,对单位固定资产的相关记录要进行规范,制定台账,并定期进行核对,确保台账与实际情况相符;再者,要針对固定资产的购入、配置、监管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最后,要严格开展内部检查与审计工作,避免监管工作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人才素质培养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意味着传统的收付实现制将会朝权责发生制进行转变,但是在制定综合财务报告过程中,需要分别进行财务会计核算与预算会计核算工作,对财务工作人员的挑战难度加大,而现阶段我国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可能跟不上,需要做好新会计准则的培训与学习,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工作。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方式重新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必然会促进了我国政府事业单位会计计量工作务实化发展。随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应用实施与推广,政府事业单位作为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方式也会相应的做出巨大的调整,根据固定资产相应的准则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还是计量,又或者是记录、税务处理,任何环节做出的创新与变化都会加大当前政府单位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增加工作量,需要认识到新准则的全面落实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更高,需要相关部门加快高素质财会人员储备的速度,针对现有的工作人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以更好适应新的工作形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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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望婷婷.新政府会计准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思考[J].财会学习, 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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