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调整对丽江市旅游业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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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我国旅游业的日益发展,其中的税收问题也逐渐被大众所关注。本文从丽江市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入手,并以滇西北唯一一家旅游业上市公司为例,根据不同的业务板块分析当前丽江市旅游业在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探析税收优惠政策在丽江市旅游企业中的运用,这对于以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的丽江市来说,能够积极地促进其健康发展。
关键词:丽江市;税收政策;旅游业
一、丽江市旅游业税收现状
(一)丽江市旅游业的发展现状
丽江是我国享誉海内外的旅游胜地,拥有的独特的民族文化和丰富的自然景观吸引了无数的国内外游客。随着旅游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丽江旅游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零起步,到近幾年呈迅猛发展的态势。
2012—2018年丽江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旅游人数不断增长,到2018年旅游总人数突破4 600万人次,同比增长14.4%。旅游收入方面,2012—2018年丽江旅游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29.55%,2018年旅游收入998.45亿元,人均消费2 150.30元人民币。
丽江市的旅游业有非常明显的特色,目前的旅游发展主要集中在古城、雪山、江流和民族文化几个方面,旅游业为丽江市提供了数万个就业机会,不但有利于地方特色民族文化的发展,同时也刺激了滇西北地区的经济转型。但丽江市旅游近年来也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出现,影响着丽江市的旅游形象,使得丽江旅游危机四伏。
(二)丽江市旅游业的税负水平现状
为了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丽江市旅游业税收的现状,本文将以2018年丽江市旅游的数据为依据,尽可能地分析旅游业税负水平,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上虽有统计数据,但是信息并不是很全面,只能在数据处理上采取估算法。由于小税种数额较少且总值相对比较稳定,本文对几种小税种的影响不予考虑。2018年丽江市旅游业税负构成如表1所示。
1.增值税的税负水平
根据2018年旅游行业发展报告,国内旅游的各项支出中,交通费占比最高,为33.8%,依次是餐饮费26.2%,住宿费17.6%,国内旅游用户在吃、住、行三部分的消费支出占旅游消费总额的77.6%,另外还有购物费9.2%,景区游览费4.2%,娱乐费5.1%。剩下的还有3.8%的其余服务消费。
我国增值税税率存在多档税率,以旅游购物消费为例,在丽江市旅游业中购物消费主要是通过小型商家完成的,所以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是通过小规模纳税人完成的,因无法得到精准数据,所以暂且只能进行估算,假设购物的消费比例以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2来计算增值税税额,即三分之一消费额是要按照17%的税率计算,还有三分之二消费额应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计算。一般纳税人部分还会存在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增值的多少换算成旅游购物消费所对应的增加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得知,2018年旅游购物的增加值率为31.4%。
此外,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由此可见,国家对这部分税率做了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由17%下降至16%,计税依据和计算公式不变,因此年度税率在本文中取平均值进行计算。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部分只需要用其增值税款直接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的购物增值税额为3.423 6亿元;按照这样的计算方式进行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额计算,其增值税税额为9.967 0亿元,餐饮业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出来为7.694 7亿元,住宿业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出来为3.994亿元,旅游浏览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出来为0.877 0亿元,旅游娱乐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出来为1.059 1亿元,其他旅游服务增值税税额计算出来为0.759 1亿元,合计增值税27.774 5亿元。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由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按照比例计算得出2.777 5亿元。
2.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水平
我国企业所得税同样也有多档税率,跟旅游业相关的除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收取企业所得税,其余按照25%的税率征收。根据网络数据推算丽江市旅游企业利润率为6.8%。对于丽江市而言,大多数的旅游购物企业以小型的企业为主,故本文假定所有的旅游企业当中共有三分之一是大型企业适用25%的税率,三分之二的企业为小型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0%。通过计算得知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共计14.710 5亿元。
二、税收政策对旅游业影响的案例分析
(一)丽江YL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丽江YL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L公司)是丽江地区最早从事旅游业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滇西北地区综合性旅游企业。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54 949.071 1万人民币,业务范围涉及旅游索道、演出、酒店、交通和餐饮等行业的投资建设和相关的配套服务。YL公司下设11个子公司,不同的子公司涉及不同的行业,因此纳税时适用的税率也就不同。本文选取YL公司三个主要板块进行探讨。
(二)旅游景区税负的影响分析
旅游景区收入主要有门票、娱乐项目收入、景区内交通服务、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消费收入等。结合丽江景区特点,景区收入在本文中仅包括门票、景区内运输服务这两个方面。YL公司主要经营玉龙雪山景区的索道交通,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按以上文件的规定,在目前来说旅游行业普遍的问题是难以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若一般纳税人旅游景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用3%的税率是有利的。但如果在进项税专票问题能够普遍解决的情况下,加大进项税的抵扣才可能降低实际税负。根据2018年YL公司年报数据,选择简易计税预估增值税1 775万元,放弃简易计税为3 450万元,税负差距为一倍,而查阅索道运输板块的营业成本中容易取得进项税发票的原材料采购部分仅占10.2%,无法取得进项税专票的人工成本占41.98%,折旧占29.6%。另外公司可以将业务剥离,成立子公司等方式,比如把各索道分立出来,从而尽可能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纳税,降低总体税负。 (三)旅游餐饮税负的影响分析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近年来税收政策调整中增值税的部分没有变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酒店经营板块的营业成本中原材料占比26.96%,进项税的抵扣依然是一个较大的问题。
(四)旅游演艺税负的影响分析
文艺表演收入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由于2018年涉及此部分的税收政策没有调整,而是在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中,新修订了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政策。对于文艺表演项目来说,取得进项税专用发票就更难了,其营业成本中原材料部分仅占0.55%。
以上关于YL公司三个主要板块的分析中不难看出,涉及旅游业的增值税政策实施对小规模纳税人有利,不需要考虑进项税抵扣的问题,实际税负是较低的;对于没有进项税额抵扣的一般纳税人却增加了税负。旅游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应尽可能选择拆分或外包业务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次在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项目上尽可能地选择简易计税,从而降低总体税负。
除了增值税调整带来的影响以外,YL公司还有效地利用了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中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经过税务主管机关的减免税备案申请,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三、丽江市旅游业税收政策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困难
从以上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旅游业增值税部分税负水平高低的依据主要在于该企业能否获得足够多的进项税专用发票进行税额抵扣。而旅游业的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就是劳动力密集,人工成本占比非常高,无法获得进项税发票。此外,一些旅游企业如果具有经济实力的话,可能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来增加抵扣税款,比如汽车、固定资产等,但并不是长久之计。因此解决众多旅游企业目前存在很多进项发票取得困难的问题是非常急迫的。
(二)旅游业税制不够完善
不仅是丽江这样的旅游城市,旅游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中发展潜力和空间都非常大的消费市场,目前来看,并没有形成足够科学、严谨的税制。另外,丽江地处西部开发区域,旅游业当前可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上,而像增值税这样的大税种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更不要说有专门的针对旅游业的税制,这方面依然是空白的。
(三)企业对税收政策的学习不够及时
从全面营改增到近两年减税降费政策的不断出台,企业财税人员对新政策的响应时间和学习运用要求越来越高,旅游业增值税涉及项目又非常多且复杂,而且旅游业又是一个综合体系,存在业务交叉或者重叠现象,需要进行分别核算。此外,涉及销项、进项的税款发票等材料在报税时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对财税人员来说在专业技能方面迎来了更大的挑战。从前文的数据可知,丽江市旅行社、酒店等旅游行业数量多、层次广,财税人员的专业程度不一,如果缺乏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很多中小型旅游企业很可能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和压力。
四、推进丽江市旅游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一)增加企业收入,合理纳税筹划
丽江旅游除了面临城市形象、生态环境等问题以外,还得接受其他旅游城市兴起造成的客源流失带来的压力。对于旅游企业来说,在客流压力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各环节的质量,创新增值类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品牌,增加企业收入。同时,在国家积极推行减税降费的背景下,企业应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成本。例如旅游业中的成本大多是以人力成本为主,旅游企业可以选择将人力资源部分与劳务外包公司合作,从而取得进项专票,那么就可以正常抵扣,降低增值税税负。
(二)增加进项税,合理选择供应商
通过前文分析得知,旅游业的增值税进项专票难以取得,如果企业无法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就要更多地考虑增加进项税的问题。扩大进项抵扣范围,才能降低税负,提高利润。例如观音峡景区增加了很多人造景点、游乐设施,如玻璃栈道、旱滑道、游船、小火车等项目,除了可以增加收入以外,还能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另外,在选择上游合作商的时候,优先考虑一般纳税人,其次选择能有税务机构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这样就能取得足够的进项用于抵扣。比如旅游酒店,在材料采购、酒店装修等项目上如果获得稳定的进项抵扣,就可以降低增值税成本。旅游企业积极促成合理高效的供应链,完善旅游企业上下游管理,寻求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是目前亟需考虑改善的问题。
(三)增强政策学习,合理利用税收优惠
首先,丽江市税务机关可以组织各旅游企业的财税人员对税收新政策进行学习,建立学分制学习模式,针对不同层级的纳税人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这样也可以避免后续在纳税申报中的问题,也预防和降低了整个旅游业的税务风险和压力。其次,丽江市政府要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出台一些符合地方特色的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为旅游企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此外,旅游从业者要积极配合,加强对新政策的学习和运用,深入理解政策法规,实质性地解决纳税中的问题,合理降低税负,为企业增收创收。比如案例中的YL公司,在企业所得税中就积极地申报了国家西部开发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使得这部分税收成本减低了10%。如果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于税收知识学习不到位,导致不知道有这样的优惠政策,就会造成税负无谓的增加。
(四)增强综合能力,合理配套开发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产业,需要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方方面面。除了加强建设现有的古城、雪山这些已经较为完善的景区外,丽江市还可以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康养基地、民族文化特色小镇等。例如三股水景区,就是把特色农业发展和生态发展相结合,有力地解决了农村地区脱贫攻坚的难题,带动了丽江市玉龙县龙蟠乡兴文村的发展,提供了就业岗位,周边村民实现了增收,同时景区的开发也加强了对金沙江流域的保护,这样的模式值得其他乡镇学习和模仿,从而为丽江旅游业的发展创造新的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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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校级青年项目“税收政策调整对丽江市旅游业的影响研究”(QNXM-201909)。
作者简介:张云欣(1992—),女,云南丽江人,助教,硕士,主要从事会计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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