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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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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2020-2022三年各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规划》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现代经济体系中,小农户在收入压力和外部竞争中经营日趋艰难,具有规模经济的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经营中会渐渐取得主流经营主体地位。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尽管在大国小农的国情中这个演变过程需要较长时间,但趋势性结局不会改变。我国当前政策只是在这个演变过程中要注意尽可能让小农户有机衔接现代农业发展,以缓解小农户的演变“疼痛”,保障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和农村社会的平稳过渡。
  因此,当前政策的发力点,一方面培养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来克服土地规模不经济问题;另一方面培养发展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来缓解作业规模不经济问题。这类新型服务主体往往由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担当。由于家庭农场数量多、贴近小农户、具有较强的地缘亲缘关系,其外溢服务作用往往更大。
  我国已经出现了不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但总体上说,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实力不强、比较脆弱等问题,跟不上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国际竞争形势。所以必须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并且不仅在数量上加快培育发展,更重要的是在质量上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只有提升经营活力、提高农业经营效率,才能具有发展实力和带动能力。这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需要、还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需要。
  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并实现高质量发展,其关键是全面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素质和能力,培育造就家庭农场自身在市场经济中的经营活力,坚持把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另一方面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当今世界各国的农业和农场发展都离不开政府支持,这是由当前农业的弱质性、外部性和较低劳动生产率决定的,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自然也需要政府支持。该《规划》用两章篇幅阐述了完善支持政策和强化保障措施,通过制度政策来切实发挥引导、培训、技术、示范、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作用,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政府支持不是简单地提供形式上的服务支持,而是针对家庭农场现实需求来提供精准有效的高质量支持和帮助。比如在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素质和能力的培训方面,以往一些地方存在收效甚微的结果。要提高培训质量,政府委托的培训机构就必须对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渠道、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等培训效果要素提高適宜性、针对性和方便性,从而有效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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