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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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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的银行保险在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近两年增速明显放缓甚至负增长,面临转型的关键时期。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做好转型并不是容易的事情。本文提出并分析了目前银行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在问题和现状中找到了银行保险发展的机遇和条件,从而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字:银行保险;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银行保险监管
  
  中国的银行保险经过2002-2003年的井喷式发展之后,近两年增速明显放缓甚至负增长,历经七年的银保业务面临转型的关键时期。截至2006年9月30日,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74565家,占全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53.93%。因此,有必要对银行保险进行反思,探讨分析银行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监管政策建议。
  
  一、银行保险市场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实行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的制度,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银行保险的发展。银保合作范围由原来简单的代收保费、代理销售保险业务,逐步拓展到代支保险金、融资业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以及个人理财等领域。双方业务渗透、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一度形成了银行、保险公司、客户“三赢”的良好局面,但实质上银保合作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主要表现为:银行保险业务管理较为混乱;银保双方缺乏宏观层面的长远规划,过于偏重短期利益;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经营模式松散;银行保险产品单一,且存在较高的风险;银行销售人员专业性不强,售后服务跟不上;缺乏完备技术支持,监管相对滞后等。
  目前银监会和保监会的合作监管还相对落后,各监管机构一般依照自己的监管职能进行监管,尚未对银保业务开展合作监管进行更明确的规范。监管机构对银保合作的方式、组织形式没有明确规定,银保合作的风险和责任承担机制也不完善。法规意识比较单薄,保险兼业代理的法律还尚未建立健全。
  
  二、银行保险市场的发展机遇
  
  1、商业银行重视发展银保业务
  具体表现在:银行业为提高综合竞争力大力发展中间业务,1995-2004年,四大行境内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由69亿元增加到424亿元,十年间增长了6倍,银保业务是其中的一个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面临存贷差扩大和存贷款利差收入减少的双重压力,纷纷调整发展战略,开始重视不消耗资本又能带来丰厚手续费收入的银保中间业务,调高了2006年银保业务计划的规模指标,并加大推动力度,某国有大型银行更是提出了银保业务的利润达到利润总额1/3的战略目标。
  
  2、银行保险是保险业横向扩展的需要
  从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已趋向饱和,业内的竞争已处于一种极限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业的横向扩展表现为金融业务的一体化,银保业务的融通趋势日益明显,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以规模优势来获取市场份额的稳定和扩大,便成为一种必然选择。此外,行业间制造协同效应也能有效提高整个金融行业的运行效率。
  
  3、保险公司理性经营银保业务
  2003年以来,受海外上市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的影响,一些业务量较大的公司开始采用内含价值理念调整业务结构。加强内含价值高的业务,降低或者放弃没有内含价值或者内含价值为负的业务,而国内银行保险产品普遍以内含价值较低的3-5年期储蓄型险种为主,自然在调整之列。所以其发展空间还是巨大的,保险公司也应该理性的思考和进攻这块“大蛋糕”。
  
  4、银行保险是金融企业一个重要利润增长点
  金融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银行保险发展的内在动力。银行业激烈的竞争使得利润率不断降低,不良资产居高也迫使银行寻找新的出路,而保险业的高利润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促使银行不断开展保险业务。同时银行开展保险业务具有硬件、分支网络机构广泛、客户资料库详细的优势,具有良好的信誉优势。这些也恰是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并提升利润的方面。业务的相似性同时使双方达到共赢。
  
  三、发展我国银行保险市场的建议
  
  1、强化银行保险长期合作的战略联盟
  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符合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方向。要实现长期战略联盟,首先需要金融高层决策者对银行代理业务的合作和发展有充分的认识,将其纳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考虑;进而通过政策引导,使不同层面的银行、保险经营管理者转变思想观念。特别是各家银行要充分认识到银保合作是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是现代化银行业不可或缺的业务,保险与银行之间的合作与金融资源的共享将提高金融体系运作效率和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只有这样才能将银行保险业务由现在的简单协议合作阶段推向长期合作的战略联盟阶段。
  
  2、银行保险加强合作,实施保险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
  银行保险要联合进行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加强对客户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首先要有针对性地开发银行代理新产品,使之多样化。在产品的设计和创新上充分考虑银行代理的特点,在险种的开发和审批上考虑地域因素,以适应不同地域的经济结构和人文差异。具体讲,银行柜台适合销售的保险产品就是卡式产品,寿险方面的短期险比较容易改变成卡式产品,但目前寿险产品在这方面的开发力度尚显不够;同时,由于对于长期合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长期险产品难于开发。财产险方面,一些责任险比较容易改变成卡式产品,如职业责任险等,对于信贷类保险还有待于银行保险双方更进一步合作开发。另外,可以开发捆绑式产品销售,如信用卡相关的保险等。其次,银行和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客户服务模式的新特点、新情况,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改善客户服务的环境,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银行保险双方应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合作,为客户提供附加值服务,完善客户服务的内容。例如,银行的信用卡等产品可附加保险功能,保险公司的寿险保单可在银行网点办理质押贷款等。
  
  3、大力发展保险电子商务,加强信息技术建设
  一方面,运用计算机手段,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联网,是开展银行保险的基础工作。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需要信息交流技术的支持,由于保险产品,特别是一些人身险产品需要核保,信息的输送和反馈是相当重要的,双方必须实现联网才能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质量。另一方面,以双方网络联结的信息技术平台为支撑,可以实现产品及服务的互融,使银行保险具有各自鲜明的品牌和产品特色。例如中国人寿与工商银行合作开发了中介业务处理系统(即“银保通”系统),已成功的在全国21个地区上线运行,据不完全统计,新单和续期保费总收入实现20多亿元。
  
  4、明确、严肃代理关系,完善银行代理业务激励机制和利益分配体系。
  (1)针对银行代理保险网点“一对多”代理关系引发的激烈竞争问题,应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分层管理,合理配置网点资源,即各家保险公司均可以同分行级管理层签订代理

协议,即可以“一对多”,对于各银行网点、柜台则严格限定为“一对一”的代理关系,避免一个网点代理多家保险产品而引发的恶性竞争。
  (2)通过预定费用率的监管,限制银行代理保险产品手续费的支付比例,防止恶性竞争,促进良性竞争的形成。
  (3)在银行代理业务中,为银行职员制定一个良好的激励制度,把代理保险业务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真正纳入对内部职员的奖励机制中,同时在利益分配上要明确比例,使柜台人员真正享受到在代理保险业务中得到的实惠。
  (4)保险公司要杜绝直接对柜台人员给予额外利益的做法,实行一个协议、一个手续费比例、转账付费的办法,积极配合银行建立和完善透明度高、操作性强的银行代理业务奖励机制和分配体系,使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保证该项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5、整顿银行保险市场秩序,加强监管
  银行保险业的发展,监督管理是必要手段。营造一个以监管部门为主体,保险行业自律为辅助,银行、保险公司自我管控为基础,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层面,全方位的监管格局,保证和促进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
  (1)加强对保险公司相关产品宣传资料的监管,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建立产品信息披露平台,防范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的外生性风险。
  (2)银行保险的监管部门按照银行与保险的特点,制定合乎实际需要的管理规则,促进银行保险合作向深层次发展,为达到公平竞争、资源的充分利用铺路。目前,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独家代理保险业务,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促进自由竞争,可考虑允许银行实行多家代理保险业务;同时允许银行或保险公司选择一家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共享资源、开发出不同形式的产品和服务,拓宽合作深度和广度。
  (3)从长远来看,应设立负责综合金融监管的专门机构,统筹规划、全盘布局,统一制定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集中监管信息,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行业的整体风险。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深化对保险兼业代理的监管,鼓励内控健全、管理规范的兼业代理机构发展,在市场上形成较为明显的导向效应。引导保险公司与兼业代理之间的深层次合作,落实银保合作有关保险中介的政策措施,稳定银行代理渠道,实现保险兼业代理功能和效率的最大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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