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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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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2017—2019年永嘉縣作为茶叶、枇杷以及杨梅3类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3年中茶叶、枇杷赔付率达到50%左右,杨梅赔付率高达90%左右,农户通过气象指数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灾害损失,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如指标设置不合理、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农业气象指数;农业气象保险;赔付;问题;建议;浙江永嘉
  中图分类号    F84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20)11-0211-0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农业是永嘉县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战略的实施,政府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永嘉县的农业生产力逐步提高,农产品产量迅速增长,农民收入稳步提高,生活水平得到改善。但是,永嘉县气象灾害频繁发生,台风、暴雨、霜冻以及倒春寒等气象灾害常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为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种植户造成的损失,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由浙江省农业、气象以及保险等部门经过分析、研究形成农业气象指数政策性保险。永嘉县作为特色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品种省级试点,自2017年陆续开展了茶叶、枇杷、杨梅3种农产品的气象指数保险。通过3年内对不同地点的试点实践发现,特色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在减轻受保农户损失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逐渐得到农户认可。
  1    气象指数保险推行模式
  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是政府为减少农民受到不同气象灾害的损失,帮助农民应对一些极端自然灾害的风险处理机制[1-2]。永嘉县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工作是在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的一项为农服务,采用“政府推动+保险惠农”的运作方式,依托政府提供的政策支持,保险公司提供惠农支农的特色产品,农民可自愿参与其中。政策性支持主要包括以险养险、财政补贴、政策指导推动等。具体运作是按照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财政、农业、保险、气象等部门设定的气象指数保险触发条件,由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气象数据,由保险部门根据设定条件进行评估。当气象灾害促发指数造成的影响达到保险标准时,按照省级、县级财政和保费补贴以及农民自付保费的比例形式,投保农民可获得相应标准的赔偿,从而减轻农户灾害损失,切实为农户提供服务。
  2    近3年气象指数保险赔付情况
  目前,永嘉县已开展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杨梅采摘期气象指数保险等3种特色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工作。
  2.1    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
  茶叶气象指数保险是指在茶叶萌芽至采摘期间,由于低温天气形成霜冻害,直接造成茶芽(也可称为嫩芽、茶梢或新梢)坏死,为茶农的损失提供保障。保险时间段为每年2月10日至4月20日,触发条件为茶叶种植所在区域的气象观测站实测日最低气温≤0.5 ℃,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阶段主要选取了鹤盛镇、岩坦镇、东城街道、金溪镇、岩头镇、溪下乡、三江街道等共7个乡镇11个区域气象自动站作为指标站点。3年试点工作的具体承保及理赔情况见表1。以上7个乡镇均为承保区域,2017—2018年7个乡镇均有触发,而2019年无乡镇触发。
  从投保和理赔情况看,2017—2018年投保的农户都获得了较高的赔付款,2019年农户积极参与投保,全县承保茶叶面积1 173.7 hm2,同比增长207%;承保农户大户共有53户,同比增长165%;承保农户散户556户,同比增长214.12%。2019年2月10日至4月20日受暖冬影响,只有中堡达到1次保险事故,但投保农户未选择该地作为指标站,故2019年并未触发理赔。
  2.2    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
  枇杷低温气象保险是指为开花期到采摘期时段内因低温原因对枇杷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障,保险时间段为每年12月10日0:00至次年4月10日24:00,触发条件为承保区域内气象观测站实测日最低气温≤-2 ℃,此时则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据气象监测资料统计,2016年承保责任期内只有岩头镇和金溪镇触发理赔,岩头镇出现5次,而金溪镇仅出现1次,赔付率为30.44%。2017年承保责任期内全县出现3次相对集中的阶段性雨雪冰冻天气。其中,鹤盛镇出现-2.0 ℃的低温天数达18 d;岩头镇次之,为17 d,造成多地枇杷花蕾受冻,损失严重。该年承包期内承包乡镇全部触发理赔,赔付率高达149.91%,有效弥补了农户损失。2018年承保责任期内平均气温11.7 ℃,较常年偏高0.8 ℃,仅岩头镇出现2次-2.0 ℃天气,其余乡镇均未触发理赔,因而该年赔付率只有10.33%。
  2.3    杨梅采摘期气象指数保险
  杨梅采摘期气象指数保险是指为参保的杨梅在保险期限内遭遇连续降雨天气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障。根据杨梅种植品种及海拔高度不同,保险责任期间分为4档:低海拔地区(海拔350 m及以下)为6月5—20日、6月15—30日这2个承包时间段内当约定气象站每日5:00—15:00降水量≥5 mm且连续出现2 d及以上,视为保险事故发生;高海拔地区(海拔350 m以上)为6月20日至7月5日、6月25日至7月10日这2个承包时间段内当约定气象站最高气温≥30 ℃且5:00—17:00降水量≥5 mm,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永嘉县杨梅采摘气象指数的气象数据以永嘉县气象局本站(区站号58658)观测数据为准。据气象监测资料统计,3年试点期间内具体理赔情况如下:2017年高海拔地区未触发理赔条件,低海拔地区触发2次,赔付率为11.06%;2018年高海拔地区触发7次,赔付率达到195.41%;2019年高海拔地区触发1次,赔付率51.84%;2018年和2019年低海拔地区连续2年未触发赔付。   经调查发现,2017年赔付率较低是由于该年度为政策性保险运行首年,农户对该保险政策信任和了解度相对不足,全县仅24家农户参与投保,且投保选择范围较为分散,因而导致此年度赔付率偏低。2018年赔付率较高是由于该年午后对流性降水偏多,造成高海拔地区杨梅损失严重,但杨梅采摘气象指数保险切实发挥了为农户保底的作用,有效弥补了农户损失。2019年承保期间永嘉县虽出现多轮强降水过程,但由于气温较常年偏低,且强降水时段多发生于傍晚至夜间,与承保时间错峰,未能达到触发条件,仅7月1日触发1次赔付,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户损失。
  3    存在的问题
  3.1    气象站布点及数据支撑不足
  气象指数保险对气象观测数据的准确合理性要求极高[3-4]。永嘉县陆域面积近3 000 km2,现有自动气象站73个,距离省局“深化全覆盖”6 km的要求仍有差距,目前已有的气象站布点数据未能完全满足保险需求。一方面,相关农作物生产区域不能够被已有站点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小气候的区分度不够,极易产生基差风险,出现受灾无法赔付而无灾却能赔付的情况;另一方面,部分新建的气象站点缺少往年的历史数据资料,无法在建模过程中使用,导致模型数据与实际存在一定偏差。
  3.2    投保和承包风险均较高
  永嘉县是农业大县,近年来,受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的影响,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如2018年杨梅气象指数保险,发生赔付率高达195.41%,使得保险公司面临巨额的运营成本,造成保险公司对承保农业保险积极性下降。同时,受气象情况的影响,投保户也存在受灾未赔等风险。
  3.3    农民自发投保意识不强
  目前,永嘉县农业保险投保的主体主要是农业大户,部分农户缺乏长期风险防范的意识,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够,有的农户甚至一度认为政府对受灾的农业损失理应给予补偿,把农业保险视同于政府救灾,如果投保而未获赔偿就会对政府心生不满。另外,农业生产中高投低产的不对等产能比,使得绝大多数农户的收入水平较低。农户保险意识不足和农户收入水平低下,导致基层农业保险的覆盖面非常有限。
  4    关于气象指数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建议
  一是完善模型,设定更合理的指标体系。建议组织专家进一步深入调研、分析,完善气象指数保险模型,设定更加合理的指标体系,并且加强对气象监测设施和气象数据库建设[5]。二是重视风险管控,促进保险持续发展。保险公司产品在扩面和创新时,必需重视风险管控,对风险要有分散安排和十分充分的测算,保证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经营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力度,激发市场需求。对农业保险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相关受益者对气象指数保险的认识,充分激发市场需求。
  5    参考文献
  [1] 牛浩,陈盛伟.农业气象指数保险研究综述[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8(3):69-74.
  [2] 李斌.农业气象指数保险的优劣及在我國的应用研究[J].企业导报,2016(6):74-75.
  [3] 王德宝,王国军.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成就、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金融与经济,2014(5):78-84.
  [4] 牛浩,陈盛伟.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研究与试验述评[J].经济问题,2016(9):22-27.
  [5] 彭水平.关于开展农业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的若干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8(24):91-94.
  收稿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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