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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科转型背景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的创新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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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为应对城乡规划学独立设置为一级学科的体系转变,适应规划市场由“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而导致的人才培养需求变化,天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积极探索和创新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和教学方式。以天津大学城乡规划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两版修订方案为例,对培养方案的完善过程、体系创新以及培养课程的教学改革方式和主干课程特色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城乡规划学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提供经验积累与实践支撑。
  关键词:城乡规划;一级学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图分类号:G6420;TU9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9)02-0040-08
  中国最早在1852年设立城市规划专业,作为工学门类下“建筑学”一级学科中的二级学科,城乡规划专业的教学体系和管理体系已有了近60年的历史[1]。建筑学背景下的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更注重以建筑空间形态为基础的城市空间形态设计,而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城市规划专业的覆盖领域进一步扩大,单一的空间形态设计难以满足并涵盖城乡规划领域的全部内容。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2011年决定将城乡规划由二级学科独立设置为一级学科。该学科调整的重大变革对城乡规划学专业研究生教学提出了更高的学科培养要求,其中教学内容更加广泛与综合是最突出的要求之一。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下设6个二级学科,其中包括区域发展与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等不同方向不同层级的规划内容,对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在综合能力与复合知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因此,2010年以后城乡规划学专业型研究生培养课程也紧随学科类型的转变,逐步向经济、地理、人文、社会、建筑等多方向综合交融的独立学科转型。
  与此同时,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市化速度加快,城镇化率已超过56%,城市发展理念已从增量扩张为主导,逐渐调整为“严控增量、优化存量”[3],建筑学背景下的以空间形态设计为主导的愿景式规划模式已无法满足“存量优化”时代背景的学科应用需求[4]。规划设计与规划实施、规划管理的紧密衔接,对规划学科提出了培养多元化、综合型人才的强烈要求,而这也是城乡规划一级学科设置成功的关键原因[5]。因此,城乡规划学专业型研究生就业面向的社会工作岗位将更宽更广,这种学科培养需求的转型也促使城乡规划学专业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向着设计、管理、统筹等多元化方向转变,对课程培养体系与教学培养方式提出新的要求。
  在学科体系与学科培养目标转型的大背景下,原培养方案的单一教学体系和学科体系的更新与社会需求提升仍存在一定距离,以致许多研究生就业后自身能力与社会岗位极不匹配[6],仍需进行较长时间的实际应用技能训练。对此,天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从2009年起开始进行研究生教学改革,设立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位,将学术型全日制硕士与专业型硕士培养计划区分开来,在近10年的时间里进行了两版培养计划修订。本文对天津大学城乡规划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作一介绍,并对学科体系及其课程创新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城乡规划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学改革提供更多参考(图1)。
  一、基于专业转型背景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
  2009年天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将“专硕”与“学硕”的培养计划各自独立设置,明确学术型与专业型研究生的不同培养模式,其中重点研究并改革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学应适应社会需求,以培养学生的规划设计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目标,强化职业导向,紧密结合城乡规划专业教学评估和规划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培养城乡规划设计领域领军型专业人才。其培养方案在短短8年间,已进行2010版和2015版两次修订,其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总学时、学分调整情况
  相对于原培养计划,新版培养计划对课程整体进行精简、类别调整以及学分再分配。其中,增加了核心课程的学时比例,针对不同二级学科教学内容增加了城市交通规划、地理信息和规划支持系统概论等不同规划学科领域的课程,将部分选修和必修课程调整为核心课程中的专业基础课程模块,最低学分要求由27分上调至35分。在总课程精简、细分的过程中,对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学的全面性和综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核心课程的分配上,在学时、学分方面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调,提高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力度(表1)。
  (二)培养体系调整情况
  新版培养计划相较于旧版在专业实践、培养方式等方面均有较大改进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培养要求更明确。从课程学分的增加以及培养方式和专业实践要求的进一步明确上,使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更为精准,培养方式的导向性更为明确。二是专业实践性更强。采用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落实“校企双导师制”,并增加学术报告、专业实践等成果要求及考核方式。三是课程设置更灵活。更新课程培养体系,配合实践需求增强学习时间选择的灵活性,同时将专业课程模块化设置对应一级学科下设的6个二级学科,形成多方向的培养课程体系,这样更有利于学生根据未来就业需求灵活选择学习内容(表2)。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体系创新
  针对原有单一研究生培养体系,天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进行了多次改革与创新,并通过培养方式调整与试行经验相互反馈,形成更为明确的培养目标和更为鲜明的培养特色。其体系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结合二级学科划分体系和注册规划师制度,制定独立的设计实践课程教學大纲
  结合6个二级学科的专业学习内容,进一步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体系。针对注册规划师相关考核标准,制定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计划[7],增加核心课程的专业覆盖度,根据注册规划师制度下的规划设计机构人才培养需求增设不同方向的选修课程。相比2010年学位课培养计划(图2),在2015年培养计划中,将地理信息和规划支撑系统概论、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英)和区域统筹与协同发展(企业专家)等课程增为核心课程并取代学位课,提升必修内容的学科完整度,使非设计类课程由28.6%提升至51.1%。从注册规划师实际考核要求出发,教学大纲尽可能多地覆盖注册规划师考核要求,采用研究报告、规划设计等多种形式强化课程实践环节的考核标准,使专业型硕士培养体系与学术型硕士培养体系具有明显的区分。   (二)根据一级学科培养需求,建立多选择、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
  城乡规划一级学科相比原有城市规划二级学科涉及层面广、方向多,应结合学生自身未来职业需求,设置针对性较強、领域较广、选择较灵活的专业型研究生课程培养体系。经过两版培养方案的调整,将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进行三大模块设置(表3),分别为专业基础课模块、专业领域课模块、跨学科课程模块。其中专业基础课模块是专业型研究生必修的基本技能课程;专业领域课模块是学生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和职业导向,
  对应选择不同二级学科的专业课程;而跨学科课程模块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兴趣及专业实践相关性选择相应的选修课程。三大课程模块的设置较以往课程计划更为灵活,培养需求更为明确,也更有利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根据自己的未来职业规划进行主动选择。
  (三)校企产学研结合,明确培养方式及专业实践考核方法
  在培养体系建立初期,专业型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与专业实践考核方法不明确,导致校企实践环节的相关课程教学效果欠佳。经过不断的摸索与调整,以“校企双导师制”加强实践环节的指导性与参与性,以“学术报告、实践基地、设计课程”三大形式增强企业导师的联合指导作用,并增加“公开评奖考核”环节,大大提升了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整体水平。
  三、专业型研究生培养课程的教学改革
  (一)建立校企联合实践教学的特色主干课系
  1.建立“校内导师+企业导师”(2+1)模式的主干设计课程体系
  改革后的校企联合实践教学,实现了城市规划专业的每一个学生均有一个校内导师和一个企业导师,利用校内外两种师资力量,使研究生在校内学习和校外实践都能切实获得知识和经验。同时,将城市规划设计课程原有的单一导师模式,改革为“2+1”模式,即设计课程(一)(二)主要由校内导师主导完成,增加企业导师指导环节;而设计课程(三)则在第三学期安排学生到学院签约的实践基地进行半年期专业实践,由校外导师对学生论文自主命题、指导、组织答辩并评分。“2+1”模式的主干设计课程体系,提高了校外企业导师的课程参与度,增加了原有实践基地的教学实践时间,同时还增加了考核、答辩、评分环节,确保实践课程获得预期的教学成果。
  2.设置“公共设计+专题设计”模式的特色设计教学环节
  设计课程(一)(二)分为“公共设计”部分和“专题设计”部分,其中公共设计部分由教师统一授课,并结合国际工作坊、设计竞赛、定向研究型项目统一命题;学生分组完成公共设计,其设计作业由企业导师组和校内导师组统一指导。“专题设计”则是在公共设计的主题下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和学生未来就业方向,由学生自由选题设计,有实践调研、集中讲座、分组研讨、深化设计、校外展览、集中评图等多个教学环节,其间组织校内外指导教师和相关专家就课程题目进行专题讲座。“公共设计”+“专题设计”模式(图3)既考虑了专业型研究生设计实践的多选择性,也强化了公共设计基础的训练。同时,企业导师组的指导也强化了学生对具体设计方案可操作性与实践性的思考与认知。
  (二)搭建与国际接轨的交流型教师团队和“校企联合”企业导师团队
  天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与英、美、加、新等国多所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搭建了一个国际化、开放式的办学平台。特聘多名外籍教师负责研究生课程教学,逐步完善“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的全英文课程体系建设;积极与国际知名院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开展联合设计竞赛、短期工作坊、学术讲座等交流活动,使学生能够了解国际最新的专业动向。同时,基于对国外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的先期调研,结合国内实际办学情况,积极探索适合中国的城市规划专业学位培养模式,以求学校的城市规划专业学位培养能切实与国际接轨,在未来学科建设中能参与国际评估,实现“国际互认”[8]。
  此外,天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依托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建设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并结合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理论研究中心、城市历史保护与发展研究所、城市空间与城市设计研究所等四个独立研究机构的项目,引导研究生通过参与工程项目实践,积累实践经验,提高设计技能,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来自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的相关研究,从而增强产学研的进一步结合,实现校企双方的互利双赢。经过企业导师严格审核制度,目前学校已有一支近30名兼职企业导师队伍,全部为高级职称,多数为天津市城市规划领域专家或部门领导,在城市规划管理、设计、科研等领域工作经验丰富。
  (三)建立“联系—过程—评价”的教学管理体系
  在专业型研究生教学环节中,建立“联系—过程—评价”全程性的教学管理及评价模式。首先,确定导师与指导学生的比例关系,避免师生比不合理而造成教学质量的下滑。同时,建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初步互评机制,导师与研究生在研究方向、培养计划上应形成初步共识。其次,在教学过程中引入多种评价方式,综合评价学生专业理论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集体合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等。将综合评价结果反馈给指导教师,以便及时调整教学方向及培养方式。最后,建立多角度评价方式,形成授课导师评价、其他导师评价、学生评价与组内成员互评相结合的模式。重视培养专业型研究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在保证培养方式灵活多样的基础上,明确考核机制与多角度评价标准,形成对专业型研究生教学的全方位管理监督机制。
  (四)制定专业型研究生教学独立管理方法
  1.制定专业型研究生教学管理系列标准
  在完善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系列教学管理标准及办法,并落实到具体教学过程之中,主要包括《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管理细则》《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课程设计评价标准》《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盲审规定》《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关于研究生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名额的有关规定》等。其中,在《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管理细则》中明确提出了实践基地的采用标准、企业导师的选聘标准以及实践基地的主要职责(表4),对组织管理、支撑保证、监督检查进行全方位职责细分。   2.调整
  原有“图纸主导”评分原则,增大汇报、统筹、积累等实践类考評分值在城市规划设计与实践等相关课程中,依据《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课程设计评价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评价,其中包括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设计方案能力、设计水平与实际能力、汇报水平等,调整原有以图纸为主导的评分原则,增加了汇报、知识统筹等和实践相关的评分环节。城市规划与设计课程中,将评分指标分为选题质量、能力水平、设计要求与说明书撰写三个部分。其中在能力水平的考核中增加了查阅资料与综合运用知识的考核内容,以实际方案考查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设计要求与说明书撰写中,增加了实际能力与汇报水平的考查,对学生方案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进行综合测评。同时,在评分过程中增加企业导师的评分比例和重点点评环节,使学生在课程学习中获得更多的实践经验,以对接城市规划就业方向的转型要求。
  四、结语
  天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积极面对“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更新”这一规划领域重大时代变革和“一级学科”转型的教学改革,从2009年开始探索制定面向设计企业、开发企业及政府部门的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并通过两版培养计划的修订完善,制定出特色鲜明的专业型研究生培养体系和教学计划。从学时学分控制、培养模式调整、主干课程设置、教师团队建设以及管理评价体系构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教学改革与特色创新,为全国城乡规划专业研究生培养提供实践经验与方案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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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郭炎, 唐鑫磊. 城乡规划转型背景下的教学改革应对[J]. 教育现代化, 2016, 3(33): 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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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安东尼.约翰.维克斯,宋颉.欧洲学分互认体系:一个转换与累积体系[J].开放教育研究,2012,18(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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