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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往何处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龚 兵

  观点
  互联网本身具备媒介性质、渠道性质和产品性质。目前,作为媒介的互联网已经形成寡头垄断,作为渠道的互联网(电子商务)正蓬勃发展,而作为产品的互联网将会是新的利润增长点。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最新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07年12月,中国网民总数达到2.1亿,从数量上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指日可待,但中国网民的普及率只有约16%,和欧美日韩发达国家近70%的互联网普及率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中国,互联网究竟该向何处走,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
  要弄清楚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互联网有三种性质,在互联网的不同发展阶段,三种性质重要程度不同,互联网企业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互联网的第一种性质是媒介性质,其作用是通过网站来宣传产品,是除了电视、广播、杂志等传统传播方式之外的新型传播渠道。这种性质的典型代表是搜狐、新浪等前门户网站。其基本规则是:提供免费的海量新闻资讯,把眼球拉过来的同时,造就了广告存在的价值。这就是注意力经济。但遗憾的是,随着寡头垄断的形成,规模经济的效果凸显,创业型网站靠这种模式来盈利日趋困难。
  互联网第二种性质是渠道性质,其作用是通过网站来卖产品。渠道是营销要素里面非常重要的一个,在商品流通领域,甚至有“渠道为王”的说法。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可以足不出户地把产品卖向全球,相当于延长了传统产业的手和脚,使企业能在传统的店面销售之外开辟新的战场。由于电子商务驱动传统产业利润倍增,在第一代互联网泡沫破灭后,它成为中国互联网的救命稻草,因此,电子商务成为中国互联网当前最大的热点。
  互联网的第三种性质是产品性质或者叫工具性质,即互联网本身就是产品(含服务)。比如腾讯QQ是一个用来聊天的产品,Google是一个用来搜索的产品。还有网络游戏、交友网站、威客网站等等,使用这个网站的过程就是网站提供服务的过程;和这些网站发生交互的过程,就是价值和利润产生的过程。
  作为产品的互联网是其本身发展到高阶后出现的,尤其很多web2.0的网站更是如此。通过“用户产生内容”,互联网的“去中心化”的趋势逐渐明显,互联网产生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模式和形态,这也是互联网的必然趋势。
  当然互联网的三种性质不一定是独立的、割裂的,也会彼此交叉在一起。比如电子商务型网站除了卖产品以外,也可以卖广告,也可以收平台交易费; 传统的门户网站也可以卖SP服务,也可以搞交友频道。只是,在我们明辨互联网三种性质的情况下,可以更有效地把握互联网的发展趋势。
  互联网的渠道性质是目前表现最突出的,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的渠道性质的典型应用。当作为媒介互联网进入老年期,当作为产品的互联网处于婴儿期,作为渠道的互联网来到了成熟期,电子商务预计可获得蓬勃的爆炸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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