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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视角下的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博

  [摘要]加强对我国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善是重新构建中国现在的农村社会福利制度的迫切需要。从城乡统筹的视角出发.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存在诸多问题和缺点。例如,不同的保险制度之间的问衔接存在障碍、死板的养老保险金发放方式、不完备的养老保险立法、低效率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以及不合理的集体补助规定等一系列问题都普遍存在。我国政府为了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并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域乡统筹,就必须从制度、立法和运营等相关层面着重加强。
  [关键词]农村社会 统筹城乡 保险基金 养老保险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农利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促进对农村富余的劳动力的有效利用,民政部于2009年出发布了名为《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这将有利于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重构,并将进一步推动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步伐。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新农保发展以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一直下滑的局面得到了根本好转。据统计,我国的参保农民总数在2009年底突破了8691万人。
  
  一、城多统筹视角的内涵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定义,对于社会保障城乡统筹理解就是要把农村和城市的社会保障并列起来,将二者作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并从整体上作出规划, 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只覆盖城镇居民,还要逐步实现对农村居民的覆盖,使得劳动者、适度收入者都有保险,低收入者、非劳动者以及那些无收入者也都有险可保,逐步建立起一个能够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更完善、更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城乡统筹要实现城乡的社保制度差异性减少,但是这并不代表要建立一种城乡完全一样、毫无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城乡之问的经济发展水平、对保障的要求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异,以此要建立毫无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可能的。尽管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很难实现经济的平衡发展,建立一种城乡毫无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国家来说也是很难实现的,但是社会保障城乡统筹的整体框架应该是统一和明确一致的,也是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更改的,唯有如此,城乡的社会保障才能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整体效应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不断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籽有助于提高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农民的养老风险,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的和谐安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农民参保率.分散养老风险
  从大数法则的原理可知,越多的人参加保险,保险分散农民风险的功能也就越强。农民的养老保险能够扩大统筹的范围,也即使得资金调剂范围夸大了,这就从某种程度上使得那些赡养率较高地区的资金支付压力大大降低了,间接地调剂了经济不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老城市和新城市之间的基金分配,从而在全局上扭转了养老保险负担轻重不一、城乡格局混乱的局面。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农民人口截止到2010年有9亿。其中有占全国人口将近1/2的农民长期都不在社会保障制度之中,这大大增加了诸多社会问题发生的概率,并最终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定秩序与和谐发展。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屡屡出现不和谐的因素的根本原因就是城乡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广大农民和农民工们无法享受到像城市居民那样的同等的公民待遇,鉴于此,进一步加强建设统一和衔接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
  
  三、城乡统筹视角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及弊端
  
  国家自2005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举措。例如新农保的推出,对于解决农民的养老的问题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新农保在发展过程中,城乡不协调的诸多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沿用死板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形式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方式都相对比较固定,如吉林省的农民领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必须到固定地点领取。而那些离固定领取点较远的农民,有时候需要支付高额的路费来领取保险金。这一现象大大增加了农民加入农村养老保险的成本费用,使农民的福利水平遭受损失。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就是统筹城乡发展,因此要解决三农问题.绝不是以增加农民的负担为代价来增加农民福利,因此这种死板的发放形式,无法实现城乡的统筹发展。
  
  (二)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间衔接政策不完备
  目前中央的具体的指导性政策始终没能制定出来,由于缺乏主要指导纲领,各级地方政府不得不自行制定实施细则。这就造成了新农保没有就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如何转入新农保中进行规定,对农民进城务工如何进行社会养老保险衔接也没有清晰的说明。城乡统筹的出发点是实现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但是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政策严重缺失,导致了重要生产要素――劳动力的流动受到极大限制。
  
  (三)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效率极其低下
  由于我国目前主要由县级政府负责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而县政府在基金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人才又严重匮乏,所以只能采取极为简单的保值措施。在农村,农民只能领取较低水平养老金,这一现状主要是由较低的基金运营收益造成的。与城市居民福利水平的提高相比,农民的社会福利水平远远落后,提升非常缓慢,这就导致了城乡差距的不断拉大,破坏城乡统筹发展。
  
  (四)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能在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发展方面做出像模像样的立法约束,这不仅对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的连续性造成了严重影响,并且直接导致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发生剧烈波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就是政策和立法,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很难实现稳定性。最终导致农民们都不愿投保,甚至出现大面积退保,这将造成一个恶性循环,对我国农民福利水平的提高造成障碍,对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也会造成阻力。
   四、对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思考与建议
  
  针对以上缺点和不足,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和建议,总共分为四点:
  
  (一)采用多元化的形式进行农村养老保险发放
  在发放农村养老保险金时,各地方政府应该采用多种形式。应该根据所属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规定各个参保县。例如对经济发达的地区实行银行发放制;对偏远山区实行村发放制。另外要特别注意,要对实行村发放制的地区严格做好保险金的管理工作。
  
  (二)搞好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的良好衔接
  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过程中,应一次性地将新农保中的全部资金转为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多退少补。另外在账户管理方面由于新农保的个人账户中囊括了农民个人缴纳和村集体缴纳两部分,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其转化为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中的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
  
  (三)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社保基金的同步运营
  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社保基金的同步运营,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效率低下的问题,而且也有助于打破我国的二元经济体制。实现同步运营,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社保基金大量的专业管理人才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有助于提高基金运营效率;还可以可以精简管理机构,为政府减少费用,使县级政府的负担大大减轻;另外同步运营还可以解决基金规模小得问题,并提高规模报酬。
  
  (四)加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法的立法和执行
  在进行了十多年的修改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养老保险法》中对于农村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没有什么具体规定。该法案的补充应以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各项制度的规范为重点,并为解决法律纠纷提供依据;尽量对农民工的城镇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城乡养老保险提供法律支持;明确指出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并避免政策的剧烈变动。
  
  参考文献
  [1]卢驰文基于统筹规划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研究[J]经济经纬,2008,(1):79-85
  [2]张玉兰浅析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问题卟扬州大学学报,2009,(9):29-33
  [3]李群,昊晓欢.米红中国沿海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5(3):6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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