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内部审计与盈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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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琳琳
摘 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盈余质量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会计透明度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指标,而一家企业的会计透明度又取决于该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文章结合案例和前人的研究成果,认为在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下,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盈余质量起到决定性作用。在这一结论的基础上,对如何提高内审工作质量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 内部审计 盈余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202-02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价值投资理念的兴起,盈余质量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按照美国会计学会(AAA)2002年的定义,盈余质量是指“随着时间流逝,由应计制所确认的收益与公司流入的现金数额的弥合程度”,即盈余质量是指会计收益转化为现金流入能力的高低程度;在实务中,企业的盈余质量取决于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的博弈。会计信息的需求方如投资者、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保护、外部审计等来为盈余质量提供保证。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并从2007年开始在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制定及实施旨在为盈余质量提供保障。谭洪涛等(2009)的研究表明:以公允价值和资产负债表观为重要特征的新准则使得财务报告的价值相关性得以显著提升,但同时新准则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留下了更大的空间。事实上,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会计造假事件不断,以相关性和可靠性为核心的两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无法满足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客观上需要一个涵盖面更广、更综合的概念来描述会计信息质量。在这种背景下,美国SEC在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描述中引入了透明度,透明度是对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延伸,是一个更全面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概念。而新准则的实施只能为盈余质量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它自身无法实现透明度这一要求,单个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更多地要依赖于企业自身的治理水平。
公司治理是通过包括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和机制来协调公司和所有利益相关者,即股东、债权人、供货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科学化,最终维护各方面的利益。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运作是建立在完善的公司治理基础上的。以往的研究主要是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和审计委员会特征三个角度来探讨公司治理与盈余质量的关系,研究表明公司治理与盈余质量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但是,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公司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是不可避免的,信息有利的一方出于机会主义的动机很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因此,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极易因管理层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受到影响。这就需要一种机制来监督财务信息,内部审计是最好的选择。2002年7月国际审计师协会(IIA)递交美国国会的建议书中指出:有效的公司治理建立在四个主要条件之上:董事会、管理层、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其制定并修订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及《职责说明》(2001)中认定:“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在我国的制度背景下,内部审计对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作用更显得尤为重要。众多的实证研究表明,管理层往往采用损害利益相关者特别是投资者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使得内部审计需要独自承担起监督财务报告的形成、公布的全过程,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报表的审计,以此约束管理层操纵会计信息数字的投机行为,使企业信息得到公允的反映,从而确保利益相关者各方的利益。震惊世界的“世通公司财务舞弊案”正是由该公司的三位内审师首先发现的。在我国国内,蔡春等(2009)的研究表明,内部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行为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内部审计质量较高的企业盈余质量也较高。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自身约束和监督机制,它对盈余质量的保障作用已得到广泛认可。可以说,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自我发展不可缺少的内在动力。但是,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内审机构独立性不高。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隶属于组织的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取得其支持,以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组织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经过适当的程序确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直接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负责。”国内外研究表明这种内审的组织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内审部门的独立性。但是事实上我国很多企业的内审部门是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甚至有些单位的内审部门并在纪检、监察部门里面,使得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受到损害。其次是内审人员素质低下,难以达到现代内部审计对内审人员的要求。很多企业的内审人员是由财务人员“转岗”而来,或者由纪检人员兼任,这些人员缺乏专业审计知识,对现代审计手段也知之甚少。内审人员的低素质直接影响了内审工作的质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内审部门在企业的权威性。再次,内审部门的工作范围过窄,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仅限于财务领域,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工作的重点是“查错防弊”,内审范围的局限性使得内审工作无法延伸到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无法及时揭示经营风险及协助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为了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在保障盈余质量方面的作用,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组织重构,加强内审机构的的独立性。内审机构的独立性是有效开展内审工作的必备前提,因此我们应改变目前内审机构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现状,使之向更高层级升格,以达到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受到高级管理人员的认识和态度的制约,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其组织地位的影响。要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需要高级管理层和内部审计人员双方的共同努力,这对前者而言是给予重视和支持,对后者而言是保持客观公正。
2.提高内审人员工作素质,在企业内审人员中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加快内审人员的职业化。内审人员的职业化是指内审应作为一种非自由化的工作向着职业化的方向发展,换句话说,内部审计应和其他职业一样有自身完整的一套资格认定机制、执业质量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在现阶段,内审人员职业化最好的方式是鼓励内审人员参加国际公认的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考试。这样有助于企业能聘用到合格的内部审计人才,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高内部审计职业的社会价值。此外,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内审人员的稳定性,以避免人才流失对内审工作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3.对内审工作进行流程再造。审计实践表明,企业财务报告的错报乃至舞弊往往是源于经营风险的,由于在信息时代商业环境瞬息万变,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能否及时应对环境的变化成为企业经营成败与否的关键。但是传统的内审工作主要是建立在账项基础审计理念上的财务审计,即内审工作主要是在事后进行评价和反馈,忽视了风险管理和控制,无法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企业价值的增加无益。在这种背景下,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应运而生。IIA(内部审计委员会)于2001年在其发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就是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体现,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是内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风险导向审计的核心目标是增加价值,在企业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背景下,内部审计主要从两个方面评估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1)评价风险管理程序的适当性;(2)评价风险管理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首先确认企业目标或某项交易的目标,然后分析对这些目标产生影响的风险以及能够管理这些风险的控制,最后测试实际的控制,考虑其能否得到适当的管理与控制。总之,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应用,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从而为企业的盈余质量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蔡春,蔡利,陈幸.内部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9(6)
2.谭洪涛,蔡春.新准则实施会计质量实证研究.中国会计评论,2009(2)
3.魏明海,刘峰,施鲲翔.论会计透明度.会计研究,2001(9)
(作者单位: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晋中 0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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