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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债务重组准则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谢海洋

  【摘要】 文章对新债务重组准则实施前后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特征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增加了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但准则变化只是增加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即使债务重组准则不计入利润,上市公司也会利用其他手段进行盈余管理,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动机是迎合证券市场监管。
  【关键词】 新债务重组准则; 上市公司; 盈余管理
  
  一、引言
  
  关于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研究中,学者们大都认为,由于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利润,上市公司会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司多是绩差公司,其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主要是扭亏、摘帽、免摘牌。对于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修改,学者们进行了积极评价,认为把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可有效遏制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来进行盈余管理,有力地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是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认为,把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这加大了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准则保牌摘帽的难度,有效抑制了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夏冬林(2007)也认为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提高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向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回归,现有的少量研究基本上得出了和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研究相同的结论,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的改变进行了盈余管理。债务重组公司普遍经营业绩较差、资产负债率较高、上市年限较长,其债务重组当年的营业外收支金额较大,ST公司居多,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亏损。从结论上看,大多认为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是导致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应该通过加强会计监管的手段,防范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给人的感觉是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改革走错了方向,重新导致上市公司大肆利润操纵,误导投资者。而现有的关于2006年会计准则的研究,大多对2006年会计准则进行了积极地评价,认为新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这显然是相互矛盾的。
  本文通过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特征分析,说明新债务重组准则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关系。
  
  二、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
  
  首先,从发生债务重组收益的上市公司数量来看,根据表1数据,2001―2004年发生债务重组收益的上市公司数量分别是98、110、112和71家,每年数量比较稳定,变化不大,而2006年这一数字突然变为38家,大幅减少,2007年又突然大幅增加到189家,出现了异常明显的变化。如果把2006年和2007年发生债务重组收益的上市公司数量进行平均的话,是114家,与2001―2004年的数量相差无几,说明2007年发生债务重组收益的上市公司很可能是在利用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选择债务重组的时点,进行盈余管理。这从部分上市公司的公告中可以得到证实,如大冶特钢公告的债务重组收益是以前年度与银行的债务重组过程中被豁免的借款利息35 415 775元,于本年度完成相关清理手续后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ST康达债务重组公告中称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本公司和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深圳办事处”)三方于2006年1月16日签署了《股权抵债及债务减让协议》、《债务重组协议》,长城公司深圳办事处对本公司债务本息合计85 918 339.85元,本公司按70%偿还,即折后需还欠款金额为60 142 837.90元,其余债务本息共25 775 501.96元给予减免,该协议在2007年2月履行,债务重组收益计入2007年利润。以前年度的债务重组协议,恰好放在2007年履行,显然不是巧合,而是一种有目的的安排。
  
  其次,从表2发生债务重组收益金额来看,2007年进行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其债务重组收益金额明显大于2006年进行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2007年债务重组公司发生最大债务重组收益19.87亿元,金额巨大,2006年债务重组公司发生最大债务重组收益只有0.96亿元,相差悬殊。2007年债务重组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均值6 303万元,中位数488万元;2006年债务重组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均值655万元,中位数122万元,总体金额也差别较大。本来两个年度债务重组收益金额不应该有重大差异的,但由于人为地调节,大量的巨额债务重组被安排到了2007年,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上市公司很可能是在利用准则的变化进行盈余管理。
  最后,从表3上市公司是否利用债务重组避免亏损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计入债务重组收益之前为负,而计入债务重组收益之后为正,则说明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收益避免了亏损。2006年债务重组收益按照准则规定计入资本公积,不能进入利润,对公司利润不产生直接影响,因此2006年无一家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只有ST冰熊间接利用债务重组避免了亏损。2007年准则变化后,有51家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收益避免了亏损。这说明2006年即使把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利润,也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避免亏损,准则的约束使得2006年债务重组公司没有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愿望,而2007年准则的变化则导致大量上市公司直接利用债务重组收益增加利润,避免亏损,这也说明上市公司很可能是在利用准则的变化进行盈余管理。
  
  三、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变化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首先,从表4债务重组公司是否ST公司来看,2007年发生债务重组收益的公司数量远大于2006年发生债务重组收益的上市公司,使得2007年发生债务重组收益的ST公司数量也远大于2006年,但占全部债务重组公司的比例基本接近,说明ST类绩差公司是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主力。不管债务重组收益是否计入当期利润,它们都需要通过债务重组摆脱困境,而2007年允许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利润,只是为它们增加利润又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
  
  其次,从表5、表6和表7可以看到,2007年189家发生债务重组收益上市公司中,有54家扭亏为盈。其中32家扣除债务重组收益后是亏损的,扭亏完全依靠债务重组收益,22家未完全依靠债务重组收益扭亏的公司中只有8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其余14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都为负,说明这些公司虽然不是完全依靠债务重组收益扭亏,但大多还是依靠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不是依靠自身的主营业务。2006年12家债务重组的ST公司中,7家扭亏,除ST冰熊利用债务重组间接扭亏外,其余6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说明这些公司扭亏不是依靠主营业务,完全依靠非经常性损益。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债务重组是否计入利润,不是导致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原因。2006年债务重组收益不计入利润,ST类绩差上市公司依然可以利用债务重组之外的其他手段扭亏。
  综上所述,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利润不是导致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只是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增加了一种手段。
  
  四、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动机
  
  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是将债务重组收益由原来的计入资本公积改为计入当期利润,也就是把原来不能计入利润的项目改为计入利润,这个会计核算的变化本身只会影响会计利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产生任何影响。但从上述分析看,却对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大量绩差公司有意识地选择债务重组时间,把重组时间往后推延,说明这些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通过重组实质性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而是为了通过新准则调增会计利润,规避证券市场监管。
  
  从(表8)发生债务重组收益上市公司两年内是否再融资看,2006年和2007年债务重组公司重组后两年内再融资的比例都非常低,说明债务重组收益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没有直接影响。也就是说,2007年即使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利润,也不能明显提高上市公司两年内再融资的比例,其原因就是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变化。最新的关于再融资的监管政策要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再融资标准,债务重组不能帮助上市公司达到再融资标准。
  
  现行的证券市场监管政策只有退市标准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因此可以看到,大量上市公司2007年利用债务重组收益避免亏损,2006年则没有这种情况。说明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准则变化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动机就是迎合证券市场监管,避免因连续亏损退市。
  
  
  五、结论
  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使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增加,但准则变化只是增加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即使债务重组准则不计入利润,上市公司也会利用其他手段进行盈余管理。因此,上市公司利用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不是债务重组准则本身,而是我们的证券市场监管。会计准则只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只有不断调整证券市场监管政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
  
  【参考文献】
  [1] 葛家澍,刘峰.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28-30.
  [2] 夏冬林.会计信息有用性与市场监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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