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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路径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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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近几年,在国家高度重视和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支撑下,我国普惠金融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在普惠程度上与理想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为了缩小这种差距,创新普惠金融发展路径,真正实现金融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阐述了普惠金融的概况,总结出了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政策缺乏操作性、信息不健全、供需不匹配、资金配置不对称和成本收益不合理等主要问题,并从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机构创新和科技创新四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普惠金融科学发展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普惠金融;主要问题;路径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9)11-0091-03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under the support of the state’s high attention and a series of government support policies, inclusive finance has been greatly developed in China, but there is still a big gap between the degree of inclusion and the ideal goal. In order to narrow this gap, we need to create new paths for inclusive finance.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realize the objective of financial services for re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this end, the article first expounds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inclusive finance; Then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inclusive finance development, such as policy unsystematic, information unsound, supply and demand mismatch, fund asymmetry and cost and benefit unreasonable. Finally,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e innovation path to promote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of inclusive finance in four aspects: system innovation, product innovation,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Keywords: Inclusive Finance; Main Issues; Path Innovation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与此同时,金融业改革的程度也在不断深化。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传统金融业的弊端愈发凸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全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对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普惠金融概述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是联合国在“2005国际小额信贷年”宣传中首次提出的,2006年我国正式引入这一概念。在此之前,全球各国或地区均以不同的方式发展着金融性质的扶贫和供给,故可以把“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作为普惠金融的前身。为了满足这些特殊群体的需求,使金融服务和产品多元化可持续发展,普惠金融这一体系应运而生。相比之下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和目标更加全面,具有严谨规范的运行机制,根据养老、租赁、保险、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需求设计了相应的服务和产品,提升了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二、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是普惠金融科学发展的两大必要条件,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已经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为其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但是通过仔细研读和实践应用发现这些政策文件仅是宏观层面的,而在普惠金融體系框架设计和发展战略规划方面却没有进行详细划分和说明,对其发展目标、原则、模式、路径、法律依据、市场功能、监管评估等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布局,这直接限制了金融机构参与普惠金融市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导致了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动力不足。
  (二)信息不健全
  我国信用信息系统仍处于起步阶段,个人财务数据非常缺乏。目前,当我国的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评分时,几乎完全依赖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中心持有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据人行信贷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4月底,征信系统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为3.61亿人,意味着我国只有20%多的人口拥有相对可靠的财务数据。信息不对称导致许多普惠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大大限制了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
  (三)供需不匹配
  首先,从普惠金融的供给来看,金融组织体系较少,特别是经济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导致普惠金融服务供给和需求不匹配。其次,从普惠金融需求的总体情况来看,普惠金融的发展与需求的多样化存在明显的不匹配。普惠金融的需求方大多是中小微企业,由于商业银行的逐利性,使得商业银行贷款给小微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抵押物,而小微企业最缺少的就是相应的抵押物,供给的高成本、高风险使小微企业望而却步,这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障碍。   (四)资金配置不对称
  作为金融机构,追求盈利是其本能,普惠金融具有在保证金融主体平稳运营的基础上致力于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目前,中小企业是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技术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控制难、贷款条件和门槛高、信用机制不完善、贷款成本高等因素,金融机构难以贷款给这些企业。目前,内部积累是小微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除此之外只能转向高利贷、p2p、典当行等民间渠道。根据2018年中小企业研究报告,截至2017年,我国有7300多万家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5%,2018年中小企业的潜在融资规模为4.4万亿美元,而各金融机构的融资供应仅为2.5万亿美元,融资缺口达到1.9万亿美元,缺口比重规模达43.18%,从而无法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成本收益不合理
  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对利润率、资产规模等过度关注,商业银行是盈利性机构,这种利益导向本身没有错,追求利润、追求资产规模都无可非议,但是商业银行本身还承担着调控市场的职能,商业银行不仅是完成市场化的盈利机构,而且还承担着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广大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责任。而当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商业银行应该在适当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利益倾斜,将金融资源倾斜给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在成本方面,普惠金融的成本支出主要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我国没有相关的财政资金来补贴普惠融资的成本,最终导致成本效益不对称的出现。
  三、促进我国普惠金融科学发展的创新路径
  (一)制度创新
  我国普惠金融的制度创新可以分为内部制度创新和外部制度创新两个层面。其中,内部制度创新需要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利率。中小微业和大型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抵质押物、融资金额等方面差别很大,而金融机构同利率的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并不公平,定价太高会驱动企业从事高风险活动,从长期来看也不利于金融机构控制不良率,因此金融机构在金融支持中可以实行差别化利率政策。
  外部制度的创新包括普惠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和普惠金融法律环境的改善,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加速推进。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需进行一定程度的让利,但是这种让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金融机构虽然有一定程度的让利,但是这种“损失”行为可以由政府部门提供差别化的财政补贴来缓解,政府部门对金融机构给与一定的便利,如能够适当增加不良比率的容忍度,对有前途的中小企业的财政补贴将得到加强。
  (二)产品创新
  在产品种类和功能方面,创新要充分体现产品的轻便化与差异化,对于不同种类的需要,提供客户所需要的产品,而且充分借助互联网的手段,从全国方面大幅度扩大客户的覆盖面,这也是老式金融服务发展难以实现的。同时,做好偏远地区贫困群体、社会弱势群体与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服务,这需要互联网金融的全面性,这也是普惠金融的主攻方向。银行产品通过解决普惠金融的覆盖面问题,将销售渠道从具体网点逐渐转移到互联网金融,因此,金融服务可以到达更偏远的地区,从而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并降低服务成本收入。
  (三)机构创新
  一方面要强化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承担重要角色,带动大部分人的就业、创造大部分税收等。社会主义金融机构必须承担一定的历史责任,在支持实体经济中要适当让利,向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不能只看重利润忽视社会责任,这样既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金融机构长久发展。另一方面应大力发展中小微型金融机构,大型金融机构的主要信贷投放方向在发达地区、大型企业,股份制商业银行产品结构复杂、业务单一,难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发展普惠金融依靠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大型金融机构实际上承担着政策性金融支持的作用,应专业机构做专业的事情,开发各种中小型小额信贷机构,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服务。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探索我国金融体系改革。
  (四)科技创新
  在我国,对于历史上没有与银行有贷款关系的人口,传统模型无法有效判断其信用。因此可以对用户的金融、消费、阅读、社交、旅游、娱乐等大数据建立风控模型,从而对其进行挖掘分析,预测该用户的信用风险。仅仅查看个别信息可能无法揭示线索,但把它与数千个其他信息数据结合起来,就可以繪制一幅令人难以置信的精确图片,这是人工智能的智慧。利用人工智能,通过算法、算力的提高,对各个信息进行系统化的运算。它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批量流程和工厂信用模型。
  总之,近几年,普惠金融在国家经济实力不断提高和科技创新不断进步背景下,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创新模式特色化,产品种类多样化,政策保障不断强化,但是在未来的发展过程必然还会出现新问题,这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审时度势建立长期动态发展的金融机制,为普惠金融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普惠金融市场参与主体要严格遵守市场有效运行的相关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普惠金融中的作用,使得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共同为普惠金融科学发展助力,不断创新出我国普惠金融科学发展的正确路径。
  [参考文献]
  [1]陆岷峰.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普惠金融发展路径研究[J].金融理论与教学,2019(3):11-20.
  [2]杜光宇.普惠金融各主体金融能力建设的实践研究[J].中国商论,2019(10):55-57.
  [3]韦晓英.新时期“互联网+”助力小额信贷精准扶贫研究[J].中国市场,2019(5):35-38.
  (责任编辑:郭丽春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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