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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思路与方向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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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隨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已经正式启动了针对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并明确指出了我国工业污染源环境管理工作的中心。所以,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时代发展理念,响应十九大“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的号召,本文将以我国工业污染源环境制度管理改革为中心,梳理改革思路,分析改革方向,希望能为我国新时代的环境治理工作指明着力点。
  关键词:专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思路;改革方向
  对工业污染源的根治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必然需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经路径。面对十九大报告对工业污染源治理问题提出的新要求,务必要全方面贯彻落实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工业污染源整治计划,加大对工业企业排污问题的监管力度,严惩重罚顶风作案的非法排污企业。但是,客观来说,我国现阶段的工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改革不全面,缺乏体系框架,所以,在下一阶段的排污问题管理改革中,单位要理顺思路、抓住要点,为全面环境改革、生态建设工作的开展蓄力。
  一、转变环境管理指导思想
  在现阶段,工业污染源的治理问题已然被列入国家长期发展战略中的一项重要问题。所以,新阶段的环境管理指导思想要把侧重点转移到过程监管和持续监管上,制定强硬的工业园约束制度,从环境评价以及污染物排放两方面对工业企业开展污染源治理,注重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具体来说,现阶段法律没有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制定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放标准,所以尽管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对其进行严格的行政管控,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单位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工业企业的实际排放量,所以规范法则对于工业企业的污染源排放问题的约束力有限,导致很多企业没有真正重视工业污染源的管控问题。因此,在接下来的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要注重法律体系和诚信体系的长期构建,对环评和总量控制方向健全和完善,把环境改革重心从准入环节和开展形式上撤下,真正关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物的控制和排放,引导工业企业自觉遵守排污准则,履行社会责任。
  二、强化环境监测执法力度
  通过排污许可与环境监测执法垂改。进一步明确相关主体守法边界与职责边界。权责明晰是制度能够真实推行与有效实施的基础,工业源环境管理涉及多个主体,更需要理清权责。首先,通过监测与执法垂改明确环保部门内部各层级之间职责划分及央地关系,划分中央一省级一市级一县级各级环保部门间的工作重点,中央层面生态环境部主要集中在针对各地制定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通过督查督促检查改善目标完成与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提供技术引导与支撑等,省级部门也类似中央层面,而市县两级主要集中在落实具体管理要求、治理任务以及对污染源和环境问题进行执法监管等具体执行层面。其次,通过排污许可改革明确管理部门与市场主体(主要是工业企业)之间的监管职责与守法职责。
  三、制定达标排放计划
  坚守企业环境守法红线与底线不可逾越。从理论上讲,达标排放是企业环境守法的底线要求,改善环境质量也需要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真实、全面、实时掌控,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管理。因此,企业的不守法行为也容易使环境监管失察、失效。另外,部分企业的超标排放,也是扰乱环保监管秩序的一个重要干扰因素,起到了不好的示范作用,使环保部门政策的公信力受到很大负面影响。基于严肃管理红线、为改善环境质量夯实管理基础、维护市场公平等角度,原环保部制定和实施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努力将这项环境管理与质量改善的基础性、前置性工作扎实做好,夯实管理基础。
  四、推行领跑者工作
  强化环保最优秀者的先进引领与示范带动效应,催生社会主体的持续创新内生动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技术创新来引领和支撑,而只有能够获得经济回报或荣誉认可时,社会主体才有持续创新的动力。过去,由于执法监管的不到位和有效激励措施的缺乏,市场中存在“劣币驱除良币”的不合理现象。为了有效改变此种不合理现象,财政部、原环保部等几部委联合推动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包括工信部组织开展的产品生态设计、绿色制造与绿色系统集成等相关工作,均是定位在进一步强化环境绩效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或产品)的竞争力,依靠供应链激励和市场调节作用,帮助环境友好产品(企业)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带动全行业持续提升环境绩效,激发企业持续创新、持续改善环保绩效的内生动力,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外部监督”向“上限引导、先进带动、自发提升、持续改进”转变。
  五、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全面真实公开。为前述强化污染源监管与绩效评估相关工作提供真实基础信息保障。环境信息是政府进行环境管理、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公众进行环境监督的基础和核心,特别是企业排放信息是基础中的基础,通过强制或引导企业公开表征自身环境绩效、环境守法等方面的关键性指标,向公众直观展示关于企业与产品的环境信息,通过显著提升污染者承受的社会压力督促其更自觉地履行环境义务。
  在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等相关领域重大文件中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等重要主体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责任和形式,扎实推动企业真实、全面公开自身相关的污染治理的过程性、污染排放的结果性、环境质量的后果性信息,使得环境信息能够为管理部门和公众判断企业环境守法与环境绩效程度提供坚实支撑。
  六、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工业污染源治理而开展的环境制度改革务必要明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的改革方向,转变环境管理指导思想,强化环境监测力度,制定达标排放计划,推行领跑者工作,并全面公开企业的真实环境信息,督促各大工业企业肩负起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时代责任,以身践行,大力推动环境改革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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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张德良.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地位[J].干旱环境监测(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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