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治理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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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上市成功只是资本市场漫长旅程的开始,此后,企业更需关注对利益相关方如股东、监管机构等的长期承诺。”面对中国概念股集体诉讼浪潮,普华永道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服务合伙人魏宝星如是说。达信保险经纪(Marsh)风险咨询部高级副总裁黄家胜则表示:“每个游戏都有其道德准则,我们要玩人家的游戏,就要按人家的准则行事。”
面对种种质疑,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最有力的回击。
黄家胜同时也是达信亚洲区商业风险管理负责人。他认为,公司治理本质上就是公司在管理与控制方面应遵循的体系,其支柱有三:合规、风险管理、战略与绩效。“好的公司治理要有一个体系,建立内部审计职能。”这些职能包括:审查公司内部与外部;审查内控体系的充分性;建立一个结构性的风险管理体系;审查董事会架构与任命平衡;审核董事会的委员会结构的充分性;为年报筹备叙述声明;对合规进行逐点审查,等等。
萨班斯法案404条规定,公司管理层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年度评估,并取得外部审计师的认证。”纽交所则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有大量独立董事;非管理层董事必须召开管理层参加的定期行政会议;审计委员会、治理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等必须由独立董事组成。
魏宝星则表示,构建有效的审计委员会,是提升公司治理、规避诉讼风险的重要保障之一。“审计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在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方面担任重要角色。按个别公司情况而定,他们可负责监督上市公司从财务报告、法规遵守到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环节。审计委员的角色在萨班斯法案下已变得愈加重要,因为该法案对违规行为给予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企业在构建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时,应全方位考虑这些利害关系,并寻求更多拥有相关专业经验及远见卓识的董事成员。构建高效的审计委员会,将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并引导公司。”
设计内审职能,必须以战略推动战术,而不仅仅从技术上满足某些职能。为了帮助公司设计并实施专注于战略的内审职能,普华永道建立了内审十步启动框架,包括:明确利益相关方的期望;明确使命;制定正式的战略计划;风险评估并制定审计计划;编制当前和长期的预算;尽早开展现场工作;评估所需的技能;开发或取得所需的基础架构、方法和技术;建立沟通机制;考核结果。《新理财》曾对这十步框架做过详细解读。
“这样的要求不只是在美国。”黄家胜说,“国内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其实更严格。萨班斯法案只是看财务报告流程是否对,内容是否正确;在国内,监管部门提出‘全面风险管理’,范围更大,要求更严格;香港证券交易所则要求,保荐人在上市前要将对拟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估提交给交易所。公司治理评估是给股东的一个保证。这并不是说要求公司的治理达到完美,完美只是一种追求,你可以清楚写明公司治理是否有问题,哪里出了问题,更重要的是告知投资人你有相应的解决方案,表明你的诚意,给投资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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