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滨海特色生态小镇建设多元化融资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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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个镇或者是一个区,而是按照创新、协调、和谐、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与自身特性结合,进行科学规划,精准定位,并且具有一定社区功能的“产、城、人、文”相结合的功能平台。特色小镇的出现是对我国人口规模大、资源相對不足、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的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
《特色小镇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对特色小镇建设的理论进行了深入探讨,对特色小镇的生活及旅游功能进行了阐述,并且结合实例分析,让读者能够可以更好地理解特色小镇的建设理念。长久以来,我国农村所具有的原生态、文化及产业价值都没有能够充分地利用,“三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依然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特色小镇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一书提出,特色小镇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避免价值扭曲和资源浪费,要突破当下要素流通的制度瓶颈,打通城乡要素流动的双向通道,实现城乡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出特色小镇在城乡要素流动的枢纽作用,使其成为产业特色鲜明、服务便捷、文化浓厚、环境宜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台。
寿光市滨海特色生态小镇建设不应该只是外部物质环境优化的平台建设,还应该关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设计和宽松平台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打造出一套全新的政策制度,实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特色小镇一般都在较为偏远的乡镇地区,往往会呈现出投入高、周期长的特点,纯粹靠市场化运作的难度很大。所以在特色小镇的建设中,必须实行多元化融资模式。首先,我们必须确保政府能够提供资金,并从社会和金融机构获得资金。只有多方都能够发挥出自己的优势,才能够实现特色小镇的良好发展。
寿光市滨海特色生态小镇的投融资应该以项目为主体,将未来收入和项目资产被用作资金来源和偿还贷款的担保,融资安排和融资成本必须根据未来资本价值确定。在寿光市滨海特色生态小镇的建设中应该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通过SPV来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负责。由SPV根据特色小镇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相应的担保扶持来安排融资,融资的规模、机构以及融资成本的设计都会与特色小镇项目未来的收益与资产价值直接相关。
寿光市滨海特色生态小镇的建设中还可以采用产业基金及母基金模式,这种融资模式的主体有3种类型:第一种是由政府作为主导,它通过特许融资平台,诸如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建立母基金,这种方式的保障性较强;第二种是由金融机构做主导,由其与其他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特色小镇建设基金;第三种是由社会企业所主导的PPP产业基金,由企业发起,参与者也大多数为国有大型企业,这种模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由于建设特色小镇需要的工程较大,因此还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融资租赁可以在较大的程度上降低特色小镇在建设期的资金压力。同时,在融资租赁法中,也有可能为租赁设备融资,从而解决为购买昂贵的大型设备融资的问题。最后是售后回租,也就是企业会对有可以预见性的稳定收益的设施资产进行回租,这样就可以将特色小镇建设中的存量资产盘活,从而让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一个较好的改善。
除此之外,还有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参与投资的基金可以分为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等。
目前,中国很多大型房地产企业已经进入其行业转型的新领域——特色小镇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进一步阐明特色小镇的发展轨迹,探索不同特色小镇的发展模式。对相关专业从业者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很好的经验总结。在特色小镇建设中,采用多元的融资模式是其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小镇建设中应该根据不同阶段和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采用多种融资模式组合的方式进行融资,只有如此,才能保证特色小镇在未来描绘更加绚烂多姿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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