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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破解超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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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假将至,“超前教育”必将提上议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打开浏览器,搜索“超前教育”,随处可见关于禁止超前教育的论述。关于超前教育,排开孩子的抚养人一环,网上似乎就剩下这样一个观点,那便是要立法禁止培训机构的超前教育。例如,不少人认为行政规定不得对学生进行超前教育只对体制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有效,对教育培训机构鞭长莫及,反而会给培训机构带来巨大市场,增加孩子学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因此呼吁:只有立法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都纳入禁止超前教育的范畴,才能有效治理超前教育这一问题。
  此观点看似有一定道理,但窃以为不可取。它犯了一点认知上的逻辑错误,且分不清主次矛盾和详略之辨。
  超前教育问题上的行政规定多大程度上对体制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有效?以幼儿园不得小学化、小学零起点为例,2011年,教育部下发过《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此通知明确规定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幼儿园不得打着特长、兴趣班的名号进行各种超前学习和强化学习,不得布置家庭作业。但扪心自问,真正落实这一通知精神的政府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如何?多少地方、多少学校是一边高举通知旗帜,一边继续教学生识字、算数,攻数学、说英语。原因很简单,这样做既迎合了家长的心理,又“促成”本区域的学生“提前一步”进入知识的“殿堂”,让学校和区域教育走在了“前列”。国家政策不是不好,而是未能得到积极响应。行政规定对体制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管控效应是有限度的、打折扣的。当规定真正在体制内学校全面有效了,超前教育还会有市场?
  培训机构为什么会出现超前教育的问题?以幼儿为例,家长超前育儿观层面的原因暂且不论,家长很大程度上出于幼儿园升小学要“考试”的顾虑才会希望幼儿园或者要求培训机构有识字、算术等学习内容。小学入学“考试”的形式有很多,但往往会涉及“知识”层面,以“成绩”论成败。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超前教育?高一级的学校招生“考试”魄力所在。故而学校也难辞其咎。
  培训机构本该“培训”些什么?培训机构的最初定义是以“补习”为基本内涵,“培”的对象主要是跟不上学校学习的“差生”。因而培训机构的培训原本以琴棋书画等的爱好培养和“温故式”或者说“复读式”学科学习为常见。然而现在的培训机构早已超越“补习”的本义,扮演着越来越多的角色。名目浩繁的培训,对特定年龄层的孩子来说,固然有属于早学、超前学习的内容,但这些培训内容并非是家长和孩子非选、非培不可的。培训机构本无意于超前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和行为方式完全是由社会、市场决定的。只有当社会、市场有这样的需求它才会应运而生。除去孩子家长的急功近利,社会的需求相当程度上又是受学校择生现象左右。
  那么,禁止超前教育,就不能只怪罪于培训机构,得首先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2019年5月下旬,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其中对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工作作了明确指示。就义务教育而言,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要求各地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教育部办公厅的文件精神其实是解决超前教育的一剂良药,可是执行实际效应如何?就在2019年6月初,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4所民办学校涉嫌违规招生问题的调查通报》显示:4所民办学校以“体验课”综合评价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变相择优,违反了省招生规定,扰乱了招生秩序,损害了教育生态,中山市教体局将依纪依规对涉事学校作出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问题再清楚不过了,有利于遏止超前教育的国家意志,因为得不到真正落实,便会助长超前教育的歪风邪气。规范中小学生招生,让国家政策真正落地,是禁止超前教育的重要保障。
  规范中小学生招生,尤其是如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目前有多种声音。在满足学生差异化选择的同时,要做到民办学校在招生中不对学生进行考试,必须有一个客观条件,那就是义务教育整体均衡,社会不存在强烈的择校现象,显然,就目前中国教育实际发展水平看,这一条件并不具备。但如果不能公开考学生,那就会出现秘密考试或者变相择“优”。也有人主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可以实行“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战略。其实不管是当“考试”成为禁区时,地方教育部门仅仅机械重复国家规定,抓上一两个反面典型表示有所作为然后就视而不见,抑或是给予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权利,允许其以公开考试的形式选拔学生,政府部门都应务实注重违规招生行为的监管,比如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和培训机构合作招生等等,这对于遏制超前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切实注重教育行为的监管、真正落地国家教育政策,这些都是以“强制性”手段让学校教育听从“号令”。到底是什么能有如此魅力吸引家长参与并支持孩子的超前教育?到底是什么魔力召唤着学校去搞超前教育、去以考试的形式择优录取学生?一定有内在的驱动力。动力之源就在于现在的教育评价机制。当教育评价主要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甚至唯一依据时,一切都会以分数马首是瞻,自然会出现学生抢着往补习班跑、竭尽全力要分数的现象;自然会出现学校争着要“好”学生、高分学生的“择优”行为;自然会出现下一级学校、年级或培训机构努力提升学生分数,超前、超量“拔高”学生的疯狂之举。国家的减负令没有取得好的效果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因此,教育评价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任何禁止超前教育的文件都不会起到实质性作用。中国教育想要切实解决好超前教育的问题,颁布或重申再多的文件都是徒劳的,只有着眼于自身改革,简政释权,放开考核评价机制,才能真正促进教育稳健长远发展。
  人的成长,应以散步而非赛跑的方式发生。“顺木之天以致其性”,对孩子的培养应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天性和育人的规律。不同个体的发展也是不一致的。揠苗助长的教育方式会对孩子的成長造成伤害,以单一标准培育出的人注定会是一个畸形儿。忽视孩子的成长规律和天性,就不能使其潜能得到充分发展,培育出来的人断然也不会是什么与众不同的顶尖人才。人才的培养是在恰当的时间以恰当的方式根据孩子的天性和成长发展所需来决定的,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孩子培养成为人才。禁止超前教育,需要树立这样最基本的认识。
  那么,超前教育的行政规定并未能管好当下的培训机构和学校,超前教育不能只拿培训机构说事。当“分数”不再被唯一看重,务实注重违规招生行为的监管,真正落地国家教育政策,树立拒绝超前教育的认识,超前教育便会不攻自破、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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