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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实践导向的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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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一门实践性和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如何把抽象的法条形象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建立基础的法律思维模式,从而使得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一般性的问题,老师在授课过程中使用的教学方法至关重要。本文将针对上述问题,以高职院校学生的学情以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出发点就如何通过课程教学改革来提高学生的法律运用实践能力进行研究、探讨。
   关键词:《经济法》;教学改革;教学方法
   本次课程改革研究的目标是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律综合运用能力,兼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方面,帮助学生快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知识点,同时通过系统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课程实践,变传统的单项知识传授为双向互动,培养更具经济法律思维能力和运用能力的专业高职人才。
  一、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存在的问题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教学中主要具体讲述经济法基础理论、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但目前經济法教材涉及的法律数量多、理论性强,学科体系庞杂。教学实践中,受课程学时安排的限制,为了在短时间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师课堂上多采用灌输教学的方式,大部分时间以讲授和解释法条为主要教学内容。高职学生们自身所接触的有关经济社会实际事务较少,很难通过这种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方法,达到“知法懂法,熟练用法”的预期目标。
  (一)教学目标不明确
  现阶段,经济法的教学目标主要是教授经济法知识点,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知识点。现代高职教育致力于培养具备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因此经济法的课程应该更加注重对学生法制思维模式的培养,课程的内容应该围绕上述目标来开展教学工作,实现从理论到适用的转化。
  (二)教学安排不合理
  经济法课程设置为32学时,教学内容却涉及6、7个相关法律,学时太少。为了完成教学内容,课堂上需要教师详尽讲授,才能让学生能较好地掌握经济法理论知识,这样的课程安排使得大量课堂时间被用于教授相关知识点,案例分析课程被压缩,课程相对枯燥,影响学生学习兴趣;如果减少理论教授的课程,受法律学科内容较为抽象的影响,学生很难透彻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最终导致不能熟练进行实际应用。学时的不合理安排导致经济法教学很难达到预期目标。
  (三)实践教学缺失
  经济法的课程体系设置中很少有系统的实践训练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在整个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学生的实践训练内容偏少。但经济法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在校学生因为很少亲自参与社会经济实践活动,(比如签订借款合同,成立公司,缴纳税款等)缺乏相关经验,对社会经济运作方式的认知存在欠缺,因此,加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运用训练十分必要,这能够有效地检验和强化学生所掌握的经济法理论知识,培养专业思维能力,提高专业技能。
  二、《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探索与研究
  《经济法》的课程改革应该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出发点,已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优化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探索精神,养成法律思维,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遇到的各类经济纠纷,实施法律素质教育,提高综合能力,适应日后工作岗位的需要。为了达到目的,在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来解决研究中发现的问题:
  (一)选用合适的教材
  从市面现有的教材来看,存在相关新法条更新不及时、教学案例陈旧,教学内容亟待更新的现状。可以组织了解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规律的专职教师和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律师组成教材编委,共同重新拟定、编写新版本教材,新教材要能全面及时地反映我国当前的经济法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还要包括理论知识和现实的案例分析,以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调整教学方法
  借用多媒体装置丰富教学方法。可以针对课堂内容,播放教学视频,如“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专业法制节目,让学生直观的感受法律在生活中的具体运用。组织学生模拟各种简单的民事纠纷并充当原告和被告进行案情演绎。转换讲台的主角,由学生对经济活动纠纷进行分析,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意见,并相互辩论。设定公司法律顾问这一虚拟职位,让学生组建团队,成立公司、起草公司章程,或者担任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选举监事任命经理。在课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专业律师到课堂展示起诉状、仲裁书等法律文本,增加教学的直观性。
  (三)对课程考核方式进行优化
  分阶段、分内容进行考核。对课堂内容参与积极性、课堂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在考核方面,一方面可以通过布置案例分析来帮助学生理解和运用法律理论知识,促进学生法律思维的形成,同时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还能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布置演讲或主题讨论,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现象促进学生表达能力及多媒体应用能力。
  结束语:
  通过对教材的编撰更新、课程内容的重新安排与设计、考核方式多样化的改变来落实基于实践导向的课程改革,实现课程内容从“知识本位”向“职业能力本位”的转变。传统的经济学教学多采用学科的逻辑顺序来确定课程内容,组织课程体系,强调学科知识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导致学生对法律条文了解较多,运用技能训练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本次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的希望达到的结果是以学生在生活和工作中常用的法律知识为主线,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运用方法和法制理念进行培养。不再追求学科体系逻辑严密性,强调教学内容以“实际、实用、实践”为标准,相关法律条文内容以“必需、够用”为前提,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处理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经济纠纷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龙雯.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中参与式教学探析[J].法制博览,2006(35).
  [2]杨焱.对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探索与思考[J].中外企业家,2018(15).
  [3]覃翠爱.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分析[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8(12).
  作者简介:刘佳(1983-),男,汉族,重庆市人,研究生,助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研究方向: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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