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及应对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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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红娟
摘要: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它的特殊性体现在其承担着挤兑的特殊风险、金融资产和负债易诱发道德风险以及商业银行的内在脆弱性与广泛的影响性等方面,这些特点导致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别于一般企业,主要表现在治理的较大外部性、薄弱的债权治理、实施外部治理的高成本等。针对这些特殊性,本文提出了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6)08-0052-02
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决不是公司治理理论的简单应用,除了遵循一般公司治理理论之外,还具有显著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需要我们在完善商业银行治理改革时予以足够的重视。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1.公司治理的更大外部性
商业银行是金融系统的命脉,一家银行的倒闭往往会殃及池鱼,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将会对金融资源配置、整个金融系统乃至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产生重大的影响,严重的则可能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如果商业银行治理不善,使得其治理风险日积月累,最终可能会以风险事故的形式爆发出来。此外,商业银行本身在充当被治理者角色的同时,还需要对自己的业务对象发挥治理者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商业银行的专家式债权监督。因此,商业银行倒闭的重大社会影响和双重治理问题使得商业银行相对于一般企业治理具有更大外部性。
2.薄弱的外部债权治理
公司的资本结构,不仅影响公司价值,而且还通过不同的股权和债权的构成来影响股东和债权人对公司的不同控制程度、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不同角色。但是,在这一方面,商业银行和其他行业的公司截然不同,商业银行运作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储户的存款,其自有资本金在其资本总额中的比重极低。储户有成千上万,每个储户,即使是一个大的机构存款者,其存款比例也只不过占到银行存款总额的一个极小比例,银行的绝大部分存款人既没有积极性,也没有能力和足够的信息去监督银行资金的使用情况或者对银行施加额外的控制,众多的储户好比股票市场中的众多中小股东一样,存在着“搭便车”的心理。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也有着隐性担保作用。这些使得债权人在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甚微,远远不如一般企业的债权人――银行对债务企业的监督效果。因此,薄弱的外部债权的监督是商业银行治理区别于其他行业公司的特殊之处。
3.实施外部治理可能导致较高的治理成本
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的外部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来自股票市场的约束。有效的股票市场中股价能较好地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如果上市银行的经营状况恶化或者从事了太多的高风险业务,股东可能就会抛售该银行的股票,迫使公司管理层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营稳健性。(2)来自存款人的治理。如果银行经营中存在较高风险或出现不利于银行的传言,存款人就会从银行取款,严重的可能造成挤兑,导致银行破产。(3)来自贷款人的治理。如果银行的经营风险性很高,优质贷款客户可能不会愿意和这种银行发生业务交易,因为,贷款客户还可能考虑到与贷款相关的其他业务,如银行可能提供的咨询服务以及在贷款出现问题的重组服务等。这些外部治理机制的存在使得它们在督促银行董事会关注公司治理和管理层改善公司经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这些外部治理机制,有些只对上市银行才有用,有些一旦实施起来,将会引起银行业的动荡,尤其是当存款人都来取款时,势必会造成金融恐慌。因此,某些外部治理机制对商业银行治理可能会带来外部负效应,其约束作用有限。
二、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应对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带来的各种风险以及可能造成的较大外部性。因此,对于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应该兼顾到其与一般企业的共性和特殊性,从多方面入手构建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
1.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避免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商业银行面临着更多更复杂的风险,如贷款的信用风险和经营的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众多风险的存在加大了商业银行经营失败的可能性,也对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作为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核心主体的董事会应该将风险审核和控制作为其重要使命,相应的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在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中就担负着更甚于一般公司中同类机构的使命。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强化银行董事会的独立性,确立董事会在管理和控制风险中的权威性。
第二,要改革组织架构,通过组织设计来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如国际先进银行大多实行业务垂直管理,即按照业务性质进行纵向的、以各项业务作为经营核心的主线,采取事业部制,这样可以更好的控制风险。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情况看,工行在2004年8月明确提出,未来要将业务线实行垂直管理,以各分行为主的经营核算将过度到以各业务线为主的核算体系。但是,由于技术和统计上的巨大工作量,在短期内,这一改革的完全实施还不能实现,但这也是一个努力方向。[1]
2.优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权配置,抑制经理人的道德风险
完善的内部治理有助于商业银行强化内部控制、有效管理风险和实现稳健发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治理改革的方向是通过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单一的问题,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根据统计资料,从税前利润来看,1996年国有商业银行高于其他商业银行,但自1997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低于其他商业银行;近几年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银行整体利润水平趋于下降,但国有商业银行下降得更快。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它们之间公司治理的区别。[2]而改善公司治理的根本出路是通过多种途径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权的多元化、分散化和法人化。实现的途径可以是引进外国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引入机构投资者。因此,要抓住金融业开放的有利时机,允许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并探索国有股相对控股的模式,逐步建立市场化运作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有效制衡、密切合作、运转高效的治理体系,规范的内控体系有利于抑制经理人的道德风险。
3.提高银行的信息披露程度,强化债权人约束
第一,加强外部监管,按与国际接轨的监管要求对国内金融机构实行评级,并大力推进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银行的信息披露程度。一是扩大信息披露的受众范围,二是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银行通常只被要求向监管机构而不是市场提供基本的银行信息,而银行所披露的信息除了基本的财务信息外,还应该包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风险暴露程度、关联贷款以及所有权结构的变动等内容。显然,充分的信息披露不仅有利于投资者进行决策和监督,而且还有利于管制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管。
第二,引导公众和存款人关注银行的信用状况,强化债权人约束,进而促进商业银行自觉优化治理结构。银行的资金目前主要来自存款,搭便车问题以及金融安全网的存在使存款人没有足够的动机提供有效的银行监督。可以允许银行发行长期次级债券筹措资金,由于债券持有人一般为机构投资者,而且清偿权排在存款人之后,所以他们比存款人更有动机也更有能力去监督银行的行为。
4.完善外部治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外部治理的辅助和威胁作用
完善的外部治理为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商业银行之间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是优化商业银行治理必不可少的环节。建立并完善商业银行的退出机制,加大行业开放程度,鼓励行业兼并,通过增加商业银行生存压力来促进治理结构优化,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我国一直没有建立良好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没有为实施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创造良好的金融稳定环境,而金融机构的退出正是市场自然选择的结果,是提高金融效率的重要途径。为了避免存款人集体行动导致“挤兑”行为的发生,造成金融恐慌,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风险隔离,政府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庇护下推进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我国也应该探索类似的保险制度为金融机构的退出创造稳定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陈进忠,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与银行治理改革[J].中国金融家,2005,(6).
[2]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课题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改革对策研究[J].金融研究,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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