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应做个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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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 宁
有人说,班主任是世界上最小的主任,他是一群孩子的头儿,也有人说他是世界上最大的主任,影响着孩子的一生。每个班级有几十个学生,每个学生来自不同的家庭,各人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他们的年龄使得他们对事情的冷静程度、分析处理能力存在一定的欠缺,遇到问题、冲突,在班级干部解决不了,甚至还对班级干部的解决不信任的情况下。最后还得找班主任。他们总是把他们的班主任推上“仲裁”的席位,找你评理,请你评判。
因此我们班主任必须要认清自己的“仲裁”这一角色,切不可小瞧这一角色。有两点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一方面,教师的评判结果直接决定着学生自我认识与评价的方向:教师的评判标准与方式极大地影响着学生做人标准与处世原则的确立。另一方面,学生也反过来衡量教师的仲裁水平。一个合适的裁决可赢得学生由衷的敬佩:一项不公正的结论又会影响教师的威信。因此,在我们班主任作“仲裁”时,须看清事实、慎重评价,既对学生负责,又对自己负责。
作为一名称职的“仲裁”,我们的班主任不仅要有强烈的教育责任心、敏锐的洞察力以及深刻的判断力,而且要掌握教育学和儿童心理学的基础知识、教育评估的基本知识与人际关系的处理方式。另外还应对下列问题有明晰的认识:
1、评判要公正,要让学生感受老师的“严”与“爱”。评判前要了解事情的经过,面对学生间的问题和矛盾,教师要头脑清醒,心如明镜,评价标准明确统一,不可模棱两可,一定不能以学生的成绩好坏来作为评判的标准之一;评判应赏罚分明,不可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宁人:评判须分清功过,不可将功遮过,也不可以过掩功。教师要一碗水端平,不可厚此薄彼。尤其是对于班干部、优秀生,偏向他们实际上是在集体中孤立他们,也在无形中弱化了自身的教育力量。
2、莫把评判当“审判”。我们班主任是一个教育者,所面临的并非总是大是大非问题,许多事情只是在学生正常成长中必然存在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大都具有共性,当然也不能排除偶然性和特殊性。因此对学生的评价须讲究策略。地点灵活选择,方式方法因人而异。特殊问题特殊对待,有时不仅要当众“裁决”,还要背后谈心,“判语”应褒贬适度,表述要委婉柔韧,不可单纯强调“实话实说”。
3、不要为了评判而评判。对学生的学习、品行作出评估,是为了让学生发现问题,找准症结,采取措施,促进自身提高;对学生中的人际冲突进行评判、裁决,是为了化解矛盾,增进了解,加强团结。因此在客观评价的基础上,还要具有一定的导向性和激励性。不可感情用事,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和上进心。决不可为了评判而评判,要以促进学生的成长和班集体和谐发展为目标。
4、结果不等于“结案”。评价应建立在充分的调查研究与对学生全面了解的基础之上。真实而科学的评估对制定教育措施、实施教育计划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另外评判工作本身也能帮助学生解决现实问题。作为我们班主任要善于对评判结果给予一定的观察,要记录好评价信息,千万不能一判了之,要利用反馈信息帮助自己提高“仲裁”水平,帮助学生订计划、抓落实、促提高。
5、事后多观察学生,善于进行心灵沟通。将心比心,老师要允许学生犯错误,更要允许他们改正错误,给他们时间和机会,毕竟我们也是在一个个错误中成长的。要把握学生的心理反应,进而设身处地地为学生着想,及时调整师生间的心理距离。
总之,好的班主任不仅仅是教好书、搞好班级卫生、抓好班级活动,而且还应是个好“仲裁”,才能促进他们健康和谐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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