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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场域中舆论生成的影响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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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迅猛发展,网络空间逐渐成为舆论萌芽、发酵、扩散的温床,网络舆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已经不容忽视。文章从场域理论视域出发,对场域、惯习、资本三方面进行解剖,舆论生成主要受到内部主体间话语权的互动博弈影响,外部主要受到经济、政治、文化资本以及经验惯影响。
  关键词:场域 网络舆论 资本 惯习
  近年来,从“女司机被打”到“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的舆情反转,以及舆论欲参与司法审判的“江歌案”“药家鑫案”等,都超出人们的预期与控制范围,这些案例背后体现怎样的舆情规律?舆论又是如何生成,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舆论内部又是怎样的图景?这些问题有待解决,笔者将从场域理论视域入手,从场域、惯习、资本三方面进行解剖,试图理清网络场域中舆论生成的影响因素。
  网络场域及其舆论特性
  网络场域的兴起。“场域”源于19世纪中叶物理学,其概念主要以牛顿万有引力定律为基础建构,格式塔心理学最先引入场理论,提出“行为场”概念,随后,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经过长期研究增强了场域理论的适用性,奠定其理论地位。从分析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①每个场域都有占据特定位置的资本拥有者以及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伴随着互联网以及移动端的发展,人们进入了使用微信、微博各种社交平台高效实时的互动时代,人们通过共同关注的新闻事件、娱樂八卦等信息进行交流,在交流中,各个信息主体间话语的互动与博弈,形成了一个个各据资本的场域,进而催生网络场域的出现。
  网络场域更多是强调网络空间中成员或群体通过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和资本累积来对社会资源进行控制与分配,在布尔迪厄看来,网络场域更容易受到外部力量影响,比如现实经济场、政治场、文化场等,但身为网络空间的虚拟场,网络场域拥有区别于现实场的规则与制度,网络场域内部由多种论坛、社区、贴吧等分散组成,彼此互相牵连又各自独立。值得一提的是,社交平台实名制的推行,使得现实社会的资本、权力、文化特征向网络空间渗透,网络场域因此也兼具了现实场域的部分职能。
  网络场域中的舆论。网络场域为舆论提供生成空间,在网络场域中,舆论主体间的话语博弈是一个重要景观,舆论的言说主体分别为媒体、意见领袖、普通公众等,具化为话语强势者和话语弱势者。强势的一方容易占领话语高地,形成“显舆论”,弱势的一方处于劣势,形成“潜舆论”。两者并非割裂存在,而是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
  网络场域中的舆论具有圈层概念,布尔迪厄指出“根据场域理论进行思考就从关系角度进行思考”,在网络场域中存在着不同的“圈子”,②圈子中的用户根据居住地、兴趣爱好、身份特征等方式划分圈子,从而形成各具特色的线下社交圈层。当网络事件发声时,这种线下圈层会迅速转变为线上圈层发表意见,但是圈层化的“子场域”容易受到自身构建的局限,形成信息茧房,造成一定的认知偏差。
  网络场域中舆论的形成是各种意见互动与整合的过程,网络舆论并不是指一个人的看法、一群人的看法,而是数以万计网民形成的意见趋势。在趋势形成的过程中,无论是媒体还是意见领袖,都要在更广义的场域中去借鉴、吸收广大网民的意见,从而获得认可,形成普遍共识。
  资本是舆论发展的力量
  经济资本。布尔迪厄的经济资本一般指由生产的不同要素、经济资产以及各种经济利益所组成。在网络场域中,资本一般代指话语主体所携带的货币价值,或是发布、传播信息所花费的金钱。③对于媒体而言,经济资本使得媒体成为网络舆论生成的台前幕后合力推动者,新媒体为弱势群体提供利益诉求的平台的同时,受到市场利益的驱使,带动群体情绪,容易使意见表达群体极化,而传统媒体的介入一般会使利益诉求达到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资本互补,传统媒体会在事件解决好退出舞台,而新媒体继续跟进后续,建构理性舆论;对于意见领袖与普通公众而言,经济资本使得话语主体获得专属名片,更有力地传播自身话语内容,获得他人关注认同。
  文化资本。文化资本也是信息资本,包括身体化的、客观化的、制度化的三种形式,在网络场域中一般代指话语主体通过发布原创内容以及转评获得文化资本。值得一提的是,身体化的文化资本,可以具化为话语调动话语内容所裹挟的感情色彩、语义风格等。比如在“江歌案”中,媒体客观报道案件细节、进展与判决结果,而普通公众的意见几乎是一边倒指责刘鑫没有义气,抛弃朋友,以及对判决结果的不满,话语特征更为主观化,携带感情色彩。由于两者拥有的文化知识储备不同,导致对既有事实的认知与分析出发点不同,进而所建构的子舆论也有所差异。
  社会资本。在网络场域中,社会资本一般代指话语主体产生的社会关系网、拥有的各种资本质量和数量,可以外化为关注度。在江歌案中,“局面”的25个短视频将事件拉入人们眼帘,随后“咪蒙”“她刊”“视觉志”自媒体推文,转发点赞量突破10万+,其中“咪蒙”的文章转发量位居榜首,④除了“咪蒙”自身高粉丝量带动的直接转发外,与其他兼具高转发量的转发者也有着密切联系,参与转发的这些大V、博主凭借他们自身拥有的社会资本进一步带动了文章的转发量与扩散度,同时也为“咪蒙”带来了更多的关注度,增加了“咪蒙”的社会资本。
  象征资本。象征资本是场域理论中一种无形的、隐蔽的经济资本的代表,也称作符号资本。在网络场域中,象征资本依托于其他类型资本的存在而存在,比如《新京报》是我国影响力较大、公信力较强的官方媒体,报道评析过许多影响较大的新闻事件,具备较高的社会公信力与社会声誉。在“江歌案”中,《新京报》严守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真实的基本原则,对“咪蒙”刊登的文章加以批判,指责文章没有查清事实细节,煽动公众情绪,是不负责的媒体人行为。《新京报》的评论文章一经发出,迅速引起了其他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这种象征资本的积累使得《新京报》评论文章更容易获得其他话语主体的认同与信服。由此可见,话语主体积累的象征资本越多,其在网络场域中占据的舆论地位也就越牢靠。   惯习是形塑舆论的主体
  惯习的形成。布尔迪厄指出,惯习是社会建构的性情倾向系统,这些性情倾向是话语主体在实践中获得的。在网络场域中,话语主体的惯习主要表现在他们各自的话语文本中。分析“江歌案”中媒体、意见领袖与普通公众的话语文本可以发现,媒体的报道主要集中在案件的细节、进展和庭审等客观事实上,并针对案件的相关问题发表评论文章。而部分意见领袖除了关注案件进展外,在利益驱使下,更多的是煽动公众情绪,站在道德制高点上。部分网民认为陈世峰的法律处罚与他所犯下的罪行并不对等,而且刘鑫见死不救,违背人们心中自小就接受的德治传统,这样的判决结果与人们心中构想的并不一致。也有人认为法律的就应该交给法律,道德的归还给道德,两者不要进行混淆,不要让舆论介入司法审判。不同话语主体对于案件的审判认知,一部分是基于外部信息的获得,另一部分就是依据自身的惯习框架来发表看法,这与话语主体的文化阅历程度密切相关。
  惯习指导下的舆论特征。网络场域中惯习指导下的舆论具有一些基本的特征,它是话语主体长久的内化于心的经验行为,场域内话语主体的惯习与所处场域的内部结构密切相关,被其形塑而成。一定程度来讲,话语主体在场域中实践受到惯习的指导是无意识的。
  以文化惯习为例,受传统儒家文化影响,中国国民普遍形成“以德服人”的德治传统,“仁义礼智信”是国民奉行的思想准则,这些传统文化深深植根于人们心中。如果网络事件爆发,作为事件的围观者,网民会受到这些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无意识的束缚和指导。以“江歌案”为例,网民最关心的不是陈世峰这个犯人,而是刘鑫的一系列举动,因为刘鑫的行为一定程度上触碰了网民心里的道德红线。传统文化在体现国民的社会良知和良好文化熏陶背景的同时,不免会出现过犹不及的情况。比如,网络上爆发的许多事件,网民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念群聚在一起,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甚至形成网暴。如果注意一系列网络事件发生后的舆论热潮,不难发现,围观的网民热衷于将自己化身为案件受害者,完全成为一种肝胆相照的心理交互模式,诚如李普曼所说“舆论本身就是对一些事实从道德上加以解釋和经过整理的一些看法”。⑤由此可见,中国网民在网络事件中的舆论过激行为,无疑也是传统文化惯习的部分反映。
  结语
  基于上文对场域、资本、惯习三者对于网络舆论的影响分析可以得出,网络场域的每一个圈层“子场域”为话语主体提供舆论发声地,话语主体依据资本发表舆论,并受到关系影响。总而言之,网络舆论在生成的过程中,不仅有外部其他场域的影响,也会受到内部场域资本、惯习的支配。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注释:①[法]皮埃尔·布尔迪厄著,李  猛、李  康译:《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
   ②张丽燕,《场域理论视角下网络公共意见建构》,兰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8年。
   ③安 涛:《场域理论视角下媒体与公众话语权互动博弈研究——以“辱母杀人事件”为例》,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
   ④章留斌,陈天明,阿达来提·杂满,姚钧浩:《民间舆论场域中失效的议程设置与极化的网络群体——基于“江歌事件”新浪微博数据的内容分析》,《情报科学》,2019(2)。
   ⑤[美]沃尔特·李普曼著,阎克文、江  红译:《公众舆论》,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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