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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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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三门峡市是农产品调出大市,近年来,三门峡市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本文依托对三门峡市多年来质量监管的经验,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提升基层监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监管;问题;对策;河南三门峡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14-0227-0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食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产品作为食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食品加工的主要原料,日常食品消费的70%以上来自农产品。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链条上的重要一环,也关乎国民健康,关系到三门峡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并且对该市农产品在国际上的声誉及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近些年,毒豇豆、毒韭菜、瘦肉精、毒大米、毒生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密切关注以及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随着法律法规及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农业标准化深入推进,监管模式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提升,三门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然而,目前还缺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制约因素的深入分析,对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复杂性、全面性、关联性等方面研究不够,使三门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存在可操作性不强、技术支撑薄弱等诸多问题,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仍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系统、全面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    监管措施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1    农业投入品监管措施
  1.1.1    农业投入品经营备案制度。落实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管理,与农资经营门店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严格兽药经营规范。
  存在的问题:正规农资经营门店基本上都建立了购销台账,也都与主管部门签订了《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基本能够落实。但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监管力量薄弱,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农资经营门店存在违规经营高毒农药现象;二是高毒农药实名购买落实还不到位[1]。
  1.1.2    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根据农业生产规律与特点,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关键环节,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农业投入品督导检查,对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及生产企业开展巡查和质量抽检,打击不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
  存在的问题: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的主要工作和主要力量在县级农业行政部门,各地基本能够根据农业生产的规律与特点,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关键环节,组织对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及生产企业开展巡查和质量抽检。但是,基层监管手段比较落后,县级农业行政部门一般不具备农药、兽药质量定量分析能力,常规执法检查仅限于标签问题、是否过期问题,对农药、兽药内在品质缺乏检定[2]。
  1.2    農产品产地环境监管措施
  1.2.1    农产品产地安全保护。通过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编制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及发展趋势年度报告,采取措施减少产地环境污染,对污染产地进行综合治理。
  存在的问题:目前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处于起步阶段,受限于技术手段、人力、财力、物力,相当一部分县级未对本辖区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进行系统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缺少有针对性的产地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措施。
  1.2.2    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生产区生产、捕捞、采集禁止的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存在的问题:由于缺乏基础数据,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工作在多数县未进行。
  1.3    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措施
  1.3.1    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大力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
  存在的问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养殖的主体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较好,一般农户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较差。“三品一标”获证企业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较好,非获证企业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较差。对于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的现状不容乐观。
  1.3.2    开展例行监测、监督抽查、风险评估。加强检打联动和区域防控,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组织查处,打击违法行为。   存在的问题:例行监测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在多数地方已经成为惯例,市级以上主要为定量监测,但大部分县级例行监测只能定性分析,受限于人力、财力、物力,还不能对抽检样品质量安全进行定量分析。监督抽查同样属于上述情况,对不合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查处一般是警告,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采取罚款等严厉措施的较少,还没有形成高压严打态势[3]。
  1.3.3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已成为三门峡市安全优质农产品的主导品牌。但是,在地区、行业和产业间发展还不平衡,与当前农业、农村經济的发展要求相比还不够,与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的需求相比还不够。
  1.3.4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定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规范,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追溯试点,率先将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实现农产品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和进入市场、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可追溯。
  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制度对涉农企业缺乏约束机制,涉农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用认识不到位,导致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录入的信息完整性以及时效性较差,一些已建的追溯平台不能对接,系统兼容性差,造成追溯系统未得到有效利用[4]。
  2    对策
  2.1    健全监管监测体系,为监管措施落实提供保障
  一是纵向建立健全市、县、乡、村4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实现监管网络在全区域内覆盖。重点加强基层县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机构,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定岗、定人、定责,稳定人员,保障经费。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抓起,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使监管工作能落到实处。二是横向建立健全行政、监测和执法“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检打联动。在行政上建立有规章制度、有评议考核、可指挥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在监测上做到技术服务有保障、问题发现能及时、风险防范措施实;在执法上做到处罚违法者、规范生产者、保护消费者。三是构建生产经营主体自律自检、政府监管部门监督抽检、第三方委托检测的检测网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检测能力。
  2.2    从源头抓起,确保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安全
  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 “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及营销管理系统”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完善农业投入品购销记录,对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管,鼓励生产经销企业建立网上电子台帐,实现对农业投入品主要品种(高毒农药、硝基类化肥)、生产厂家和销售主体的流通渠道进行查询掌控,形成“源头可追溯、流程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模式。二是加强投入品质量监测,适时开展投入品中隐性成分调查,最大限度减少假冒伪劣投入品的使用。三是大力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行动、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处理行动和废旧农膜回收行动,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四是开展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行动。制定农田污染控制标准,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业区域。出台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及效果评价标准,开展污染耕地分类治理[5]。
  2.3    注重生产过程管理,推进标准化生产与品牌化建设
  2.3.1    健全完善标准体系。围绕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尽快完善和更新质量安全系列标准,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配套制定技术规范,为强化生产过程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法律法规支撑。
  2.3.2    推广安全生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指导和服务,编制利于操作实施的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点的解读材料,例如明白纸、操作卡、顺口溜等。充分发挥基层农机推广机构作用,为生产者提供公益性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解决农技应用的 “最后一公里”问题。实施精准农业,切实降低化学农药和化肥使用量,促进安全生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更广泛应用。
  2.3.3    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在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的基础上,重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的日常指导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带动区域内的农业标准化发展。
  2.3.4    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积极争创“三品一标”公共品牌。发挥“三品一标”产品在产地管理、过程管控、标准化生产、品牌引领、消费认知、市场增值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优势,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知名农产品品牌和生产基地,用品牌来保证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增强公信力,推进农业产业升级。
  2.3.5    适时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基础条件好、产业代表性强、产品信誉好的单位,按照产地准出管理要求,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点。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逐步实行产地准出管理制度。
  2.4    强化检验监测,不断扩大例行监测规模
  在种类上,要覆盖全部鲜食农产品;在监测参数上,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参数;在承检单位上,要充分发挥部省市三级检测机构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检测比例,尽可能把质量安全不合格农产品挡在厨房餐桌之外。
  2.5    完善追溯系统,强化“全产业链”监管
  通过完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加强部门联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点监管”变为“链监管”,实现全过程无缝隙监管,实时对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动态监测。建立统一兼容共享的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全环节可追溯平台,实现“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标识、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界定”,发现不合格产品可直接追溯到基地,并及时无害化处理,保证市场上的各类农产品可以放心食用。
  2.6    建立信息平台,强化信息披露和共享交流
  建立信息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应急预警机制、风险排查机制,及时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及监管者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质量安全抽检结果、质量安全预警信息,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树立正确的质量安全观念,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程度。
  2.7    强化监管考核与评价,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建立以公众满意度为中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政府监管情况予以评价,从而促进政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例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乡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促进属地监管职责的落实。二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评价与考核,促进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确保各种监管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3    参考文献
  [1] 高印奇.铜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07(10):23-24.
  [2] 刘冬梅.陕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问题与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5(4):500-501.
  [3] 纪芳燕.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保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以丽水为例[J].吉林农业,2017(4):60.
  [4] 郑炳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果菜,2017(12):44-47.
  [5] 周鹏.浅谈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2018(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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