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的社区护理干预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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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讨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的社区护理干预效果。方法选择我市幼儿园学龄前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年龄分布为3~6岁,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进行分组。分别为对照组和干预组,每组例数为150例,两组学龄前儿童在社区护理干预前年龄、性别、视力和年级等比较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有常规的社区服务进行干预,提供正常的视力保健及预防龋齿等社区保健。干预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采用专门的社区护理干预治疗。结果干预组在连续读写>15min、看荧光屏>30min和脏手揉眼等不正确用眼方面发生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干预组在经常洗手、读写采取正确姿势和做眼保健操方面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学龄前儿童社区护理干预后视力改变情况分析显示,干预组视力下降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采用有针对性专门的社区护理干预可有效的改善学龄前儿童的用眼习惯,有效控制学龄前儿童视力下降,应加强推广。
关键词:学龄前儿童社区护理干预视力
中图分类号:R4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2-0038-02
婴幼儿出生后就有了视力――光觉,即强光刺激下会闭上眼睛,但儿童的视力发育是一个逐渐健全的过程。随着年龄增长,神经系统机能的完善,眼球本身形态不断发育,视力随之完善。一般来说,新生儿期的视力只有成人20%,可以注视和追踪活动目标;1岁时相当于成人视力的0.1~0.2,2岁时相当于0.4,以后每增加1岁,视力大约增加0.2,5岁时视力发育基本完善,应达到1.0。学龄前儿童体检发现视力疾病使其主要的体检疾病,呈现发病率逐渐增加和发病年龄逐年下降的趋势[1]。本研究选择我市学龄前儿童进行研究,现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选择我市幼儿园学龄前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年龄分布为3~6岁,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进行分组。分别为对照组和干预组,每组例数为150例,两组学龄前儿童在社区护理干预前年龄、性别、视力和年级等比较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具有可比性。
1.2 研究方法
对研究涉及的学龄前儿童建立各自档案,对照组有常规的社区服务进行干预,提供正常的视力保健及预防龋齿等社区保健。干预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采用专门的社区护理干预治疗,建立专门的社区护理小组,由护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体检保健中心人员组成社区护理小组,制定有针对性的社区干预方案,建立档案并进行定期的健康教育,介绍学龄前视力保健的重要性和应注意的事项,采用做游戏和问答的方法进行健康教育,并定期进行健康教育情况评估和完善,结合家长和老师采用上课视教和家庭放教学片的方法进行加强教育。研究方法根据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的相关宣传资料,尽量选择学龄前儿童可以接受的方法制定宣传资料。两组干预各进行一年为一个周期,干预前后均对儿童的用眼情况和视力下降情况进行分析对比。
1.3 统计处理
采用SPSS11.5统计软件进行统计描述与分析,计数资料采用例数和百分率表示,统计学方法为卡方检验,检验水准为0.05。
2结果
2.1 两组学龄前儿童社区干预护理后用眼情况比较分析
研究人群两组学龄前儿童采用不同的社区护理干预后用眼习惯分析研究显示,干预组在连续读写>15min、看荧光屏>30min和脏手揉眼等不正确用眼方面发生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干预组在经常洗手、读写采取正确姿势和做眼保健操方面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2.2 学龄前儿童社区护理干预视力后视力下降情况分析
学龄前儿童社区护理干预后视力改变情况分析显示,干预组视力下降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3讨论
成人弱视功能改善之谜既往的研究发现,人类和哺乳动物出生后,视觉系统能够根据视觉环境的刺激调整和改变与生俱有的神经联系和突触结构。这一改变发生的最敏感时期称为视觉发育可塑性关键期.不同种动物的视觉发育可塑性关键期的高峰和终止时间各不相同.大鼠的高峰期为出生后2~5天,终止时间是出生后40~45天;猫的高峰期为出生后24~36天,终止时间是出生后4个月;猴的高峰期为出生后4~6周,终止时间是出生后1岁;人类的高峰期为出生后至3~4岁,终止时间是出生后7~10岁。学龄前儿童眼保健逐渐成为儿童保健的重点内容,研究显示[2]学龄前儿童,特别是3~6岁是眼睛功能发育和完善的阶段。
此阶段对眼睛造成的伤害可能为眼结构不可逆性伤害。人类及哺乳动物在出生时尚没有发育完全,其视力系统依照周围的环境刺激进行调整和变化,这些环境的调整和变化对眼神经系统有着深远的影响,学龄前儿童对眼睛的保护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采用社区护理干预对学龄前儿童可有效的就诊学龄前儿童不健康的用眼行为,保持其长期的健康的用眼习惯,有利于学龄前儿童成长过程中对视力的保护。在进行学龄前儿童视力健康教育时应注意方法,多采用做游戏、上课视角和录像播放的方法进行,在必要的情况下应亲自进行指导的示范,指导和配合学龄前儿童对正确用眼的认识,建立良好的用眼习惯,注意在进行宣传教育时应尽量亲切和蔼。对于发现的学龄前儿童用眼不正确的情况应及时的指出并说明注意事项[3\4]。本研究显示采用有针对性专门的社区护理干预可有效的改善学龄前儿童的用眼习惯,有效控制学龄前儿童视力下降,应加强推广。
参考文献
[1] 张玲娜,程茜,胡燕,等.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的危险因素调查[J].中国儿童保健杂1志,2001,8(9):239~240.
[2] 毛晓晖,Suresight视力筛查仪在烟台市2~5岁儿童屈光不正筛查中的应用[J].中国医疗前沿,2010,05.
[3] 冯光强,项道满,陈少芳,毛娅妮,周红梅,黄业贤,王建勋.广州市5860名学龄前儿童屈光状态调查[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7,01.
[4] 钟润,杨莉,农建伟,黄英俊.2004~2008年百色市城区托幼机构儿童视力低下情况调查[J].应用预防医学,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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