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绿色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为更好地推进水运综合发展工作,对“十三五”期以来水运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和绿色技术推广应用的现状进行分析,从发展情况、基础管理、体制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分析水运绿色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开展水运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水运绿色发展制度设计、开展重点专项行动及加大资金保障等相关建议,全面深入推进水运绿色发展。
【关键词】 水运;绿色发展;节能减排;顶层设计
0 引 言
交通运输业是我国节能减排的三大重点领域之一,绿色交通是交通强国的重要特征和内在要求,绿色交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进程。
水运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占地少、能效高、运能大等优势,在支撑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从制度体系建设、标准规范指导及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推进水运绿色发展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绿色交通建设提供了有效支撑。但是,水运绿色发展中仍存在发展不平衡、基础管理较为薄弱、体制机制尚需完善、科技研发创新力度需加大等问题。本文针对水运绿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助力水运绿色发展。
1 水运绿色发展现状
1.1 绿色发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十三五”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都对绿色交通发展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交通运输部顶层设计、全面指导,相继发布了《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 《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战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聚焦岸电、油气回收、船舶污染物和废弃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粉尘防治等重点技术措施的推进。针对岸电推进工作,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对2020年底前全国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以及船舶排放控制区内港口(不含主要港口)应具备的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的泊位数量进行了规划,并给出具体数据,使岸电的推进工作更加有针对性。针对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交通运输部还发布了《关于加快长江干线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和推广液化天然气船舶应用的指导意见》。2018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又修订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绿色发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全面指导绿色水运的推进工作。
1.2 标准规范体系渐趋完善
绿色水运的发展离不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支撑和指导。2016年5月,《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布,节能环保是标准制(修)订的重点领域之一。2016年12月30日,《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16年)发布,将绿色交通标准化体系分为基础标准(节能降碳标准,生态保护标准,污染防治标准,资源循环利用标准,监测、评定与监管标准)和相关标准等九大部分,全面设计绿色交通标准化体系。此外,2018年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工程标准体系》,该标准分为工程管理类、工程建设类和工程维护类等3个层次,每个层次均包括了节能环保类标准,是水运绿色发展工程标准制(修)订的重要依据,其中工程管理类主要以评价类标准为主,工程建设类以设计、监测和节能环保设施建设为主,工程维护类包括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等。在标准化体系的整体设计下,节能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全面展开。
1.3 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大
“十二五”绿色港口主题性试点建设使许多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在港口得到推广应用。尽管岸电、油气回收、LNG、粉尘防治等技术的节能减排效益显著,但因为投资大、经济效益低等问题在行业内推广缓慢。为了更好地推进岸电技术的应用,2016―2018年国务院批准以奖励方式将车辆购置税资金用于支持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同时又发布《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出台《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等标准,顶层规划、技术标准指导,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岸电设施建设。此外,在油气回收、LNG技术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但由于涉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且无资金奖励政策,推进步伐较慢。
2 绿色水运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发展不平衡
(1)发展区域不平衡。目前绿色水运建设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沿海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企业集团,而内河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基础建设相对较差,规模效应不够显著,因此该地区的中小型企业对水运绿色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绿色水运推进面不广。
(2)绿色水运发展行业分布不平衡。港口企业较为固定集中,其绿色港口建设推进力度较大。相比之下,引导水路运输企业和航道建设维护单位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多。
2.2 基础管理较为薄弱
(1)统计监测能力薄弱,基础数据匮乏。统计和监测是制定各项节能减排政策的基础,交通运输部曾发布《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等统计报表制度,但重点监测企业较少,统计范围较小,且是手工填报数据,数据可能存在误差,无法满足行业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数据需求。
(2)标准体系有待完善,标准执行方面需加强。由于绿色水运标准体系缺乏顶层设计,导致现有绿色水运标准体系不健全,所涵盖内容不全面,满足不了绿色水运的标准化需求。此外,有些标准颁布后没有相应的制度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导致标准使用率不高。例如:《港口电动式起重机能源利用效率检测方法》和《港口带式输送机能源利用效率检测方法》已经颁布多年,但由于行业未组织开展能源利用效率检测工作,标准使用率较低。此外,如果不引导开展能效管理试点示范和码头设备能效等级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港口码头能效管理技术规程》及码头、设备能效等级等方面的标准也无法发挥指导行业绿色发展的作用。 2.3 体制机制尚需完善
(1)绿色水运涉及部门需通力合作。绿色水运建设管理工作涉及交通部门、发展与改革部門、环保部门和海洋部门等,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协调,需要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分工,形成合力。
(2)绿色水运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当前与绿色水运相关的制度体系尚未建立,缺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全过程节能环保管控制度,无法有效指导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开展工作。2016年11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发布,提高了开展节能审查的能耗量门槛,但针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大幅减少,行业无法从源头把控建设项目能耗,一些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得不到贯彻落实。此外,对施工阶段的节能环保工作尚未展开,对航道施工阶段的节能环保工作虽开展过研究,但并未真正推进实施。运营阶段主要开展了绿色港口主题性建设和岸电、油气回收、LNG等技术推广的试点示范工作,多数以资金补贴的方式来鼓励引导。随着绿色水运建设的不断推进,应考虑通过制度建设来促进运营阶段绿色发展水平的提高。
2.4 科技研发创新力度需加大
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不够。从近年来水运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的成效来看,节能减排效益显著,具有经济合理性的技术更易在行业内推广,例如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大型机械变频和电能回馈等技术。但是,近年来效益显著、经济合理、适宜推广应用的水运节能减排新技术较为缺乏,这已经成为影响水运绿色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此外,当前示范推进的岸电、油气回收等技术也面临着制度不完善而出现建设与使用不匹配等问题,节能减排效益无法体现。
3 对策建议
3.1 作顶层设计,开展绿色水运总体规划研究
结合党的十九大要求和交通强国战略,制定实施绿色水运发展总体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及推进路径,充分发挥规划对绿色水运工作的先导作用。
3.2 夯实基础,加强绿色水运制度设计
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绿色水运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
(1)坚持源头防治。开展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环保前置审查和竣工节能验收工作,从源头把关,确保新建项目满足节能环保要求。
(2)完善过程控制制度体系。继续完善能耗和环保统计监测制度,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行业节能减排提供数据决策支撑;引导企业建立覆盖能源利用及环境管理全过程的能源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依靠制度创新,增进能源管理及环境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建立定期能源审计制度、设备能效检测制度、编制绿色发展年度报告及能耗和排放清单,提升企业能耗和环境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3)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落实。梳理现有与绿色水运相关的标准,结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绿色水运标准体系设计,明确绿色水运标准体系结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为绿色水运建设标准化工作奠定基础;强化标准落实,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标准的使用,建立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和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对标准进行完善更新。
3.3 示范引领,开展绿色水运重点专项行动
(1)深入开展绿色港口创建行动,在“十二五”期绿色港口试点示范工作和绿色港口等级评价的基础上,优化布局、深化要求、消除不平衡,全面推进绿色建设。
(2)启动绿色航道建设工程,明确绿色航道内涵、评价指标和建设内容,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生态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等理念贯穿于航道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营养护全过程。
(3)继续开展重点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着力解决岸电、油气回收等技术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同时进行绿色水运技术研发和技术储备,遴选下一阶段节能减排示范技术,编制节能减排技术指南和规程。
(4)强化科技研发对绿色水运建设的支撑作用,鼓励科研院校、企业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重大科技专项研究,突破技术瓶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3.4 落实资金,助力绿色水运全面建设
节能减排是一项全社会的经常性的公益事业,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经济运作,因此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稳定资金来源,加大财政资金对绿色水运建设的投入,为绿色水运政策制度研究、标准制订、技术研发及节能环保统计监测等项目的及时开展和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为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积极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提供优惠补贴。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51078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