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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元治理视角下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治理问题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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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福州作为一个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的城市,电动自行车在为市民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城市交通压力及交通意外事故的频频发生。本文通过对福州电动自行车治理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存在的困境,从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及公民的多元治理角度出发,为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治理提出合理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福州市;交通压力;多元治理;路径
  一、福州市政府主导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现状
   随着福州市的经济迅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规划无法解决城市治理难题,尤其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滞后更是突出了交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此,福州市开始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整治电动自行车的交通问题,对缓解交通压力有很好的效果。实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对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罚款以外,更是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违法人员,将他们纳入失信“黑名单”。当前,福州市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力度,整治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福州市交警支队通过现场执法记录仪、高清摄像头、人脸识别技术等,整理出一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违法人员,并曝光了24名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者。
  二、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治理的困境
   虽然福州市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可以追溯到2003年,市民对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所了解,但是电动自行车庞大的数量、驾驶人浅薄的安全意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低效率依然给电动自行车治理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一)经销商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
   笔者走访福州市区五家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经销商调查发现,商家门口停放的都是符合标准的脚踏性轻型电动自行车,但是走进店内,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整齐停放在一起。当被问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问题时,销售人员表示,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减轻电动自行车质量、降低输出功率、减少蓄电池数量,使之达到规定标准,等上牌结束后再改装回去。这种情况在福州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已经司空见惯,交管部门也很难进行管理,而这种前后不一致的做法,既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也能给经销商带来利益,同时也带来了事故安全隐患和城市道路通行压力。
  (二)道路规划不合理,缺乏前瞻性
   福州道路规划不合理给电动自行车治理带来困难。福州地形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导致早期的城市规划集中在狭小的盆地地区,以鼓楼、台江、晋安为首的老城区规划早已饱合,给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带来困难,尤其在上下班出行高峰期更为显著。笔者通过实地走访发现鼓楼、台江很多路段并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常常要借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行使,其中不乏因此而被罚款的。其次,在一些人口集中的商业区和住宅区,多U型道路,致使非机动车走弯路,而逆行只需要走几百米即可,两相对比,更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选择逆行这种快捷方式。
  (三)电动自行车违法的行政执法效率较低
   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公安交通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道路行驶管理,目前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有上牌,但依然有少量无牌车在路上行使。道路行驶管理的难度在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违法事件屡见不鲜,加上只有交警有权力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协警更多的作用在于疏导交通,并不能解决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其次,没有用上电子监控等设备,仅仅依靠交警和协警的人工管理,更是大大地降低了行政执法的效率。
  (四)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安全意识浅薄,违法现象严重
   福州的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主要体现在:载人、逆行、闯红灯、车辆超标、抢占机動车道和人行道。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1-6月份,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188起,造成26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0.35%、13.38%,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153起,造成23人死亡,分别占电动自行车事故的81.38%、88.46%。超标电动车负有责任的有116起,造成21人死亡。2007年-2009年三年期间,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分别占事故总数的9.3%、13.5%、16.7%,死亡人数分别占死亡总数的3.8%、6.8%、13.9%,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三、电动自行车治理的路径选择
   多元治理体现在治理主体多元性、治理手段多样化、治理目标多元化。在依靠政府权威的同时,也可以依赖于市场化的手段,考虑新技术及市场调节的运用;治理手段由强制性为主向以平等对话、合作为主的多元化手段转变;把传统的“善政”的治理目标,转变为“善治”的治理。具体来说,为了改善目前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治理的无序状态,笔者认为应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非政府组织、企业、公民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
  (一)政府:电动自行车治理的主体
  (1)推进立法工作,进行源头管理
   以福州市登记的超过200万辆电动自行车来看,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很明显滞后于实际发展的需要。首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电动自行车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属性,抑或是划分为第三类车辆进行管理,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其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乱象。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制定并向公众公布在福州市的准许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目录,还要和福州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加强合作。最后,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违法惩罚措施,提高罚款数额,采用记分制度,使驾驶者的违法成本增加,可以降低电动自行车违法时间的发生。
  (2)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布局
   福州市的公共交通主要由公交系统和地铁组成。截止2019年4月,福州拥有226条公交线路,地铁线路2条,公共交通布局相对不完善,公交站点的数量设置不够,公交车的发车时间设置不合理,使得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高。市民在相同的距离条件下,更倾向于选择灵活方便的电动自行车。因此,政府部门要完善福州市公共交通布局,引导市民更多采用公共交通出行。针对公交系统,应该增加公交线路和公交车数量,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同时继续优化现有的公交站点布局。福州地铁1号线与地铁2号线开通运行时间间隔接近三年之久,建设缓慢,仅有的两条线路对于分担出行需求是有限的。政府应该加快地铁建设速度,合理规划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增加交通工具换乘的便利性。   (二)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福州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作为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领域重要的非政府组织之一,要承担起电动自行车治理的责任。发掘电动自行车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运用其自身的影响力,影响福州市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立法工作。对于长期的电动自行车政策,可通过持续的分析研究,为福州市政府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福州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政策,拓宽了福州市民参与的途径,一定程度实现了公民监督政府的诉求,通过传达不同社会群体的多元利益和心声,提高了电动自行车治理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三)企業: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对于电动自行车生产制造商来说,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基本的企业责任。对于福州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来说,也要杜绝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按照《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销售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且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制度,拒绝阳奉阴违的行为。
  (四)公民:电动自行车治理的参与者
   福州市目前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进行管理,但是其具有机动车的属性,作为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来说,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迫在眉睫。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要自觉遵守《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意识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危害,驾驶达标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不改装不拼装、遵守交通规则。这样做不仅保证了自身人身安全,也为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做出贡献。
  四、结论
   当前,随着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的增加,超标车越来越普遍,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堵塞等问题日益突出,福州市政府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政策。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中,应当抛弃“以禁代管”的懒政行为,取而代之的,要从法律法规、生产与销售以及道路交通管理三个方面制定更为有效和人性化的管理办法。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的治理,涉及到民众需求、产业利益和道路安全等多元利益的调和,这考验着福州市政府的治理决心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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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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