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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宏根

  【摘 要】 加强对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在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揭示了高职院校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几点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 固定资产; 问题; 原因; 途径
  
  高职院校固定资产是学院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的基本保障,是反映学院教学投入、衡量学院办学实力的重要标志。近几年来,随着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高职院校教学投入的大幅度增加,加强对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目前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总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基础工作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高职院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工作不规范。如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列费用不记固定资产账;新建的办公楼、房屋建筑物完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未在学院的固定资产账上登记;接受赞助、捐赠的资产,既不入账,又无专人管理,有的甚至长期私人占用;资产报废、毁损以及被盗、赠送给外单位的,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长期挂在账上;未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
  (二)资产处理随意性较大
  一些高职院校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不按照《事业单位固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在处理资产减少、报废、调拨等业务时手续不齐全且未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处置固定资产。
  (三)非经营资产转经营资产管理松懈
  有些学院无偿将固定资产提供给具有法人地位的校办实体使用或以低价出租给关系人使用,不按规定办理投资转移手续,对转让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往往是只见使用,不见收益,使资产在经营过程中得不到补偿,成为固定资产收益流失的一个重大缺口。
  
  二、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存在问题之原因
  
  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以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学院自身对资产管理的监管力度不够;二是相关制度和法规本身的缺陷。具体表述如下:
  (一)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粗放、效率不高
  一些学院在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上实行多头管理,投资计划、资金安排、日常管理的部门之间衔接不严,责任不够明确,监督不够严格,加之管理手段和方法滞后,资金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预算脱节,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资产的实物管理统计不实,账物不符等现象较普遍。
  (二)部分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目前,高职院校中账务处理不规范,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较为普遍,这与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和责任心不强有很大关系。一些财务人员只管一般的核算而忽视管理,缺乏责任心,不熟悉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不熟悉固定资产业务知识,严重影响了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质量。
  (三)相关制度和法规本身的缺陷
  1.由于高校会计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当固定资产验收后,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及时地进行登记,并建立了卡片;而财务部门因资金困难延期付款,至付款时才进行增加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这种时间上的差异使得会计账与固定资产实物账不相符。
  2.高校财务制度规定,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单位价值达到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是否入账的不确定性,使各高校固定资产投入指标缺乏可比性,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不同程度的混乱,使得此类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解决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问题的途径
  
  (一)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块分级管理”的办法。设置固定资产一级机构统一管理全院固定资产;教务部门、后勤部门、图文信息中心等为二级机构,分管本系统的固定资产实物;使用部门为三级机构,管理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并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一级管理部门利用计算机管理等科学手段,分部门、分类别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与建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对学院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对账,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现状,并监督使用、保养、维修等情况,使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二)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加强对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特别要注重资产管理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要结合会计核算的有关知识,让财务人员从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建卡、入账,到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维修,再到固定资产的损毁、报废、清理、核销等一系列的程序和相关手续上都能熟练掌握,从而使财会人员在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上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财会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规范会计核算,积极地将财务工作和日常资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资产变动及时在财务上进行相应处理,从而杜绝账外资产的存在和损失挂账现象。
  (三)建议改革有关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法
  1.引入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及时核算学院的固定资产价值。在固定资产购入遇到财务支付困难时,先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登记固定资产增加。财务部门凭发票、运输单、验收单等进行会计核算,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参照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取消“固定基金”科目,增设“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价值转移情况进行核算,以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2.取消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文物、陈列品、图书除外)进入固定资产的做法。可增设“低值易耗品”科目来核算其价值,并规定这些物品的摊销年限;使各学院之间以及学院发展的不同时期对这部分物品的核算标准一致,以利于固定资产投入的比较。“低值易耗品”购入时,借:低值易耗品,贷:银行存款;投入使用时,按不同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借:教育事业支出,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的借方余额为其摊余价值。●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 苏财绩[2007]3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3] 王志成.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探析.财会月刊,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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