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探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在“互联网+”时代,行业间的结构关系被重塑,互联网领域的众多法律问题出题,社会需要多元化的法律人才。传统的法学本科教育培养模式陈旧,难以满足新时代的人才培养要求,法学本科教育的转型已成为迫切问题。本文将立足于独立学院的多元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互联网+”时代的特点,探讨法学本科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方式等方面的改革,以期提高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法学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中图分类号: D90-4;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9)03-0026-003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9.03.008
Discussion on the Education Reform of Law Undergraduate in the Internet Plus Era
——Based on the independent college's talents training
MA Yan-jie
(Yangtze University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Jingzhou Hubei,434020)
【Abstract】In the internet plus era,the structural relations between industries have been reconstructed,and many legal issues in the internet field have been appeared,society needs diversified legal talents.The traditional mode of law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is old,and it is difficult to satisfy the requirements of talents training in the new era,the transformation of law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has become an urgent problem.This article will base on the goal of the independent college's diversified applied talents training,combin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plus era,discussing the reform of the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curriculum system and teaching methods,in order to improve the training quality of independent college law professionals.
【Key words】The internet plus era;The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of law;The independent education
黨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建设对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不仅广泛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行业关系进行了重构,还对高校法学本科教育、对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要求都产生了影响。
1 “互联网+”时代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
1.1 互联网技术促进教学方式的革新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大多只有一本教案一根粉笔,主要依靠教师的个人魅力去吸引学生的兴趣。对在互联网的浸泡中长大的学生而言,无疑给教师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在互联网课堂中,可以通过多媒体课件、案例视频、证据呈现等方式,大大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且,在利用互联网技术教学的过程中,不仅可以节省学生复印材料的时间和成本,还可以在授课前把教学课件、案例、习题等发送个学生,大大提高课堂的教学效率。此外,通过教学软件还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习题完成情况,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有效监管,能有效安排后续的教学活动。
1.2 互联网衍生出新的法学研究视野
法学是一门服务于社会生活的学科,致力于研究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随着互联网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渗透,也衍生出互联网时代独特的法律问题,比如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虚拟商品的交易安全纠纷等等。为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2017年8月,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正式揭牌。在这种时势下,高校法学研究和本科教育也要紧随时代,开展互联网相关课程或在原有课程中加入相关互联网问题的研究和教学,否则我们的学校、学生就会与时代脱节。
1.3 互联网丰富了教学资源
互联网的发展,电子书籍、电子课件、知名教师授课音频等教学资源也被大量共享出来,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学习相关课程、查阅相关教材。在法律实务方面,随着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裁判文书公开、审判公开等工作的开展,学生可以很便利地在裁判文书网上学习裁判文书的格式和书写要求,可以通过法院庭审直播足不出户地了解庭审过程,也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积极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这些网络资源大大丰富了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的内容。
1.4 互联网时代需要多元化的法学人才
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影响了法学研究方向。但同时,互联网各领域要想获得长久、健康的发展,也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因而,精通互联网某领域法律问题的人员必然会成为互联网时代的稀缺人才。此外,互联网帮助法律服务突破时空壁垒,改变法律服务从业者的行为方式和服务规则,[1]各公检法机关大多开通微博、公众号等进行信息公开、拉近与公众的距离。在招聘微博、公众号运行人员时除了有法学专业的背景要求外,还要求能熟练使用互联网技术。这些职业导向都显示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要求已发生变化,互联网时代需要多元化的法学人才。 2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
根据麦可思公司发布的《大学生就业报告》,法学专业近几年连续被列入难就业榜。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法学专业的就业门槛高。要想从事法律相关职业,往往需要通过法律资格考试,而法律资格考试在其还被称为司考考试时期,其通过率不超过10%,一直被称为中国第一难考。独立学院与国家重点院校相比较,其教学资源欠缺、师资力量较弱、学生基础较差、专业的综合竞争力不强。在法律资格考试这一方面,独立学院要想与国家重点院校一较高下谈何容易。
随着全国慢慢取消高考三本批次录取规定,独立学院虽在高考招生中获得更多优势生源的机会,但也面临更多的压力。为了提高独立学院的招生率,关键还要靠独立学院的专业吸引力和专业就业情况。因而独立学院再参照国家重点院校培养法学研究型人才就不合时宜了。
在就业、招生的双重压力下,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只有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在尴尬的处境中生存。结合“互联网+”时代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为多元化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3 独立学院法学本科教育的应对措施
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培养多元化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独立学院需要从课程设计、教学方式、人才评价体系等各方面进行重新设计。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思考:
3.1 合理利用互联网,提升教学质量
3.1.1 利用互联网增强独立学院师资力量
独立学院师资力量薄弱是其避不开的问题,但在“互联网+”时代,独立学院可以借助互联网的资源共享来提升师资水平。比如联合其他院校开通网络课程,可以引进国家重点院校的网络精品课程,引入法律職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的教学视频等等。在网络课程引进时,要注意处理好本院课程与网络课程的关系:本院课程结合了独立学院的教学安排、依据独立学院学生的学习特点,在教学中仍然处于根本地位。精品课程的引进丰富了教学内容,开拓了学生的学习视野,在教学中处于可选择项。独立学院要立足根本,提升师资实力。
3.1.2 利用互联网灵活组织教学活动
一方面,“互联网+”时代丰富了教学资源,在教学安排中,可以通过问题引导让学生在课前自主进行资料收集和问题思考,转变学生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在实施中,教师要对偷懒耍滑的学生进行监管,要对互联网中杂乱、悖论的观点和资料进行筛选。另一方面,教师也可以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教学、提高效率。比如目前兴盛的幕课、说课、微课等教学方式,无不例外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学生中也较受欢迎。
3.1.3 利用互联网优化考试方式
在现行的考试安排中,独立学院大多还是沿袭传统的期中考试加期末考试的模式。此种考试安排周期长、考点不够全面,往往并不能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合理、全面考核。为了更好地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以便优化教学活动,可以利用考试软件在教学进度安排中设置阶段考试,不仅大大减轻了教师的工作,也能更全面的对知识点进行考核。
3.2 适应“互联网+”的需求,优化课程设置
3.2.1 增设互联网法律课程
针对互联网与法律的融合,可以探讨在法学本科课程中开设专门的互联网法律领域课程,来应对“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也能增强学生的实用型能力。比如互联网商法课程。
3.2.2 融合多学科课程
在选修课程中,也可以设置其他学科的课程,以便提升学生利用互联网的技能。比如引导学生选修计算机专业的课程,以便了解计算机运行、编程技能等;引导学生选修广电传媒专业的课程,以便了解时下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善于运用平网络台向大众及时、准确地传播司法信息[2];引导学生选修经济专业的课程,以便了解P2P、O2O等网络交易的模式和特点。
3.2.3 改革实践课程
在独立学院的实践课程安排中,往往因为实践资源有限、师资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实践课程流于形式。随着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法律文书演练、法院旁听、案例分析等实践课程可以更方便地开展。而对于其他实践课程,也可以利用小程序进行监控,落实实践课程的开展。
3.3 完善独立学院法学人才评价体系
在传统的法学人才培养中,大多以培养检察官、法官、仲裁员、律师等司法从业人员为主要目标,但要从事相关司法工作,一般需要通过作为国家第一难考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次性通过者寥寥。因而只用是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好坏的评价标准,往往过于片面,对其他认真学习但考试失利的学生也极其不公平。
在“互联网+”时代,带来法律职业的多元化发展。“互联网+”时代还对法律人才提出更多层次的需求,除了法官、律师等传统职业以外,共享经济还有催生扎根互联网的法律顾问等新业态。[3]因而多元化的法律人才衡量标准也应纳入独立学院法学人才的评价之中。开放思维,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才能正确实施独立学院法学人才培养。
【参考文献】
[1]崔玲玲.“互联网+法律诊所”运行模式探析[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51-55.
[2]邓渝.法学专业学生新媒体沟通能力提升的教学模式研究[J].科技视界,2017(30):22-23.
[3]吕波.“互联网+”时代高校法学教育的应对[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7(11):168-170.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8/view-147256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