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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书法教育对当代学前书法教育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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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我们关注书法艺术的发展,就要重视当前书法启蒙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就要从历史的角度重新审视书法教育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蒙学;书学;书法教育;学前教育
  
  长期以来,无论是在世界的认同中,还是在国人的民族情结里,书法一直是最能够代表中国的文化符号。这不仅因为书法起源于中国,还因为在书法几千年的发展流变中,国人的文化精神、哲学思辨、美学思想乃至人文情怀,都在书法中获得了最尽情的抒发和最深刻的体现。可以这么说,在中国众多艺术门类中,没有比书法能够更直接、更全面地表现中国文化本质和精髓的了。
  一、古代书法教育的内容
  古人倾向于把“书法”看成是一门综合的学问而不是较为纯粹的“艺术”,与书写相关的内容几乎都在“书学”之列。其中的识字与习字呈平行关系,并具有极强的辅助功能和工具作用。古代书法教育起源很早,至少从商代起,书法就已成为教育内容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据《礼记》记载,西周时期的教育内容为“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书”即识字与习字。古人通过“以书为教”的方式,把识字与写字教育结合在一起。至秦代,李斯创小篆颁行天下,统一六国文字。从中央到地方,皆以李斯“玉箸篆”为法则,由官方培养刀笔吏。汉初,学童自小学习文字之学,接受识字与书写教育,到17岁以上成人始可参加选拔官员的考试。“学童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吏。”(许慎《说文解字・序》)可见,秦汉时期对识字教学的重视已达到法律的高度。魏晋南北朝时期,草、楷、行诸体日渐发展、成熟与普及。加之佛教繁盛,大规模佛经抄写的实用需求更促进了书法人才的需要和书法教育的发展。
  隋代始行科举,进而催生书学确立,书法正式进入官方教育殿堂。隋唐至明清,由于科举对教育的导向力,学校课程的设置唯科举是求,学校的教育内容完全服从科举需要。如唐代最高教育学府国子监,设有国子、太学、四门、律、书、算六学。书学排在算学之前,可见其地位不低。从贡举的科目设置以及“若有乡闾无景行及书判全弱,选教纵深,亦不在送限”的举选规定来分析,地方州县的书法设置也与中央一级的学校保持了高度的一致。从书法教育的历史发展这一角度来考查,古代各朝各代的文教政策,尤其是科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书学教育和书法艺术的发展。
  二、古代书法教育对当代学前书法教育的启示
  古代的书法教育的实质是“书学教育”,它的涵盖面很广,与文字书写教育相关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内容都包含在内,是综合之学。而现代书法教育是一个具有现代学术和学科意义的概念,一般是在一定的理论的指导下完成的。即使是不在义务教育之列的幼儿园,书法启蒙教育的开展也要有科学的教学法,专门编定的教材,还要有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师等,已然学科化和专门化。而这些教育特征是古代书法启蒙教育所不具备的。
   1. 早期化是当代书法启蒙教育的时代要求
  秦汉时期的幼儿有的在四五周岁就开始学习识字、写字,六七周岁就读完了基本的字书。清初教育家唐彪在几十年的蒙学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启蒙教育思想与方法,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要对儿童尽早施教。他在《父师善诱法》中对书法启蒙教育有具体的阐述:“生子至三四岁时,口角清楚,知识稍开,即用大小木板方寸许,四方者千块,漆好,朱书《千字文》,每块一字,盛以木匣,令其子每日识十字,或三五字。……如资质聪慧者,百日可识完……一年可识一两千字。然后从师入塾。”由此而见,3~8岁之间的孩子在入小学之前就可以通过识字关。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条件允许,当前幼儿的书法启蒙教育起步可以提前到学前教育阶段。较之古代,当代学前教育已拥有了幼儿园这样的教育机构,要做到书法启蒙教育早期化已经拥有了完备的物质平台和师资力量。
   2. 学科化是当代书法启蒙教育的必然趋势
  书法作为独立的学科的雏形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期,学校教学内容中就有专门的书法教育,书法列入教学内容“六艺”中;汉代增设“书馆”;唐代国子监有“六学”,书学位列其中。西周“六艺”强调个体在礼乐(德行)、射御(军体)、书数(文理)等教育内容全方位的修养,源于古代社会分工还不够细化,学科化进程还很不明确,习字需要依附于识字教育,从而作用于其他诸学,故书法本身还不具备其独立性。
  而随着当代文化科技的发展,教育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已非“六艺”“六学”所能涵盖。书法虽然还有在其他学科中的工具作用,同时依旧保留了书法的德育教化功能,却具备更大的艺术价值取向,对于书法启蒙教育,不仅要求掌握书法的基本技法,还应该从文化和艺术两个方面来培养,增补书法史学、书法理论、古代文字、国学知识等相关内容,把其作为一门学科来对待,使书法启蒙教育从其他学科中独立出来,从而真正实现学科化。
  3. 艺用化是当代书法启蒙教育的终极目标
  “小儿初就学字,固宜以识字为先,而写字尤不可不慎。”(佚名《教子良规》)。识字与习字有着密不可分的相辅相成的关系,习字对识字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古代书学教育的实用功能不言而喻。但“书法课”不同于“写字课”。 写字只是要求把字写规范、易识,而书法则包括写字、艺术、文化、审美的内容,是艺术也是文化。艺术形象和文化精神更是书法所追求的境界。
  随着印刷技术的普及和办公无纸化,书法的实用性正在急剧弱化,艺用性随之凸显出来。当前书法启蒙教育依旧存在较强的实用倾向,书法本身所具有的丰富内涵和功能得不到发挥,失去了书法教育的发展需要。书法教育在传统教育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其除了功用性,还承担着文化延续、艺术审美等教育职能,因此,突出其艺用性是当前书法启蒙教育的最终目标。
  4. 制度化是当代书法启蒙教育的基本保障
  在传统官学中,没有基础教育“蒙学”这一级。汉代蒙养教育多行于宫廷或官宦家族,到唐宋才逐步推广到一般平民家庭中。但官方办教育的能力十分有限,除宫廷皇家教育外,官方还无法囊括初级的蒙学教育。如果说西周至两汉书法教育是制度化之上的自觉,那么,自隋唐科举制度确立,就使书法教育彻底法制化了。从“籀书”“史书”“章程书”“院体”“台阁体”“馆阁体”这一字体、书体的发展线索上,我们可以发现历代统治者对于书法的强大干预。尤其科举制对书法教育的强制性,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应试者书写能力的提高和书法人才的培养。
  古人对书法教育制度化的要求与收效对当前不同层次的书法教育都有很好的启示作用,对当前书法启蒙教育的学前教育阶段也依旧适用。只有加强对书法教育的重视程度,加之教育行政指令的干涉,书法教育才能在启蒙和创新的过程中实现跨越式的大发展,这种文教政策的干预从根本上来说又会远远胜过其他因素对书法教育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万应均.浅谈幼儿书法教育中的情感培养[J].学前教育研究,2005(7).
  [2]董菱.论书法艺术教育的必要性[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3]贺文荣.“书学”考源与释义――兼论“古代书法教育”的内涵与外延[J].书法赏评,2008(3).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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