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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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阶段信息技术发展相对较快,我国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发展相对较快,由于我国在该方面的发展相对较晚,现阶段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因此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方面的防范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相对较大的问题。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讲不仅需要面对以往的金融形势的风险,同时还需要面临着互联网自身所固有的信息技术方面的风险,面对此种情况是的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困难程度相对较高。因此应当通过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以及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信息技术
前言: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同时互联网技术在金融方面的有效融合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金融方面的快速发展同时对我国经济建设方面也有着极大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互联网与金融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属于新兴产业。近些年来我国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并且现阶段起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项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来讲起其主要的业态主要涉及到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借贷方面以及众筹融资平台和大数据征信等方面。然而我国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因此需要建设起相对完善的监管制度与监管体系。本文主要是由我国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为出发点对我国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進行有效的分析。
一、现阶段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对于传统形式的金融来讲,互联网金融与其有着相对较大的区别,其通过互联网技术使得人们在进行金融业务的办理上以及操作上相对较为简单,从而使得人们在使用的过程中相对较为便利。然而在现实的业务办理过程中也会遇到相对较大的风险。对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环境来讲其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涉及到法律方面以及市场和信用的风险,此外还有操作方面以及技术层面等方面的风险。
1.互联网金融法律方面的风险
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讲其所面临的法律方面的风险涉及了传统性金融方式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该方面的风险体现在资金融通的环节以及支付和投资、信息中介服务环节等方面,主体对象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不依据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义务的履行。除此以外,互联网金融还需要面临传统金融以外的法律方面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一个新兴产业,因此在法律方面存在一定的空白以及灰色区域,从而严重制约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新业态的发展。对于参与交易的主体对象来讲起未能根据法律所规定的履行自身的义务极大部分原因在于关于此方面的法律以及法律制度存在严重的不足之处,因为法律关系较为混乱造成了交易参与者见得权利与责任相对较为不明确,从而产生了纠纷问题,甚至是使得纠纷很难进行有效的处理。我国现阶段尽管制定出了一些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然而该部分法律大多数是针对以往传统类型的金融行业存在的问题,与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要求有着一定的差距。尽管现阶段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面重视了起来,然而对于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讲仍然需要不断地改善其市场环境,结合当前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以及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与法律法规,从而有效地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
2.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
对于金融行业来讲,其市场方面的风险通常涉及证券交易的躲着因素从而使得金融行业会遭受无法估计的具有一定程度隐蔽性的风险。尽管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形式的金融行业有着一定程度的差异然而其根基依然是实体金融资产,所以该类风险是还是相对较为难以避免的。并且市场风险的根本要素在于信息方面的缺失以及透明度不高造成的风险,尽管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中一切的交易是以信息积水未依托的,在信息传递上具有相对较高的效率,但是对于该部分的信息的真实程度以及有效性是不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的。信息的真实程度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的主要因素在于参与交易的双方的身份是无法通过网络信息做到充分的确认的。
3.互联网金融流动性风险
对于现阶段的金融行业来讲其流动性风险通常指的是商业银行在进行债务的偿还阶段具有清偿能力然而在实际的清偿过程中不能够及时取得相应的资金或者不能够通过合理成本及时取得相应的资金处理资产方面的增长问题或者用来支付期限已到的债务方面的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讲其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技术承载了传统银行的存贷方面的业务。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讲其在借贷方面通常涉及以下几点:第一信息数据系统以及供应链金融基础的信用方面的分析以及风险方面的评估从而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性;第二通过相对较为简单的具有较强的灵活性的存贷流程从而满足高效的借贷业务的办理;第三是借贷双方之间能够合理预估或者适配资金从而防止出现传统形式的银行挤兑事件。传统意义上的银行由于我国现行的政策原因存在存款准备金率方面的要求,以此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参与投资人员在资金方面的安全,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讲其也需要具备该方面的保障措施,同时现阶段我国在该方面的经验相对较少,在处理短期时间内的负债以及资金流失导致的资本紧缺的能力方面无法满足实际的需求,从而造成的流动性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相对较大的风险。
4.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
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用方面的风险来讲,其通常情况下指的是在合同规定的时期内,参与网络借贷的一方不能够根据合同所约定的时期内进行相关债务的偿还方面的风险。所以,对于信息数据系统为基础的关于信用方面的分析以及风险评估能力有着相对较为重要的作用。对于传统形式的银行金融机构来讲,其征信系统相对完善,在进行贷款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对于服务对象的审查有着相对较为严格的审核机制,但是对于互联网金融借贷来讲,其涉及的业务相对较为小额,并且借贷的期限相对较短,所以其在进行借贷业务办理过程中面对这比传统形式的金融机构更为困难的考验。首先是对申请借款的一方的信用方面的调查的时间成本以及经济成本存在一定程度的制约,由于其需要面对的客户群体相对较大同时其业务资金性较小以及分散,因此展开具有高成本的征信方面的调查相对较为困难。其次是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仍然属于一个相对较为新型的产业,因此在该方面的征信系统的搭建存在一定的欠缺,采用网络信息获取到的贷款人的信息数据存在一定的难度,对于申请贷款的一方很难做到对其信用行为的完全掌握。此外由于互联网其性质具体一定的虚拟性所以将会一定程度上使得信用风险有所增加,在进行业务办理的过程中其主要是通过虚拟的互联网进行的,参与的双方未能够通过现实的场景展开对对方身份以及交易方面的信息的确认。故而,身份信息的确认以及信用评估整个流程相对较为繁琐以及复杂。同时互联网金融在进行结算的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对于传统形式的结算来讲其主要是采取的实时全额的结算方式以此有效地规避掉该环节的信用风险,然而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讲其主要是采取的第三方支付的模式,该种模式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一旦在延迟的阶段出现网络系统的紊乱甚至崩溃的情况无法正常地完成结算将会产生信用风险。 5.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
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讲其主要依托的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金融业务的办理的,在进行业务办理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互联网技术层面的影响导致风险的出现。因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接口大多数是采取的与银行进行的直接性的关联,在整个支付的流程中会对使用的姓名以及密码还有银行账号信息进行保留,部分不法分子极有可能利用互联网系统的漏洞将客户的相关数据信息盗取,以此对被盗取信息的客户的资金进行盗用。此外,办理金融业务的客户端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之前在进行数据的交流的过程中,不法分子会采取对数据流的篡改的形式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并且数据也会出现处理结果不准确的情况。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
1.参考传统监管
传统形式的金融行业在监管方面,通常是采取杠杆率、资金充足率、资产负债率、先进资产占比等传统目标展开风险监控。然而,相对于传统形式的金融行业来讲互联网金融行业与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其在进行资本方面的运作上存在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从而严重造成了其三大表报的结构与常规的券商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的不同。因此应当根据互联金融行业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展开有效的财务数据自行比对监管。
2.采用大数据监管
现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现已进入大数据时代,对于大量数据的分析能力逐渐地增强,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讲,该方面技术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负责相关部门以及互联网企业间的信息对称性。随着互联网企业信息的更加透明化,使得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并且,大数据信息技术能够为监管单位在监管操作上提供有效的分析能力,采用机器学习的功能引申出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监控措施,从而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监管方面的科学性以及有效性,监管单位应当科学合理地使用新进的技术手段以及技术优势从而有效地保障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开放社会的互联网金融评级
对于传统形式下的金融机构来讲其第三方评级单位属于针对企业信用方面的一个第三方的认真,企业属于市场方面对企业在金融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对风险方面的评估认定。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来讲起其能够以此种方式进行风险方面的有效评估,一定程度上也满足了市场方面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风险方面的监管。
4.适当提升准入门槛,提升对股东的资格要求
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来讲起在运行的过程往往能够展现出低资本高收入的特点,所以随着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使得一大批企业涌入到该市场中来,从而使得当前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环境相对较为复杂,部分机构存在资质方面以及专业技术方面的严重缺陷。并且,此类型的行业在经营管理上以及监管方面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该部分金融机构在经营上面临较大的风险,一旦遇到风险将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从而导致金融领域内部出现市场危机。同时,行业内存在数量较多的资质相对较差的企业,更有甚者会出现卷款出逃的情况。此种情况将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出现,造成客户以及信用好的企业失去良好的市场环境,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长期发展。所以需要有效地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严格审核股东的资格。
5.对投资者资格进行认证
对于经济市场来讲往往高收益面临着高风险。该种情况主要是因为风险较高的市场所要防范风险能力越强。否则,极有可能造成市场无法正常体现企业的真实价值,极有可能造成泡沫危机。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相对较高,同时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同时互联网金融市场对于参与投资方资格的要求标准较低,无法与高风险形成良好的匹配。如此就需要监管部门提高投资者资格的要求和条件,例如对资金量、投资经验等,进行有效的认证,来化解风险。
三、结束语
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已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方向,并且我国也在此方面积极的发展。因此,參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各方应当重视其所面临的风险,同时利用科学的处理措施,有效地避免其金融风险,构建起相对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新培.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及监管对策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7.
[2]常振芳.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研究[D].南京大学,2018.
[3]李璐莹.互联网借贷的风险与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
作者简介:张维(1983.04- ),女,汉族,籍贯: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学历:硕士研究生,作者单位: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会计金融学院,研究方向: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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